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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神人大哥一路同行,是爰夫至今为止最明智,也是最失算的决定。
明智,是因为神人做的点心实乃一绝,而且有他在,连路边的野花也能做成芬芳四溢点心,从此不再担忧食不果腹。时时让她忍不住幻想他那个大哥做的得好吃成什么样。
失算,是因为他实在是个超级大话痨,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睡觉的三四个时辰他不怎么说话(偶尔还说梦话),其他大部分时间爰夫都是在听他滔滔不绝中度过。
“贤弟,我听说这太行山上有好多的妖魔鬼怪专门吃人心肝……”
“贤弟,你知不知道,这太行山上的真泽宫?听说是由紫团山,五指峰,龙泉峡和王莽系啊组成的,风景秀丽,到处都是奇珍异草,鸟语花香,还有绿浪滔天的林海,刀削斧劈的悬崖,千姿百态的山石,如练似银的瀑布,碧波荡漾的深潭,雄奇壮丽的庙宇,引人入胜的溶洞……”
“贤弟,听说要拜青玄天尊为师,还要经过种种考验呢!好多人连天尊的面还没见过,就被吓得回来了,还有中途死了的……”
刚开始爰夫实在是忍无可忍,虽然她平时也满好热闹的,可一直有人在耳旁碎碎念碎碎念,实在是件磨人的事情,但是为了点心,还是忍了。不过后来他的话逐渐淡就成了背景音乐,犹如入定了般,倒也渐渐地没什么闹心的感觉了。
“贤弟?贤弟!”
“啊?”被神人狠狠拍了下肩膀,她才从入定中回过神来。神人掰过她的肩膀,突然发现这个弟弟也太瘦了,肩膀纤细得可怜。这身材跟她的英勇反差也太大了,正在发愣。
“你说什么?”爰夫反问。
“贤弟,咱们都结拜成了兄弟,可我竟然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爰夫,都是二声”
“哪个爰,哪个夫?”
爰夫拉过他的手,在手心中写下名字。
“好奇怪的名字,是你父亲还是母亲取的?”
爰夫皱了皱眉,随即又恢复了平静,道,“我出生便无父无母,后来听收养我的老人说,他找到我的时候正值春天,满城牡丹开的正艳,就取了这么个名字,意思好像是春日牡丹。”
神人叹了叹,自己恐怕问到她的伤心事了,抬眼见她神色未变,便放了心,道“明明是堂堂一个男儿,怎么给你取了这么个名字,怪女子气的,老人家也太随意了。我家老爷子当日也就这么随口一句,给了我这么个名字……”
爰夫撇了撇嘴,心想我本来就是个女子,取个女气的名字又怎样,哪里比得上你的名字响彻九天,轰动九州呢?
“贤弟,你看我们都走了三个多月了,怎么还没走到太行山呢?”
“前几日不是问了沿路的农夫么,他们说再向北走就快到了。”爰夫回忆着农夫的话,算着日子也快到了才对。
一转眼,她已经走了半年了,这期间青鸟倒是来了两次,带着孔翠捎给她的书信。信笺短小,写不下太多的内容,大意是他们一切安好,再也没见过土豆,吴老和不氏也没什么动静等等。
倒是第二次青鸟来的时候,正好神人也站在身边,诧异地盯着她拽掉自己一根头发喂青鸟吃掉,追着她问了好多天为什么这只鸟只吃她的头发,不吃自己的头发。
她便诓他说,鸟而嫌他头发脏。
没想到他竟然信以为真,以后他只要路过水边必定下水去洗一洗,说是为了下回青鸟来时能够吃他的头发,真真是让她好生无语。
不过还好,这神人大哥也是个富人,从小都是自己沐浴。同她虽然结拜了兄弟,可神人连亲哥哥都未曾一处沐浴过,自然也不适应同自己一起。爰夫就顺水推舟,倒也免去了不少两人的尴尬。
话说其实她也不知道这鸟儿为何会吃她的头发,而不吃别人头发。只知道从小孔德孔毅两个长老就让孔翠搜集她的碎发,说要用来喂鸟儿,这样无论她以后在何地,鸟儿都能找到她。
有一种预感,他们马上就要到太行山了。
爰夫不由地加紧了脚步,兔爷和孔翠在等她,她要尽早找到解法回去,然后带着他们回家,回到巫族部落,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巫族嫡女。所以这一路上一旦她有剩余的体力,也会舞一舞那巫舞九天,生怕忘了那九段舞蹈中任何一个动作。
师傅说过,巫舞九天中的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是语言,丝毫的偏差语义就会变化,所以不能偏差一分一毫,不能慢了一分一秒。因此她不敢忘记,不过还好,三年日日的苦练让身体开始有了惯性,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忘记的。
成长,几乎是在一念之间,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瘦小的肩膀上多了重量,有了牵挂。
一高一矮的身影在山路上急行。
“贤弟,慢一点走吧……”
“贤弟,大哥我有点岔气了……”
山路上沙石坑洼,一不小心就会绊倒,两个人都紧盯着地面小心翼翼地走着,深怕一不留神就摔了一跤,再一不留神就很可能滚下山崖去。
突然爰夫刹住了脚步,在她身后的神人万分感激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贤弟真……”
“体贴”两个字活活被噎了回去,神人瞪大了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
眼前是绝路一条。
如果想越过这座山脉前往北方的太行山,就必须通过只有一尺宽度不到,只能容纳一人的羊肠小道,两座山的距离目测就有几百米远,远远望去就如同一条细细的羊肠线。
最骇人的竟是那小道两边都是万丈的深渊!
