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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门时,特意看了眼老秦家的大门,昨天跟周作回来,我是下意识地看了眼,跟这回不一样,这回我心里有底气,至少周作给我了保证,我才不管秦百年有损失多少,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他跟秦娇娇好,我无所谓的,真的,只是他不能以伤害我去满足秦娇娇,他想把秦娇娇当亲女儿还是当娘都行,别扯上我。
真的,我耐心有限——说起来,我不得嘲笑自己,瞧我跟秦百年,一个不是合格的女儿,一个不是合格的父亲,估计是老秦家的风水不太好,弄得我们成这样子,我到是没把他当成不死不休的仇人,毕竟那是我亲爸——
我又暗搓搓的想叫他难受一下,不能总是我难受的。
所以说,我也不是个好女儿,好女儿应该是任劳任怨的,不求回报,只求付出,我不管,我不是好女儿,所以他为了秦娇娇让我难受了,那么我也不为了谁,我就为自己也让他难受一下。
我还想着秦百年出来指着我的脸骂,但是走出去时,发现我有点失望,哎,这人都犯/贱,我还在想要怎么让他气个半死,呃,好像太不孝了。
不是不打算留遗产给我嘛,我也不计着那些财产,但是我非得让他的财产少上一些,具体我是没有办法,突然成为商业奇才逆袭整个商界,我完全没有那个能力,可我有周作,这简直就跟开金手指一样。
确实的,我坐在车里还有几分自得。
有金手指就得用着,别等到金手指又找到年轻又嫩又比我会讨好人的小姑娘之前,我得先把自己弄舒坦了再说,这想法多可怕,我故作害怕地抖了抖,自得又加深了些,我又不傻,好资源不用,才是最大的傻瓜。
也就一句话,就让周作想占了秦百年的海岛开发计划,我当然不会以为我在他眼里到那么重要的地步,肯定这个计划不错,生意人嘛,老话都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没人做”,这话还真是挺有道理的。
路上我接了个电话,还是罗筝打来的,她把我骂了一通,觉得我特想不开——还说周作那种人,我怎么就敢与虎谋皮了,到时我可能连个渣骨头都留不下来,她又哪里晓得,我早就给吃得连个渣骨头都不留了,她这话说晚了。
周作的公司我已经是熟门熟路了。
没想到周作所谓的开会是跟公司的高级干部们一起开会,中午他们就安排在离公司最近的大饭店里吃饭,要是早知道是这样子我肯定不过来的,周作到是老神在在的替我跟那些高级干部们介绍我——
就简单的介绍,“秦白白,大家叫她小秦就成,性子不太好的,就是听话,过段时间你你们可能叫她周太了——”
那些高级干部们连个惊讶的表情都没有,像一点都不觉得这事很叫人意外,一个个都跟我打招呼,还自报姓名,我一个都没记清,不是不想记,实在是脑袋都木了,被周作给吓的——
那些人没吓着,我到是吓着了,估计都快要神经错乱了,呃,也就是那么打个比方,其实我没有神经错乱,就是想把这事的程度往高里提,叫“周太”是什么意思,我哪里能不晓得,跟周作结婚了,才有资格叫周太的好不好!
跟他结婚,我疯了我?
我心里想法乱乱的,脑袋也木木的,就晓得跟那些人微笑,也是——除了笑,我还能干嘛,难不成说我不是?周作还在身边呢,我要是敢说一个“不”字,今天把他的面子下了,回头他能叫我是“死活不成”,好像说的太夸张,可我就有那么种预感。
我觉得周作的手捏了紧些,似乎是有提醒我的意味,我才回过神来,跟着他的脚步,走向主位,他为我拉开椅子,我也不跟他矫情,跟着就坐下,他就坐在我身边,他一坐,所有的人都坐下了——
不仅在公司里开会,他们还在饭桌上继续,那些什么计划的,什么利润的,什么调查的,反正听得我一头雾水,隔行如隔山,这话儿确实是一点儿都没错,要是让我说什么计生条例的,我估计也能张嘴就来,各人有各人的专精。
但就这样子,周作也没忘记我,估计是他觉得我脸上好了,也让我吃海鲜了,蒸熟的螃蟹还是他亲自去的壳,我去拿蓄满红膏的蟹壳,还让他轻轻打了下手,——我顿时有点委屈。
“吃这个消化不好——”他是个主意坚定的人,不给吃就不给吃,把蟹壳里的红膏都剔出来自己吃,一边认真地听着高级干部的话,表情淡淡的,“早饭吃过没有?我让服务员给你来个甜羹?”
