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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小段过去,夹杂着浓浓的思念,冲击沫父的神经,那思念一直被陶笛那圆润的声色包裹住,犹如一股哀愁在他的胸腔里,滴溜溜的转着,总是出不来,让他憋得难受。
沫父突然很是渴望,渴望出现破音,犹如笛子般的那股气音,当初听《潇-湘-子》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那尖锐的气音,将心中的哀愁与思念全部释放了出来。
而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却是一直包着,直到快进进入副歌部分,亦是如此。
心中的那丝愁闷越积越多,却是一直找不到一个突破口。
缓缓的,曲子在一阵丝竹之音后,进入副歌部分,陶笛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尖锐,极具穿透力,把沫父一下带到了云端。
他似乎看到了一排大雁整齐的往南飞去,白白的云朵,蓝蓝的天空,越来越是清晰,思家的情绪,也越来越浓。
他想象着自己站在空旷的田野间,身后便是自己的家乡,前面,一直走下去便是柏油马路,伴随着曲子,他想要转头的念想愈加浓烈。
终于,他转身,想要往回走。
可是,一道破音响起,轻微的‘嘟’字破音,却是犹如当头棒喝,一下子将那思家的情绪震了个粉碎,所有的愁绪,在这一瞬间爆发了出来。
似乎是在朝故乡大声喊着再见。
他想起当年自己离家前,喊的一句话。
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
同样的斩钉截铁,气势冲天!
终于,他踏上了前往梦想彼岸的柏油马路,离家乡越来越远。
曲调声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悠扬。
所有的愁绪随着那破音释放掉之后,心情豁然开朗,大自然的清新再次完美呈现。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深吸了一口气,似乎能够闻到阳光的香味。
如果说《回家》是一首让人念家的歌曲,那么,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便是炼心之作,让人摒弃对家乡的思念,更加坚定出门拼搏的念头!
同样是关于家乡的歌曲,却是有着一层层递进,把漂泊之人回家、离家的情绪完美呈现的两首极端的作品!
从家乡出来后,那一丝丝不舍,随着曲调缓缓的叠加,到最后一并释放。
全身一松,眼前豁然开朗,这便是听完《故乡的原风景》,沫父的全部感受。
“好厉害!”
等到陆尘缓缓放下陶笛,睁开双眼,嘴角挂上浅浅的笑容,沫父站了起来,一个劲的鼓掌。
沫小鱼从头到脚都跟过了一次电似的,全身泛起了鸡皮疙瘩,这首曲子,实在太过干净,如同仙音,洗涤着心灵,听着曲子,似乎都能闻到泥土的芬芳。
看到老爸都在鼓掌,她也鼓起掌来,这曲子真的不错,甚至,可以称之为红尘炼心曲!
与之前的《潇-湘-子》一曲肝肠断不同,这一首《故乡的原风景》让人一曲豁然开朗,听完之后,做个深呼吸,脑子里会一片空明,海阔天空。
眼睛紧紧盯着电视,看到陆尘嘴角淡淡的笑意,沫小鱼这才想起,之前,她还担心陆尘不懂陶埙,这一局会要弃权,可是,他竟然自创乐器。
还创作出了这么一首神曲!
这曲子空灵、大气,带着隐隐的佛音,能让人瞬间就静下来。
尤其是早上起床听的话,绝对会让人心旷神怡!
沫小鱼心中止不住的震撼,头皮发麻,她是万万没想到,陆尘对音乐的了解,竟然到了这一步。
这种感觉,与之前的《billie-jean》类似,《billie-jean》是舞曲中的王者之作,它一面世,注定就是被人顶礼膜拜的,音符一响起,就会让人想要舞动身子,而且,会自然而然的做出陆尘的那些动作。
《故乡的原风景》,陆尘即便没有详细的描绘其匹配的背景画面,可是音乐声如同一直水彩笔,缓缓在人的脑海中勾勒出一副全息景象。
田野、泥土、天空、白云、大雁……
故乡的风景,被一一勾勒出来,自然而清新,不带一丝烟尘与脂粉气。
旷世之作!
