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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眨了眨眼,让已到眼边的泪水倒流回去,卫洋躺在席梦思床上想着,今生要是有机会的话,他一定会去查清楚当年的的事情,如果真不是那位的错,他会想办法让那人度过那场生死浩劫,也算是还了对方的生育之恩。至于其他的,现在的卫洋不愿意去多想。
呵呵,不过,说起来自己的前世和那人真是尤为相似。
叹了口气,将空白的信纸装回去。卫洋也没去在意那纸张上字体的再次消失,就起身继续翻箱倒柜。
这一次他要找的就是养父母留下的钱财以及其他东西了。
就像是那个律师说的,不管他是亲子,还是养子,他都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哪里轮得到那群养不熟的白眼狼来挥霍养父辛辛苦苦赚的钱。养父赚来的,他就是送给贫困山区,捐献个残疾儿童,也不能便宜了那些人。
其实家里的钱在哪里,养父或者养母每次藏的时候,都不会避开他,相反还会提醒他,说是别像他们这边的某某家似地,把藏钱的破烂衣服,鞋子,当成破烂卖了五毛四分钱,回头又哭死。
卫洋是没有卖破烂那闲心的,在家里有什么破烂也是养母每次聚集好后才卖给收破烂的。而养母从来都是心细的,把装了几千块钱存款的东西当破烂卖的事情在他们家出现的几率太低了。
养父母去世后,这屋子就被那帮子亲戚以各种名义占领了,卫洋拥有的,只是他自己本来的那个小间。连二楼他老子说是为他准备的婚房,也被什么表弟表妹占领。
不过时隔近二十年,家里曾经会藏钱的角落落对于卫洋来说还是很熟悉的,没花多长时间,他就把家里能藏东西,不能藏的地方都光顾了一遍。
顺便找到了养父母藏的不少现金和存折。
卫洋没想到养父母在家里的各个地方藏的现金,随随便便看数量就少说有五六万。
不过,让他更没想到的是,这些钱根本不能与养父那张家里主要存款的存折上的数字相比,看到那个数字的时候,纵使卫洋一直都知道自己家里有钱,也倒吸了一口凉气。五十多万!
1997年的50多万,又是在他们这样的地方!这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要知道这会儿不说在农村盖栋二层小楼也用不了两万,就镇上盖楼加买地皮也就五六万的样子,还是空间比较大的。
这样大的数字……,也难怪那群人敢蛇鼠一窝,狼狈为奸,铤而走险了!这样的数字,恐怕放到此刻的市区去都是很多人想都不敢想的!
当然,之前那个律师拿来的赔偿合同上的一百万不算,卫洋知道那些钱肯定不可能是一个人赔偿出来的。就卫洋后来知道的几个人,再看养父这边的存款,稍微对比下就知道,对人家来说那点钱根本就是小意思。一百万不过是用来哄他这个‘无知小儿’,顺便安抚下自己的良心,将养父手上的生意接过去。
哼!钱啊!
再次想到养父,卫洋胸中又升起一股挥散不去的悲伤。
“爸爸……”卫洋张了张嘴巴,最终还是将满腔的悲伤咽了回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果然一点都没错!
如果早知道这样的财富是要命的,那么他真的宁愿他们家穷一些。或者养父不是为了他去娶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而是娶镇上那些有点背景的女人……
只是,如果……
假如……
这些东西,永远都是不存在的!
眼光无意间落到刚刚寻找现金和存折的时候,从衣柜里发现的几个塑料袋子。
卫洋又想起了养母,因为不能生孩子,那个女人总是把最好的给他,就算是真正的母亲,恐怕也不能像养母那样无微不至了。
卫洋伸手拖过袋子,同时也唾弃自己刚刚一瞬间的荒唐念头。
袋子里装的是衣服,新衣服。
卫洋知道自己的生日快到了,养母在之前一直说镇上的某某穿牛仔裤好看,但要是她儿子穿上牛仔裤的话,一定比那某某帅多了!
