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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凤小心翼翼的回答:“是我。”
她来给师父母亲送衣服和鞋子,让她试穿。尺码要是不合适的话,她就再去换。
无缘无故给她买衣服做什么?莫非是要让她换上新衣服现在就走?
妇人正担心着,易凤打开了话匣子:“我们刚刚去帮小童和师父买衣服,正碰上合适的,所以给你也买了一套。”
小童的衣服在童装部,师父的衣服在男装部,即便再怎么顺便,也顺便不到她的女装部呀。易凤给她买的衣服是红色的,她最喜欢的就是红色,款式她也很喜欢,还配了双精致的高跟鞋,她迫不及待的试了起来。
虽然脸蛋骤然变老,可是身材还是在,气场仍是在,所以她穿起这身衣服来,居然无比的合适,比商场那个门口的模特穿的都要好。
易凤现在才明白,叶云天的那份气质像的是谁。
易凤建议她走一圈,她却不怎么愿意,虽然身材没有走样,她的脸上却已布满皱纹。
老了,老了。
年轻时候没有穿上这些好看的衣服,现在脸变成这样,居然穿上了。
易凤给她买的这身红衣很显气质,她本就白皙的肌肤在红衣的衬托下,显得愈发白,像会发光一般。
易凤有了个主意,要不她就穿这身,叶云天穿那身蓝色的西装,他们一起,拍个照片,留个念?
她把这个想法和妇人说了,妇人却摇摇头,她不想让叶云天看见她现在的样子,不想让他知道她为他输血的事,不想让他的心里充满内疚。
她为他做这些事,本来就是应该的。
小童要走了,和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叶云天本打算躲在房里,不去面对,可易龙和易凤非拉着他去送送小童。
小童已经换上了易龙他们给他买的新衣,这几天的伙食好,他明显胖出来许多。人靠衣装,他穿上这些新款衣服,也变的好看了许多。
易凤还给他置办了很多的生活用品,很大的一个箱子装着,倒是比艾尔斯还多。
易龙、易凤也很有礼貌的给艾尔斯准备了一些天启国的特产,艾尔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已经收了一千万,再拿这些,看上去有些贪得无厌。
难得见艾尔斯推辞,易凤倒是有些不习惯了。不过他们很快应该也会去南岭国,到时候还要和艾尔斯学习医术,就当这些都是贿赂他的吧,希望他到时候好好教他们。
等学会了,他们要去帮助一些得绝症却对生命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重新拥有生命,这应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叶云天也很舍不得小童,可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情绪表现出来。
多年前,他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听到一个婴儿的啼哭,他本想假装没听到,可奈何自己的耳力太好,即便是走出十几米远,婴儿的啼哭却仍在耳边徘徊。
他只能转身,摸索着把他抱起,他热呼呼的身子,一下子温暖了他的心。
犹豫片刻,他把他抱回了家,虽然可能养不活,他却不能眼睁睁的看他死了。
当时他还没开这家店,在一个推拿房里上班,拿着微薄的工资。
邻居是个很有爱心的胖大婶,见他捡了个孩子,便拿些羊奶什么的来,让他喂孩子吃。
他笨手笨脚的,每次都对不准孩子的嘴。
胖大婶见他这样,便抱过孩子亲手喂他。
后来,他考虑过把这个孩子送走,他是个盲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去照顾一个孩子呢。可是胖大婶一句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她说:“你是个可怜人,他也是个可怜人。你把他养养大,以后他还能给你披麻戴孝,好好的送你走。”
自从芳死之后,他早就心如死灰,他的身边没有爱人,没有朋友,没有父母,这个孩子,倒无意中成为了他的唯一。
既然如此,他就咬咬牙,继续把他养大吧。
就这样,叶云天也算一把屎一把尿把小童带大了。以前是叶云天照顾小童,可小童很懂事,很早便会替他着想。
后来那家推拿房不景气,关门了,叶云天和小童便商量了一下,拿出积蓄自己开一家。
叶云天看不见,小童便做他的眼睛,两人就是这么配合着,一点一点把这家店开了起来。
这里,装满了他们所有的回忆。还好,虽然小童走了,但是他却留在了这里,那回忆起来的时候,应该也有个念想。
他的视力已经恢复了正常,能清楚的看到每一个人。
原来易龙和易凤长得这么粉嫩可爱,怪不得每次客人都要夸他,去哪里寻来的这么好看的徒弟。
艾尔斯满脸都是胡子,可那些胡子错落有致,看上去不仅不邋遢,还有种成熟之人的魅力。
他照过镜子,这张脸出乎他意料的好看,他听小童说个,那个女人,也就是他的母亲,也生的很好看,自己应该是遗传的她。
不过她这几天是怎么回事,躲在楼上都不下来,一日三餐都是送上去的,她的身体,还没恢复嘛?