他的声音不重,结果他一讲话,那个高级干部就停下了,也不知道是讲完了,还是没讲完,反正我是听不出来,我到是非常难为情,当着这么多陌生的面孔,他一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是处处顾着我。
我免不了有点虚荣心,真的,这最我最真实的想法,我对自己永远都是坦白的,丝毫不会有任何的隐瞒,才能真真切切地发现自己的虚荣心,有这么一个男人处处呵护你,他又是有能力的人,为什么不虚荣一下呢?
所以我理所当然的享受这种感觉,虽说享受着这感觉,到底还会难为情的。
我摇头,早饭是吃过的,我刚拿起杯子,服务员就要替我倒酒,——他的手就出来挡了,对我摇摇头,看着我的眼神更是充满了不赞同,“你不会喝酒,等会要是喝醉了,我要把你背回去吗?”
听听,这说的都是什么话,我是不会喝酒的人?
但我别的优点没有,听话的优点是有的,所以还是没喝,就是他的纵容,呃,对的,让我成了个吃货,他们归他们说话,我听了就当耳旁风,左耳进的,右耳就出去了,对当什么商业间谍的,我也不感兴趣。
我是干不了大事的人,真的。
饭吃完了,他们继续回公司开会,开会这种东西,与我的距离太远,我自然去睡觉,午睡,据说本来下午有个酒会,已经延迟到晚上,我对这种酒会更是兴趣缺缺,至少在国外,我一贯认为我与周作的关系是见不得光的,嗯,对的,就是见不得光,暴露了,他到是没有关系,无非是添一桩风流韵事,而我则是成为虽人眼里的拜金女,又或者是有些人知道我的出生,笑说我与我亲妈一个样。
然而,现在好像不一样,也不是我迟钝,是我不敢相信的,我一直没能去相信一种事,就是我与他的关系是能见得光的,光明正大的,能叫所有人都知道我与他的事,别人还能尊称我一声“周太”的。
饭桌上我一直在深刻地思考这个问题,以至于我显得特别安静,回到他公司的休息室时,我依然还没能从他给我的震撼里清醒过来,就像是被震着了,仿佛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睡在床里,这床无比舒适,我盯着蓝色的天花板,忍不住地一个颤抖。
我的生活真要跟他绑到一起?
我迫不及待地坐起来,离开他,意味着他给我的好处都会终止,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最终的结果,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对我,这才叫我觉得无所适从,跟他结婚,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或者说我压根儿就没想过他会娶我。
以前谁要是跟我说这事,我估计能当成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可现在我不敢了,我在床里也待不住,双脚站在地面,脚底涌上来是沁凉的感觉,才让我的脑袋不那么的慌乱,瞅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的惶恐,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拍地一样,求放过,我真跪在他面前,可——打从骨子里涌出来的害怕感叫我不敢那么做。
我满腹心事,也不知道得找谁说好,跟罗筝,好像不合适,她就是个爆脾气,别看平时好说话,脾气一上来,要真为了我跟周作对上,他们家估计第一个不干的,我可不想让她被罗家的人说——至于景端端跟王嫩嫩,这离得太远了,远水救不了近火,再说了就凭周作的性子,谁要是帮了我,那个人会好才怪!
