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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城门口,先不急着往外走,而是转个弯,去了附近的集市。买了一只童子鸡,又买了几头大蒜,两根葱,几块姜,一包混合了味精,盐,大料的粉末,拿绳子绑了,都结结实实的拴在马背袋上,接着又去了京城最大的正阳酒楼,要了一坛陈酿女儿红。
尔丝左手提着酒坛子,右手驾马,缓缓出了城。
先去了一条小河边,把马拴在杨树上,摸出一把匕首,便去水边杀鸡,刮了毛,把内脏掏干净,塞进大料包,去河边拔了一个大荷叶,把鸡子裹起来,又在外面抹了一层薄薄的泥巴。
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把泥巴团放进去,上面盖一层土,又去树林里捡了几支干柴,在刚才的坑上架起一个小火堆。
过了没多久,火堆燃尽了,又小小的焖了一会,尔丝便拿了小铲子拨开上面的碳灰,将泥巴团挖出来,拨开最外层泥块,就闻见一股子焦香味。
咽了咽口水,尔丝将鸡子包起来,纵马而去。
依旧是熟悉的大树林,清风吹过,树叶哗哗作响,尔丝刚转过弯,就见老青头气喘吁吁地推了一个小车,慢慢地在小路上往前移动。
“喂!老头子,我来了!”尔丝扬着手里的鸡子,高兴地叫道。
“哎呦,你还知道来啊,我这老头子骨子都快散架了!”老青头看见她,甚是激动,车子往路上一丢,就来拦她的马。
尔丝赶紧拉住小的卢的缰绳:“哎呦呦,你老看着点啊,我的小的卢眼睛里可没你,一脚踏下去,你就是我的第六十八具了。”
“嘿,你这小嘴巴可不饶人!”老青头也不介意,接过叫花鸡和酒坛子,往树根下面一靠,就迫不及待地扒开荷叶,撕下一只鸡腿:“最近在忙什么呢,都不来看你的老人家了!”
“我这不是来了吗?京师衙门里接了一个命案官司,高雷让我协助李三塊呢?”尔丝拿了一根棍子,百无聊赖地拨弄着地上的沙土。
“李三塊?你协助他?”老青头冷哼一声:“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还待在那个位置上不下来呢?京师衙门有这种人,早晚要黄。”
“我倒看承李捕头人还不错。”尔丝道:“除了滑点。”
“何止是滑头,还有懒,还有馋,还有...总是,那厮不是什么好玩意,你离他远点。还有,你是个仵作,只管验尸就够了,其他的事情,你不要接。”
“为什么?”尔丝不解:“多一个人帮忙,早点破案不好吗?”
“对别人是好事,对你则未必,要知道树大招风这句话,不是白来的。”老青头意味深长地盯着她。
尔丝似懂非懂地点头:“可是我已经答应了。”
“下不为例吧。”老青头说着,想到手上的鸡腿已经凉掉,连忙拿起来接着啃,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尔丝的馋虫也勾起来了,正要上前捏一只鸡腿,老青头慌忙搂住。
“哇,你要不要这么抠!”好歹还是她烤的呢!
“谁让你不早点来的,快把我饿死了,看见没,车上那个人,本来都是你的活,我都替你拉到这了,你拿点东西补偿我多正常,还想要回去不成?”
“得得,您吃吧,我吃过饭了。”尔丝无奈地摆手,凑到车子边上,掀开上面的白布,想看看今天是个什么人。
这一下子,尔丝不由得一怔。
这人身材瘦瘦高高的,身着一件玄色长衫,乌黑的发髻上别着一只羊脂玉簪。剑眉斜飞,睫毛浓密而纤长,在脸上投下一层阴影,鼻梁挺拔,略薄的嘴唇毫无血色,整个人躺在那里,似乎睡着了一般。
这个人,真的好年轻,如果他还活着,必然是个俊美绝伦的人。
尔丝不由得替他惋惜,再往下看,胸口处衣服破了个洞,周围全是血迹。这就是致命伤了,他也是火拼时候死的吗?
