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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我会去接倾城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
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
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
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
因为沈出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
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
而自己不觉得沈出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
那么与沈出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
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
跟中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中国。
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多而闻名。
森林覆盖面积是达到百分之七十五。
而贝尔加湖的淡水是全球的百分之二十。
林岚十分的健谈,陈思琦跟她也很亲昵,林岚带着两兄妹逛了不少热闹繁华的地方,向陈凌介绍了很多关于这边的历史文化。
最后找了一间小酒吧,尝到了这边独有薄饼和鱼子酱,吃起来滋味酥脆中带着鱼子酱的独特风味,很是有趣。
小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异国他乡的风情,外面是马路,夕阳照射着。
吃完薄饼,再就着马林果酱喝茶水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直到傍晚,林岚才带陈凌和陈思琦返回。
陈凌与林岚之间也在无形中觉得有些亲近。
其实这也是林岚和沈出尘要的效果,不能让陈凌觉得他自己是外人。
在晚上,陈凌睡在属于他自己的宽敞卧室里。
一切都是崭新的,睡不着的情况下,起身下床,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看着天上的冷月,心中不无感慨。
世事变迁,怎么会想到今天竟然站在了西伯利亚的这片天空。
虽然白天炎热,但是夜晚却十分凉快。
别说空调,风扇都不用。
这一夜陈凌睡的很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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