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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烈有了一间自己的房子,这是十多年来,他第一次住在人类的房子中。
看着这间简陋的房屋,阿烈的心中有了一种叫幸福的感觉,他离那一个叫任红的美丽女子很近,她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居住,原来她是黄龙部落长老的女儿。阿虎则是在阿烈的身边露出恼怒之色。
晚上的晚餐竟然有烤老虎肉,这让阿烈的朋友,妖兽阿虎大为愤怒,在他看来,这是这些人对自己的挑衅。
阿烈低声的对阿虎说道:“放平你的怒气,他们吃的是他们捕捉到的食物,就像是你捕捉到的猎物一样。你是一只妖兽,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老虎,你要弄清这一点。”
阿虎低声咆哮了一声,他倒认为他的朋友阿烈说的不错,人类只是捕捉到了一只他们当做食物的野兽罢了。有时候,阿虎在找不到食物的时候,也吃过这样的老虎。
任天临看中了阿烈会兽语这一个天赋,真武星球从前也有会兽语的人,但是极其稀少,核武大战之后,据他所知,阿烈是现今唯一会兽语的人。
会兽语可是一个对他们黄龙部落有大用的技能,在核战之后,尤其在这十多年中,山林中的野兽可是多了些变异的种类,这些变异的野兽力量和体格都大了许多,一般的部落之人,就算是几十个齐上,也不是它们的对手。
而人类只是想捕捉一些弱小的野兽作为食物,并不想和这些有着巨力的野兽为敌。
有了会兽语的人,再面对这些巨兽时,就好办多了。多数的冲突都是因为互不了解而发生的,有了中间人,事情就好办了。
任红满有兴趣的看着阿烈和他的朋友阿虎。他父亲说了,阿烈以后就是部落中的人,因为是新来的,让她照顾一下。
天色还亮,黄龙部落中心的广场上燃起了篝火,部落中的人燃起了二十几堆篝火,只有任天临所在的这一堆最大。
普通的部落之人自有其他的烤肉来吃,任天临这一堆篝火就是为了烧烤他们昨天捕捉到的那只老虎。
任天临看了看姚谭夫妻,又看向赢氏兄弟,他还向嬴诚笑了笑,那笑容中充满了一个大哥对自己兄弟的照顾之意。
嬴季兄弟看向任天临的目光,满是笑容,长老能把他们的十弟看成自己的兄弟,这让他们心中很是高兴。
任红看着被抬过来,已经腌好的虎肉,不由看了看阿烈身边的阿虎,她下意识的想:把这个大猫腌了烤着吃,才够赢氏兄弟的量。
任红可是知道赢氏兄弟们的饭量,这一只腌好的老虎肉,如果让赢氏兄弟敞开了吃,也只是让他们兄弟打打牙祭。
他们十兄弟都是部落中的勇士,不说嬴季的万斤力量,只说赢真和嬴诚两个,都有千斤之力了。在黄龙部落中,只要达到千斤之力,就被封为部落勇士。
他们的力量从那来来?还不是从食物中而来,因此,他们的饭量都很大。
老五嬴秋看着篝火,笑着对嬴诚说道:“十弟你想吃什么部位的老虎肉,五哥给你烤来吃。”
任天临从案板上拿起一把长刀,笑着递向嬴诚:“你来,想吃什么就割什么。”
嬴诚接过任天临的长刀,却对赢氏兄弟说了一句让他们想不到话:“我这些年,没少给九个哥哥添麻烦,今天我来给九个哥哥们烤肉,谢谢你们这些年对我的照顾和忍让。”
嬴诚的话,顿时让他九个哥哥中的八个热泪盈眶,他们心中充满了激动:自己的这个弟弟终于懂事儿了。
只有赢真笑嘻嘻的看着嬴诚,他可是知道嬴诚想使坏。
嬴诚拿着刀,没有看案板上那已经腌好的老虎肉,而是走向了阿烈,不,而是走向了阿烈身边的阿虎。
嬴诚来到阿虎的身边,拿着长刀说道:“你那里的肉好吃些呢?”
任天临此时却看向了远方,那个方向正是那株血参王所在的地方。
嬴季心中正在感慨十弟的懂事之时,却看到嬴诚走向阿烈身边的那只老虎。
他从任天临那里知道这个叫阿烈的年轻人可是一名懂兽语的人,这种人现在可是难寻,他身边的这只老虎一定是人家收服的,十弟这样做,让任长老那里可是难办。不过,这只老虎的肉一定好过案板上的那腌制的老虎肉,十弟想吃这老虎身上的什么部位呢?