沫小鱼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泪流满面,偶像强大到了这种地步,让她心中豪气丛生。
……
“来,庆祝一下来之不易的胜利,为陆尘不懂陶埙,干杯。”
“砰!”
张熹手中的酒杯掉落在桌上,酒水洒了一手,他却是浑然未觉,呆愣的看着电视中的青年,浑身冰凉。
《故乡的原风景》!
这个青年,哦,这个叫陆尘的青年,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刚是开头的伴奏,就如此空灵大气,如同是站立在礁石上,闭上眼,感受着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空气中,都似乎散发着腥腥的海水气味。
庆祝?
张熹心中升起一丝不详的预感。
没有搭理金贝莉的叫喊和问话,张熹紧紧盯着电视,心提到了嗓子眼。
之前他可是对陆尘极尽嘲讽之能事,说他这种年轻人不可能懂陶埙,甚至,借题发挥到了说陆尘不尊重老祖宗的传统文化,而且,公然在直播平台上跳那种低俗不堪的舞蹈,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污人耳目!
他还强烈要求,要封杀陆尘,不能让他再出来害人,教坏小朋友。
可是,只是伴奏刚出来,张熹就脸色苍白。
刚才,陆尘萨克斯《回家》可以说是能够让萨克斯发展成大众乐器的一首神曲,而这首《故乡的原风景》如果后面也保持了伴奏的水准,那必定也是一首可以将陶埙的改进版陶笛给宣传得天下皆知。
所谓音乐是高雅之士才能享受的言论,将不攻自破。
陆尘的曲子,脍炙人口,甚至,还适合口哨。
正沉吟间,一道清亮、饱满,如似天籁,似笛非笛,似葫芦丝却并没有葫芦丝那丝缠绵的清凉声响从电视机中传出,张熹如遭雷击!
只是一小段曲子,张熹便预感到,这首曲子将震惊世界。
陶埙的改良版,陶笛,也将因为这首曲子,震惊整个世界。
陆尘,才十八岁,就有了这样的成就。
此子虽未成纹,却已有食牛之气!
随着那美妙的音乐声,不断从陆尘自制的乐器中涌出,声音所及之处,都带着初晨雨后的清新,令人向往不已。
曲终,陆尘收起陶笛,电视机中鸦雀无声。
张熹也被震撼得无以复加。
最后一小段开始的那个破音,将所有的乡愁都给释放了出去,从此,天空海阔。
良久,电视机里的观众,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张熹身子颤抖着,他本能的想要为这首旷世之作叫好,可是他是陆尘的敌人,所以他不能鼓掌,他越是抑制,身子就越是抖得厉害。
输了,输了如此彻底。
这首《故乡的原风景》绝对是陶笛方面的巅峰之作,仅此一曲,陆尘便足以奠定宗师之名。
张熹觉得自己要发个申明,吹捧陆尘。
陶埙发展到现在,却是将壮大于陆尘,在他手中发扬光大。
所谓的高雅与低俗,已经不重要了,曲子摆在那里,陶笛将要广受追捧……
当一个人,用一首曲子,让一种乐器流行于世界时,那么,这个人,足以成为这个乐器的宗师级人物。
即便,他之后再无建树,也不得不承认,其宗师之名!
张熹心中很是羞愧,他活了几十岁,对音乐的感悟,却是没有一个青年来得透彻。
可想而知,他的心,肯定没有陆尘透亮,陆尘才是潜心在研究音乐啊。
张熹心服口服。
他站了起来,准备离去。
“诶,张大师,您这是要去哪儿?”
“钱我一会儿退给你吧,陆尘这个名字,将刻在陶埙的发展史上,甚至,他的这一页,是这几百年来,最为耀眼的篇章。
我在别人面前,或许能自豪的应下你这声大师,可是在陆尘面前,我还是不敢答应,走了,我得潜心感悟自然了,陶埙本就是土制乐器,如今我却是吹得没有半点泥土气息,我的水平,还不够啊。”
“啊?张大师你不能走啊,张大师!”