除了牛仔裤还有衬衣。
养母说自己的眼光不行,但她最喜欢看儿子穿白衬衣。感觉儿子穿上白衬衣,比电视上的演员还好看。
但其实,卫洋知道,穿白衬衣根本就是他自己的喜好。
所以那袋子里是两件白衬衣,一件只有城里孩子才穿的休闲衬衣和两条牛仔裤。
“妈妈……”卫洋颤抖着嘴巴,将几个纸袋子里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摊在床上。每拿出一件衣服,热泪就滚落一次。袋子里面是两腿牛仔裤,两件白衬衣,一件现在只有城市小孩才穿的休闲衬衣和一件秋天穿的牛仔外套。
九十年代的现在,牛仔裤和牛仔衣因为一些在镇上借读的高初中生,开始在小镇上流行。
仿佛一夜之间,镇上的少年们,少女们就穿起了牛仔裤。在这个时间,甚至升起了一种,只有穿了牛仔裤,才算是有资本,有高傲权利的似地风气。
卫洋年纪小,抽条长后,整个人就很单薄瘦弱,买衣服一般都拿的最小号。只是看到牛仔裤的样子的时候,好不容易淡去的酸楚的眼角,瞬间又红了!
“妈妈……”卫洋忍不住又叫了一声,仿佛是孩子在像母亲诉说自己的委屈。就算对付听不到,也想要叫叫对方。
眼前的两条牛仔裤,前世的卫洋是没穿过的,但这两条牛仔裤却在两年后出现在了,养母哥哥家的儿子女儿身上。
衬衣什么的,卫洋是没看见谁穿,但这会儿的白衬衣都一样,养母亲戚家的孩子又不和他在一起上学,避开他穿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将养母买的衣服,一遍又一遍的看,就算卫洋极力的想要仰止,火热的泪水,仍然不间断的烧疼了他的眼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恍惚间听到一声公鸡的叫声,接着又是接二连三的好几声,并且越来越近,最后到了卫洋家的院子里。
卫洋如梦初醒一样怔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自己家的鸡在叫。
“妈妈,对不起。”卫洋为之前的某个想法道歉,“妈妈,我爱你……”
转过头看到卧室中间,那张他搬过来的茶几上的红皮箱子里的黑色中山装,卫洋起身打开了养母放衣服的柜子。在里面找到一套养母平时舍不得穿,但非常喜欢的衣服将其折叠好了与那套黑色中山装放在了一起。
随后将红皮箱子,连同现金,存折,养母给自己买的新衣服等一股脑的丢进了万象空间。
呃!丢进的去的一瞬间,卫洋的眉头皱了皱。因为他忽然想起从很久以前自己得到空间,到现在似乎就从来没有整理过。都不知道现在里面是什么样了。
要是以前的话,或许他还能用神识什么的看看空间的情况,现在除非他离魂,或者自己去空间,否则空间的情况他是看不到的。
“应该没事吧。”卫洋自言自语一声,却没有动身去空间整理的意思。要知道上百万年都没整理过的地方,要真去整理,那根本没个尾了,所以……,摸摸鼻子,卫洋一边想着,等他有时间再去看,一边自言自语道,“父亲可是说过万象里面的一切都是随性而欲的。”
空间收走了主要的东西,卫洋看着有些凌乱的卧室,想了想出了卧室去楼梯间找了几个蛇皮袋来。
与其过几天让那帮子自来熟的,所谓的亲戚过来用他们脏手碰这些东西,还如自己动手。
除了刚刚收走的那两套衣服,衣柜里的其他东西,卫洋都准备拿出去烧了。就算他知道,这个时候,这个时间,这个空间,养父母已经收不到了。
收拾完衣柜,又收拾床铺,书桌等。能收走的,卫洋一样不剩。前世他们家已经被人洗劫过一次,这次他哪里还会给别人机会。
至于那台电视,卫洋想了想最后留了下来。准备着过几天看看有谁来买房,要是合眼缘的话,就把电视送给对方,不行再另说。
收拾完卧室,他又去客厅里转悠了一圈,将养父藏在电视柜下的那些烟酒,养母珍藏的干货等等统统收了起来。
看看客厅里去年才买的冰箱,卫洋想起买这冰箱时养父母的意思,当即就收到了空间。既然冰箱是养父母想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买的,那他就必须将其带在身边。
客厅里的东西,可以拿走的很快就被卫洋洗劫一空。忽然想起二楼的房间里还有养母给他侄女结婚打的两床新棉被。
他记得那个女人的婚礼好像就在最近。
如果没出事的话,估计养母会提前将东西拿过去,这会儿应该还没送过去的。于是上了二楼。
在二楼的第一间卧室的竹床上,卫洋果然看到了养母给她侄女准备的东西。不过新棉被一共有四床,卫洋想想就明白,这大概是养母给他上高中准备的。
除了棉被,另外还有养母给他弟弟新出生的儿子做的小棉衣,虎头小包被,小鞋子等。
看到这些,卫洋胸中再次涌出一股怒气。妈的巴子,给他们再多,也只是喂狗!