尔丝捏了捏他的胳膊,冰冰凉凉的,却不僵硬,难道刚死?不知被何种力量驱使,下意识的,尔丝去摸他的脖子。
颈动脉的跳动微弱而无力,尔丝的眼睛却渐渐湿润起来,心跳也咕咚咕咚骤然加快。立即伸手翻了翻他的眼皮,瞳孔见光,收缩成小黑点。
“他,他没死!”尔丝激动的大叫起来,指着那人,差点要蹦起来:“这个人还活着!”
老青头正埋头啃着鸡翅,闻言却没太大反应,只是喝了一口酒:“是,我知道,是我从死人堆里把他翻检出来的,即便还活着,也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那,他还活着,我们要想办法救他啊!”
“别吵吵了,何必给人无谓的希望?他活不过来了。”老青头暗叹一声,又开始开开心心地啃鸡屁股。
“那也要尽力了再说不行啊!”尔丝大声道,老青头似乎没听见,一口一口地接着灌酒。
不行,这是一条性命,她不能这样放手!尔丝下定决心,跑到树下,拿了老青头的女儿红就往手上倒,简单消毒之后又取了水净手。
老青头见自己心爱的酒泼洒在地上,连忙要去夺,被尔丝冰冷的眼神吓住,手愣是没敢往前伸,心里十分可惜,垂头跺脚的嘀咕抱怨,尔丝只当没听见。
这里没有CT,不能检测是否伤到了肝脏或者肺,尔丝伸手按了按,凭借触摸感和那人脸上微弱的表情变化,初步确认心肝肺都没事。
那就好,只要没伤到心脏,都还有救,尔丝忙去的卢的背袋里取了手套,自制手术刀,缝衣针,线,纱布,芦管等物,直接在平板车上开始动作。
用手术刀划破那人的衣裳,干净的毛巾擦掉肚子上的血迹,尔丝一下就看见了他左腹部一个长达5厘米的纵向伤口,直达腹腔。
用芦管一点点地吸出腹内淤血,从出血量来看,内脏应该都没有器质性伤害,应该只是单纯的腹壁穿透。
尔丝长出了一口气,清洗了伤口,拿起缝衣针,消了毒就开始缝合伤口,那人似乎有所感应,突然皱起眉头,低低地呻吟两声,胳膊猛地晃了一下。
尔丝焦急,忙喊在一旁看傻眼地老青头:“这没麻药,您老别愣着,快来帮我按住他。”
老青头被她一连串的动作惊住,呆头呆脑地答应,但他个头小,一个人按不住全身,于是拿绳子把那人的脚绑死在车上,自己绕过这头,按住他的肩膀。
或许是老青头力气很大,或许是那人失血过多,精力不够,尽管在缝合的过程中动弹了两下,但抵挡不住老青头铁钳子一般的手臂,整场缝合手术顺顺利利地完成了。
尔丝收了线,拿毛巾抹干净他肚皮上的血迹:“好了,这下子,我才是尽力了,这没有青霉素,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感染不感染,就看这小子的造化了。”
老青头还在怔忪中没回过神,看了看尔丝,很多话想问,譬如什么是青霉素,譬如他小小年纪为什么敢像杀猪一样拉口子,又为何缝合伤口的手法如此熟练,想了想又咽回去了。
他活了那么久,活人死人见了无数,好奇心早就磨没了,而且,他知道,好奇心未必会带来正面的结果。
“他现在这样,我没办法把他带进城,”尔丝思虑的声音打断他:“守城的官兵一定会盘问,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您老先把他带回您的茅屋去,怎么样?”
老青头想说不要,他不会照顾活人,只会打理死人,但看到尔丝争分夺秒救人时的勇猛,手术中专注的神态,现在疲惫的目光,他发觉,他竟不忍心说不。
“好啦,看在你的高档套餐的份上,我保证会喂他点水喝给他点饭吃。但他活不下来,可不管我的事。”老青头举起双手。
“那当然。”尔丝一乐:“记得给他吃软软的食物,清淡的,不要荤腥。”
“切,我的叫花鸡还舍不得给他吃呢。”老青头翻了个白眼,推着车子,往来时的方向去,边走边念叨:“你小子,可是头一个还没进义庄门就折回去的,哼哼,你真有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