任红看到这个情况,脸上露出笑容,如果这个黄龙部落中还有什么人让她忌讳的话,也就是这个叫嬴诚的小鬼头了。
他有八个强力的哥哥替他撑腰,老九虽说小些,也是聪明的很,时常替嬴诚想些嬴诚想不到的鬼主意。自己这几年可没有少受这两人的气。
任红下午听他阿爸私下给她说,阿烈的这个家伙身边的老虎,非常像那种变异的野兽,这种野兽的力量可是惊人的。
任红高兴,她知道今天她不但有老虎肉吃,还有好戏看了。
阿烈没有想到这一个孩子提着长刀走到阿虎的身边说要吃阿虎的肉。阿烈心中苦笑,阿虎的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阿烈一扭头,看到了带着笑的任红,他呆住了。
阿烈亲眼看见过,阿虎在山林中只是咆哮了一声,那围在他身边的几十头豺狼虎豹都爬在了地上,不敢动弹,任由阿虎挑拣着吃。
阿虎虽说听不懂嬴诚的话语,但是看着他拿着一把长刀看着自己,在他的身边比划着,那里还不明白这个孩子的意思。
他这是想吃自己啊。
他就要咆哮着发怒的时候,忽然想起阿烈对他说过这些人类是他的朋友。
阿虎扭向了阿烈,阿烈却看向了任红。任红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她把阿烈迷住了,他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孩子微笑起来,竟然这么的迷人。
嬴诚问了阿虎一句:你那里的肉好吃呢?然后看着比自己高了近乎一倍的阿虎想了想,就拿刀子向着阿虎的前腿砍去。
此时阿烈正看着任红的微笑着迷。
阿虎无奈之下,只好在自己的前腿里灌注了些力道,这让他的前腿有了平常没有的坚韧和反震之力。
嬴诚的这一刀,看似随意,但已经用上了他的五成力量,在嬴诚的想像中,这一刀,足可以把阿虎的前腿砍下来。
嬴诚已经有了千斤之力,有这种力量的人,被称为黄龙部落的勇士。
黄龙部落中的普通人力量最强的有六七百斤力道,这还是那些强壮的汉子才有的力量。
嬴季笑嘻嘻的看着十弟拿着刀砍向阿虎,在他的感觉中,十弟这一刀已经运用上了五百斤的力气,那么,结局只有一个——这只老虎的前腿一定会被砍下来了。
任天临忽然叫了一声:“快看,它快成熟了!”
任天临刚才就觉察出那株血参所在的位置有不同以往的红光闪耀,此时那红色光芒突然大亮,他心中一紧:万年血参就要成熟。
随着任天临的这一声叫,嬴诚的长刀已经砍到了阿虎的前腿之上。
只听的一声响,嬴诚的长刀脱离了他的手,他本人也被反震之力推着向后踉跄了几步。
这让赢氏兄弟大惊。姚谭和姚梅夫妻两个也露出惊讶。至于任红则是有些失望。
嬴季可是知道他的这个弟弟比黄龙部落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力气都大,按嬴季心中所想,嬴诚的这一刀下去,足有五百斤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他也不能凭着身体将嬴诚反震开,反震刀可以,但反震嬴诚则不可能。
嬴秋大叫了一声:“见鬼喽,这不是真的!”
姚谭夫妻听到了任天临的喊叫,急忙向任天临所看的地方看去,果然那里已经是红光一片。
“那东西快要成熟了,咱们快走!”
听了任天临的话,赢氏兄弟的注意力从阿烈身边的阿虎身上看向了那红光闪耀之处。
“这可是逆天的宝贝,千万不能让其人抢了去。咱们快走。”
任天临招呼了阿烈一声:“你跟我们一起去,有了功劳,部落会奖赏你的,带上你的这只老虎!”
任红说道:“阿爸,我也去!”
看到女儿的神色,任天临无奈的说道:“好吧,你跟着我,千万要小心些。”
嬴季又疑惑的看了看阿虎,然后抬头望向远处红光大闪的地方:“兄弟们,咱们跟上长老一起去!”
被震开的嬴诚在惊怒之下,本想叫哥哥们帮他打老虎。听了任天临所说的话,也顾不得其他,跟上大伙就走。
这株万年的血参王长在离黄龙部落约有十里远的一处山峰上,临近一个山洞。
任天临他们不知道的是,山洞中有两条玄蛇,他们已经看护这血参王百年之久了。
在一百年前,这两条玄蛇就来到这个洞穴中,他们每天子时和午时都游走在血参王周围,就像是向别的动物宣示着血参王的归属。
任天临和姚谭姚梅三人在十年前发现了这株血参王,大喜之下,他们把黄龙部落的居住地也选在了这附近,三人还把这株血参王生长的方圆十里之内划成禁区,只说是这里地势险恶,有毒虫瘴气,不小心,就会失掉性命。
任天临还派部落之人把进入这里的三条道路都封锁了起来,以防其他的人发现血参王。
血参要化成人形,必需要生长到一万一百年之时才可。这两条玄蛇在这里已经守护血参王百年了。
他们已经开了灵智,知道这株天地奇宝在成熟之后才会有大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任天临他们十几人,外加一只老虎已经到了血参生长的地方。
此时正是晚上戌时,也就是我们地球上晚上八点左右,此时正是盛夏,还有一抹红霞在天际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