想到养母为他的亲人做了这么多,甚至每一年农忙,还带着丈夫和儿子去娘家挨家帮忙,得来的永远都是,‘你家有钱,你应该多拿点,’‘你平时多闲啊,帮我们不是应该的’‘我们都是为你好,你没有亲儿子,将来不还指望你亲侄子养’等等。
或许是养母上辈子作孽太多,欠这些人的!可他卫某人可不欠谁的,该他来阴的,这辈子他会加倍的奉还回去。
二楼的竹床,是张新的,是卫洋说夏天热,要养父给打的。结果卫洋体制偏凉,一睡凉床,不是感冒发烧,就是腿抽筋。所以每年不到最热的时候,根本不让他睡。也就被放在这边当承载物了。
既然床是养父专门给自己打的,卫洋毫不客气的收进了空间。反正他空间像这样的竹床还没有。以后他没事,还能拿出来睡睡。
下楼的时候,卫洋闻到了腊肉的味道,记起楼梯道里还有几大缸的粮食和腊肉。反正他现在没事做,既然是自己家的,当然不能便宜别人。打着手电钻进去就全部收到空间。
在河西镇,大多数人家的厨房都是院子里,而不是像后世那样搞什么几室几厅带卫生间,厨房什么的。卫洋家的厨房是和杂物间,车库以及大门廊连接在一起的四间式坡房。
杂物间的灯之前坏了,还没来得及换,卫洋进去了一趟,发现灯不会亮,才又去拿了手电。
毕竟不是后来越来越商业化的小镇,这会儿的小镇居民多数人还是种地的,所以杂物间的农具一应俱全,卫洋想着自己以后也要自给自足,就将里面的农具都收了,包括养母留下的各种菜籽。
车库里,此刻就剩下一辆保养的不错的八层新摩托车和一辆连铃铛都没有的旧自行车。原本他们家还有一辆两排座皮卡的……
卫洋不想再去想那皮卡现在怎么样了。经历了那样一场车祸,想来也不会有好的。
不过,摩托车在这个时候也是好东西,前世这车子最后是被养母的大哥弄走的,卫洋几次索要,人家都没还回来,还扬言,自己要是继续要,就揍人。
厨房的电饭煲,煤气灶,卫洋本来也想收,结果发现煤气坛里的煤气似乎不多了,就准备等明天去将煤气灶灌满了再收。
想到这个,卫洋觉得他的空间,似乎应该提前整理下,要不然之后上路,他想在空间开个火都难。
卫洋再次回到客厅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在空荡荡的客厅和父母的卧室之间来回走了几趟,最后将之前装养父母衣服的袋子收进了空间,去杂物间提了一捆火纸骑上养母那辆旧的不能再旧的自行车出了门。
没错,他这会儿是要去墓地。
这个时间去墓地,要是有人知道,一定会觉得他是蛇精病。
可谁又在意呢。
从卫洋家到镇子外面的墓地,骑自行大概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那地方与小镇隔着一条河,又因为种了很多树木的原因,在这个时候,是相当荒凉阴森的。
不过,夏天的小镇,因为天气热,就算小镇上没有多少路灯,也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这边,那边若隐若现的灯火。
97年,河西镇的镇里和镇外的路都不好走。不说到处都是坑,也的确没有后世的水泥那么光滑,不熟悉的人,十米路,摔几个跤是常识,熟悉的人,就没什么危险了。
带着一脑子的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就到了墓地的范围。
放眼看去,你立刻就会感觉到河西镇的落后和空旷。因为眼界之内,根本看不到什么灯。就是有亮光,大概也是谁家半夜起夜一瞬间的灯光了。
要是卫洋只是个普通的十三岁少年,这样的黑灯瞎火,又接近墓地的地方,他是绝对不敢走的。
恩?
卫洋刚准备拐进往墓地的小路,眼前忽然一亮。
抬头看去,两排整齐排开的白色的灯笼,从墓地那边,正逐渐向他这边延伸。
黑暗的夜里,这无缘无故亮起的灯笼,还漂浮在半空中,诡异而又瘆人。
但卫洋却是笑了。当下连自行车都不下,借着灯笼照亮的灯光一路骑到了墓地,直到再也骑不了车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