羊肠坂道!
相传曾经多少人落身死于这深渊之下!
爰夫咽了咽口水,紧了紧身上的包裹,又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好,万事具备,向前迈了一步。
还没来得及迈第二步,就被神人生生地拉了回来。
“贤弟啊,你怎么这么冷静啊,咱么先在这里合计一下……”
回头望着这胆小的大哥,爰夫叹了一口气,可怜的大哥,腿又被惊吓得开始抽筋了,连忙帮他捋顺了经脉。
她抬头望向夕阳,眼看就要日落西山,他们绝对这里不能在这里耽搁,一定得在天黑之前过去。
“大哥,好些了么?咱们走吧。”爰夫又一次踏上了羊肠坂,然后又一次被神人拉了回来。
“贤弟,咱们先在这里歇一歇,明日再……”
“不行。”
这一次爰夫没有耐心听完神人的话,斩钉截铁地说道。
“大哥,不是小弟了解你的感受,我自然也是害怕的。不过如果我们现在不过去,在这无水无粮的地方待上一晚,明早精疲力竭的就更过不去了。况且这山上早晨露水极重,这羊肠坂必定湿滑。你看现在,即将日落西山,一天中露水散尽,正是最适合不过的时机了。如果错过了这次,下一次就不知何时才能过去。”
“可是…”
爰夫将神人抓着自己手臂的手推开,斩钉截铁地望着他说,“大哥,这路你也看见了,如若我能背你,定然将你背过去,不过这么远的路叫我如何背得动?两个人一起反更容易葬身悬崖。休得再拦我了,今日你不过去,我也一定要过去,还有人在等我回家。你若实在害怕就回去吧,不必勉强。”
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每一句话都很客气礼貌,可有那么一瞬,神人还是感到他被这个小弟给鄙视了。
一阵强烈的不甘在心中涌起,他虽然性格软弱胆小怕事,却也是个堂堂七尺男儿,怎能在此处放弃?走就走,谁怕谁?
两人于是一前一后,踏上了羊肠坂道。
山中的风声很大,羊肠坂路的可怕就在于此。听着呼啸而过的风声,看着脚下深不见底的深渊,那个能不怕?
神人慢慢地跟在爰夫身后,每一步都迈得极其小心谨慎,双手伸开在体侧保持平衡,望着前面小小的身影,心中疑惑,他难道就不害怕吗?小小的肩膀没有半点的颤抖,一步一步虽然不快,却也不似自己的迟疑不绝,究竟是为了什么,能让他如此决绝?
天色渐渐暗了,他们刚刚走过了羊肠坂路的一半,这条路比看着还要长些。
忽然,一阵悠扬地歌声响起。神人一惊,怔住了,仔细一听,原来是爰夫的声音。
竖起耳朵,只听他在唱:
吴王出游观震湖。
龙威丈人山隐居,
北上包山入灵虚,
乃入洞庭窃禹书。
天帝大文不可舒,
此文长传百六初。
若强取出丧国庐。
竟然是小时候大街小巷小孩子到处传唱的西海童谣!歌声虽然微弱,却顺着风,在这两面深谷中一遍又一遍地回荡不绝。
神人心中一乐,没想到在这里他竟然还能唱出歌来,不过这歌是为他而唱,还是为自己而唱,已经无关紧要。现在他的腿已经不再颤抖,心也比刚刚勇敢坚强了些。
最重要的就是迈出第一步,他们已经做到了,那么接下来只要慢慢地走,小心地看,一定,能够到达彼岸。
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