张熹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黯然离去。
“还有钢琴呢,这并不是玩儿的三局两胜的游戏,陆尘只要有一样不过关,那就破了他的不败神话,尽管他以前的钢琴曲都还不错,不过还是难等大雅之堂……呃……”卢瑟-约翰眼睛瞪得滚圆!
陆尘在表演完陶笛之后,径自走向上钢琴,随后,他的双手狠狠砸在了钢琴上。
“当-当-当-当!”
那充满了警示意味的琴曲如水银泻地般自他的指尖涌出,卢瑟-约翰张大了嘴巴。
《命运交响曲》……
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曲名,感受着那冲击力极强的音乐节奏,卢瑟-约翰感觉到膝盖像是中了一箭似的,想要用受伤的膝盖狠狠的磕碰一下地面止住那丝剧烈的疼痛!
他脑子里突然想起一句在他的国度,他最为讨厌,却是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陆尘,给你跪了!
这首《命运交响曲》绝对是史诗般的剧作,看到陆尘狠狠用手拍着琴键,似是在对命运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到了最后,他干脆一屁股坐了上去,琴音颤抖,震彻人心!
“所谓高雅的音乐,我早就不玩儿了,因为我认为,音乐不过是一种调节人情绪的一种道具,始终是为人服务的,所以,我会用屁股弹钢琴,其实,有时候心血来潮,我也会用脚弹……”
陆尘一曲终了,大放厥词,卢瑟-约翰如同触摸到了一股强烈的电流,心脏都停了下来。
这样一首史诗般的巨著,竟然用屁股弹,而且,他还说,不止如此,他还用脚踩过钢琴!
卢瑟-约翰气喘吁吁,脸色涨红。
想要指着电视中的陆尘大骂一顿,却又发现,自己并不够资格。
他迄今为止,也不过是有几首原创曲目,可是却都不怎么样。
获奖的音乐,也是弹的前人的。
陆尘却都是玩的原创。
而且,《命运交响曲》绝对会被载入钢琴史册!
卢瑟-约翰觉得现实真TM嘲讽。
一个用屁股、脚来弹钢琴的人,竟然能够创作出史诗级的钢琴曲,而他们这些口口声声把钢琴奉为神邸的人,却是一遍又一遍恭恭敬敬的弹奏着前人的曲子。
一直在模仿,从来没超越!
“《悟空传》有句话,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孙大圣说,哦,原来他们天庭把我们这些没法管教的东西,都叫做妖。
在那些高雅之士眼中,我这样的,便是妖了!
不过妖怪这东西,只出现在华夏人的认知中,今天我来到这里,是有位外国老头,哦,不是,外国的钢琴大师促成的。
所以,‘我’这类妖怪的理论,为了能让外国的那位大师能听懂,我把妖怪称为他们老外所熟知的巫,专门为他写了一首钢琴曲。
本来这首曲子叫《亡灵序曲》,可是既然把妖改成了巫,那这首曲子,便叫做《巫颂》吧。
对的,我就是为了赞扬我这类不听话的妖怪!
刚才的那首《命运交响曲》只是证明一下,你们所崇拜的,我早已不屑,我始终认为,音乐,是用来玩儿的!
音乐,是所有人,都能享受的。
来吧!”
一声低吼,陆尘迅速坐下,伴奏声响起。
钢琴音在伴奏后紧随着流淌出来,卢瑟-约翰张大了嘴巴,这曲子,很成功的描绘了黎明即将破晓时的画面。
那种冲破黑暗的意境,完美的呈现。
卢瑟-约翰瞪大眼睛,陆尘这是借着钢琴曲,把自己比喻成了黎明,而把他比喻成了黑暗。
哗~
在陆尘身后的屏幕,突然亮了起来,而此时,伴奏的那个鼓手,重重的抡起了鼓锤。
黑暗,被黎明冲破。
天亮了。
所有东西,都重获新生!