易凤嚷着要一起拍张照片,在院子里做个留念。艾尔斯当然同意了,这是他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在这里,他遇到了小童。
叶云天也点点头,有了照片,他想小童的时候就不用空想,可以看看照片。
易凤见大家都没意见,便跑楼上去喊人。
妇人已经起来了,她把易凤他们送她的衣服收拾了一下,放在了一个袋子里,准备一会儿去火车站买票走了。
易凤不知道她的打算,还热情的招呼她下去拍照,见她还穿着来时的旧衣服,便让她赶紧去换上昨天那一身。
被易凤催的,她只能换上新买的衣服,穿上新买的鞋。
她极不情愿的被易凤拉下了楼,大家都做好了准备,就等着她俩下楼了。
小童惊讶于妇人的脸怎么这样了,他指着妇人,说道:“你的脸?”
叶云天本低着头,听到小童说话,便也抬头望去。
那张脸上已布满皱纹,他眼睛朦胧的时候,见过她的脸,她的脸上明明很光,哪来那么多皱纹?
不是说长生不老的嘛,用了那么多毒,还费劲心思把毒转移到他的身上,让他当了这么多年的盲人,怎么现在她变成了这样?那她曾经费心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艾尔斯
捂住小童的嘴,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她是给叶云天输了血才变成这样的。”
叶云天的耳朵极好,一下子就把这些话给听去了。
他的心明显“咯噔”了一下,虽然他没说话,那双眼睛却止不住的望向角落里的她。
易凤张罗着给大家拍了张全家福,等照片洗好了,每人给一张。至于艾尔斯和小童的,到时候他们会安排寄到南岭国去的。
全家福拍好,艾尔斯看了看时间,也该去赶飞机了,到了南岭国,他还有一堆的事要办,小童的户口什么的也都要落实。
小童纠结了半天,对着叶云天说:“不论你想不想我,我都会想你,叶云天,你一定要好好的!”
收养至今,小童都是直呼他大名的,他们之间的感情,这么几年的相依为命,或许也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叶云天的眼角有些泛湿,可如此重要的场合,流泪好像太过尴尬,他努力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小童说:“去了南岭国,一定要听艾尔斯叔叔的话。”
小童不会写字,他没有办法要求他写信,他也没有手机,更加无法要求他打电话,所以这一别,就相当于诀别了。
“哥哥,我们一会儿帮师父去买个手机吧,方便他联系小童。”
小童的手机易凤他们倒是不担心,艾尔斯肯定会帮着置办的。他虽然贪吃了些,可毕竟不是个小气的人。
易龙也觉得手机很重要,小童走了之后,师父就一个人孤零零的了,有台手机,也方便他们与师父联系。
小童和艾尔斯走以后,妇人也准备走了。
现在叶云天的毒解了,视力也恢复了,她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了。
到时候这里只剩她和叶云天两个的话,叶云天也会尴尬吧。
她和易龙、易凤告了别,便想离开。
失去了这么多,就这么离开,易凤当然不让。她失血过度,身体那么虚。路途又这么远,到时候路上发生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办。
叶云天暗沉着脸,不说话,易凤推了推他,说道:“师父,你倒是说句话呀。”
妇人也把眼睛望向叶云天,似乎在期待他说些什么。
“你留下,等身体养好了再走。”
叶云天不想欠着她,如果她走了,这辈子他都会愧疚。想起她的那张脸,是因为自己才变成这样的,他的良心又岂能安?
妇人听到叶云天让她留下,灰沉沉的眼底一下就有了光亮,那是希望的光亮。
他,是否有一点原谅她了?
这样想着,妇人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她现在就去洗菜做饭,其实她的厨艺也很好,只是来了之后,还没轮到她发挥。
易凤本来想阻止,他们可以喊厨子来烧的,可易龙阻止了她,就让她有些参与感吧,不然就这样待在这里,什么都不干的话,她的心里肯定也很难受。
等吃完饭,他们就去找装修公司,把这里重新装修一下,装修的温馨一些,再带着她去置办一些生活用品。
人生充实才能过的有意义,易龙和易凤都觉得最近这段日子过的尤其的美好,虽然忙忙碌碌的,但是收获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