我可不能给别人惹麻烦。
想了好半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觉得很丧气,就差点连李胜伟在敲门我都没听见,他又敲了好几下,我才听到,又不显出自己不太对的情绪来,只好装出刚睡醒架势,还揉了揉眼睛,拉开门,“他找我”
能劳驾他出面的,我想不出来还有别的事。
“周先生让我陪你出去收拾一下,晚上的酒会对公司很重要,周先生希望你以女主人的身份站在他身边,”李胜伟将周作的意思说得明明白白,还看了下手表,“酒会是晚上八点,周先生怕你在酒会上吃不着什么东西,让我先带你去吃点东西。”
现在都五点了。
这城市与我工作过的城市完全不同,我原来那时最晚五点就下班了,要是没到夏天,那么就是四点半就下班了,一般夏天以五月一号为界,要入秋了嘛,就以十月一号为界,但这个城市完全没有这种习惯,晚上七八点吃饭,都是正常的事,我一贯是习惯了五点多吃饭——
话说其实周作想的很周到,周到无比,又让人觉得舒坦,这种细致无比的周到,让我隐隐有些着迷,事实上从来没有人这么对过我,我隐隐地有种不安,糖衣炮弹什么的,最叫人防不胜防,我最害怕的不是他对我,而是怕我习惯了这些。
我对吃的不太挑,惟一的缺点就是不爱吃黑乎乎的东西,或者是有怪味,也不能这么说,也吃过臭豆腐的,很爱吃——李胜伟估计不喜欢,他一直皱眉头,我偏吃。
后果也有,使劲刷牙齿。
李胜伟这个人看着脾气很好,随我怎么作,吃什么都随我的意,他不强求我一定不要吃什么,即使是眉头皱得死紧,他也没说一句不行,我心里挺乐的,但好景不长的,周作来电话了,问我准备的怎么样——
准备的怎么样呢?
头发没弄,衣服没换,我就像个二疯子似的挤在城隍庙里吃臭豆腐,噗哈哈。
他一催,我也不敢放肆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子,欺软怕硬,估计也是改不了,江山易移,本性难改,老祖宗的话都摆在那里,我也没打算改,李胜伟把我送到一个地方,让人将从头到脚打理了一番,这么一收拾,我确实瞅着有点光鲜——
长发简洁地绑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一张脸看上去没染一点儿人工颜色,却显得比平时显眼许多,嫩嫩的,透透的,跟刚熟的果子一样,连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有些诧异,那是我吗?
的的确确是我。
黑白拼接连衣裙,白色小翻领,跟白色的腰封,让我整个人显得有些轻快,心里不由暗搓搓的想,不知道他见到我会不会黑了脸,我明显在装嫩,衣服是我自己选的,这裙子我曾经见过有明星穿过,好像纽约时装周,那时我已经在国内安定工作了——
呵呵,我就是要装嫩,我就不走成熟风格。
不是女主人嘛,我就要当个小姑娘。
“这样不太好吧?”李胜伟看到我,话有点迟疑。
那表情很明显,好像怕他老板周作不高兴,我一意孤行,踩着尖头小高跟就走了出去,接我的车子就停在外面,我肯定不是跟李胜伟一起过去酒会的,而是跟周作一起,与平时的低调不一样,就是我所认知的那些低调,今天他坐在加长型黑色车子里头,我上车的时候是李胜伟替我开的门,他就坐着车里,把他的手递给了我。
这一刻,我的手像是跟他的手粘在一起,永远的,仿佛这种念头涌入心里。
“嗯,显得很年轻——”他握住我的手,呃,不对,是包着我的手,笑眼里意味深长,手还摩挲我的手,“我好像有点老了——”
我顿时看向他,他深蓝的西装,暗红的领带,整个人透着一种逼人的气势,要说他老,肯定没有人会说他老了,似被珍藏多年的酒,透着浓郁的芬芳,叫人一闻就醉了,醉得一塌糊涂.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更新了,今天可真是热呀,出去太阳就感觉咬人似的,连续下雨,今天白天终于放晴了,现在又下雷雨,哈哈,真不好说这天气----可能夜里会修下14章与38章,同学们看见了,别当我伪更哦,绝对不会的,只是修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