重重的鼓点与电吉他的配合,让人血脉喷张,卢瑟-约翰全身泛起鸡皮疙瘩,心中震动。
那大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幕游戏画面。
3d的画面尽管不是很精细,可是却能很明确的表达意境。
灰蒙蒙的天空边缘,一轮火红的新日徐徐升起,整个静谧的森林迎来的新的篇章。
卢瑟-约翰却是紧紧盯着那画面上凸显出的密密麻麻的墓地。
他隐约觉得,这墓地上,会有让他震惊的东西出现。
曲调到了高-潮,鼓槌狠狠砸在鼓面,那刺激,而令人振奋的鼓声响起,卢瑟-约翰的瞳孔却是骤然一缩。
大屏幕上,那密密麻麻的坟墓,却是轰然裂开。
一只只白骨森然的手臂,扒开地面,一具具骷髅从地底爬了上来。
阳光洒下,骷髅身体表面泛着森然的幽光,一缕缕白烟冒起,他们却是依然没有钻回地面,不少黑袍巫师突然出现,加入其中,尽管日光晒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也全身冒烟,他们的表情痛苦,可是,他们却是舞动起来。
没错,就是跳着那送档的舞蹈,上万骷髅和夹杂在其中的巫师整齐划一的舞蹈,震撼了所有人。
卢瑟-约翰摒弃了呼吸,原来陆尘并非是把他卢瑟-约翰比作了黑暗。
而是那高悬天空的太阳。
陆尘自己和那些被高雅之士所鄙夷的普通人,则是那浑然不顾的骷髅。
他们在烈日下,尽管会灰飞烟灭,却是依然舞动着心中的旋律。
不曾有半点退却!
“被遗弃的哀伤,用战斗证明希望,我们即便被人踩在脚下,用泥土掩埋,肉身毁灭,成为森然白骨,却依然充满斗志,追求自由的心,却永远不死,可否不分高低贵贱,愿这土地上,不分你我高低,你看,我还特意为你弹奏《巫颂》,我也没有瞧不起你,是吗,远来是客,我会天天为你弹奏《巫颂》的。”
一段英文从陆尘的嘴中说出,声音不大,却是直击卢瑟-约翰心扉。
如果是普通人这么说,他肯定嗤笑一声,然后都懒得数落对方。
可是,这段话是陆尘说的。
人家不是没能力玩儿高雅,那是人家不屑,他那《命运交响曲》依然在卢瑟-约翰的耳边回想,他不敢忘记!
“……用战斗证明希望……愿这土地上,不分你我高低……
这段话,人家还用英文说了出来。
卢瑟-约翰有点儿想哭,陆尘这是明摆着教育他呢,让他不要看不起人,而且,陆尘还特意说,他也没有看不起他卢瑟-约翰。
这种被人点名羞辱的感觉,卢瑟-约翰从未有过。
走到哪里,他都是高人一等。
现在,却是被一个十八岁的青年,对着全世界说,你看,我也没看不起你啊。
那一句轻飘飘的是吗,却是大力无比,瞬间撕离了他的心脏,痛得他呼吸都疼痛不已。
不远千里,来到华夏,却是被人公然调侃,他还无能为力。
人家比他实力强悍了不知道多少倍!
如果是一句话说出来,兴许别人就忘记了,以后也撑死变成一则笑话记录在案,人们也无法回想现在他丢人的情景。
可是《亡灵序曲》,哦,不,《巫颂》……
却是会永远的流传下去。
因为,这首曲子的曲调极其好听,肯定会大热!
用曲子载着故事,故事便会永久保险,生动,而形象,哪怕是百年后,他卢瑟-约翰的丢人事迹,也会被人清晰的想起。
卢瑟-约翰颓然坐在椅子上,心如死灰,陆尘虽然说没有看不起他,可是这句话,好像是曲子的一部分,以他的脾性,肯定会记录下来。
败了。
败得毫无还手之力。
卢瑟-约翰突然觉得,自己名字前面那一长串头衔和荣誉,是一柄没有剑鞘的利剑,随时佩带着,随时可能割到他自己……
他盯着电视中的陆尘,深吸了口气,觉得自己还是不留在华夏了,因为,陆尘说了,会天天弹奏《巫颂》,这是在暗示,让他滚蛋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