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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杀掉蒋众芯并不是在三年后,而是在白兮离开暗魂的第六年。
那年,她14岁。
6年,2千多个日日夜夜,白兮早已从曾经那个天真无邪的丫头长成了一个冷血有些的杀·手。嗜血冷酷,战无不胜,百里挑一。
6年,2千多个日日夜夜,查理也早已成为顶天立地,独当一面的男人。霸气,凶猛。
除掉蒋众芯早已变得绰绰有余。
那晚,她和查理里应外合,把以蒋众芯的为原点的2公里住处全部夷为平地。待他们找到尸体时,蒋众芯已经烂成一摊肉水。查理拿着唯一能看清的半只手臂去做了血检报告,确实是蒋众芯。
大快人心。
但,却传来噩耗。她最好的姐妹红豆,被蒋众芯手下飞来的子弹正中心脏,葬身枪海。来不及说什么便匆匆离去。而那时,顾风和红豆,青梅竹马。
白兮不知道如何对风说声抱歉。毕竟那两个字在当时看来,实在显得太过苍白与无力。无论她说什么,都不足以表达自己对红豆的那份歉意与自责。因为,如果不是她执意要报仇,红豆就不会来帮忙,如果当初不是红豆的义气,她也不会发生意外。
之后,他们全都发生了变化。曾经叱咤暗魂的恶魔四·人帮变成了如今稳定的金三角。风变成了花心大少,女朋友换了无数,说着这些女人我都爱,却在没有一个真爱的女人;而她白兮,再没有了真正的情绪,只成了,一个杀人不会眨眼的冷酷女人。今世,也再无曾经那个纯洁天真的女孩。蒋众国顺位继承暗魂。查理,接过曾经蒋众国二当家的位置,辅佐蒋众国掌管暗魂。曾经的白兮一种不懂为什么当初查理不趁热接手暗魂而是让给蒋众国。
现在她明白了。
一个黑道的立足之道就是威信与资质。只有有老一辈的人坐镇才能平稳。查理能力再高在优秀,不过才是一个刚满30岁的男人。
于是蒋众国的存在,是完全必要的。
不过,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她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所能帮助查理,然后安心呆在暗魂,成为暗魂优秀的一份子,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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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如火山爆发般喷涌出来。白兮晃着手中的茶杯久久不能回神。
水早已凉透,可她根本不自知。
这些年,她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时时刻刻告诉自己。白兮,过去的时候就是过去了,不要再回忆过去的任何种种,过去的痛苦,过去的幸福,过去的父母,还有,过去的这个,家。
好啊,她确实不想。
她从很小就知道,人这一生,是要经历很多很多困难与痛苦的。从落地之时开始啼哭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人世苦痛的开始。所以,她不想,甚至很努力很努力的去忘记这曾经所带给她的一切。
这世上本有太多的过往似手掌中的细沙,会在你念念不忘想要记住之时淡淡忘却。她想,他们带给她的这些,也本应该如此。
可惜,她似乎低谷了自己的记忆。
那些故事,似乎像她身上的那片的刺青一样,不碰不疼,甚至碰了也不一定疼。毕竟时间过得太久,即使疼痛也早变得变得麻木。麻木的让你甚至觉得,那里从来没有伤痛。
但其实呢。
原来,在黑夜的时候,在一个人寂寞难耐的时候,伤痛依旧。
爸妈,你们好吗?在天堂,没有黑暗,没有痛苦,你们一定很好吧。可我,一点都不好。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厌倦了回家之后消失不见的欢声笑语,厌倦了拿出铁观音之后无尽的思考与想念,厌倦了每当父母二字传来时猛击胸口的那种痛楚。
爸妈,你们知道么?
我似乎有喜欢的人了呢。他是警察,很帅气的男人。长得帅,和我打斗的时候帅,穿警服的时候帅,替我擦药包扎的时候也很帅。
可是,我不能喜欢他。我不想走你们的路,不想为了一个爱字变得不管不顾,更不想有一天我会亲手杀了我爱的人。
有人说记忆是座桥,却是通往寂寞的牢。
是啊,我好寂寞也好孤独。爸妈,当初为什么不带我走。走了,就不会痛苦了。
叮咚一声铃响。打断了白兮的挣扎。
她轻轻睁开紧阖的双眼。
谁?安晨么?
他真回来了?
起身,给他开门。
门才刚开,安晨就拎着超大的便利袋走了进来。
袋子里叮叮当当,是罐子相撞的声音。
安晨重新坐回沙发,从袋中翻出刚刚买的啤酒,摆在茶几上。
抬头,召唤白兮过来。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喝酒吧!”
白兮挑眉。
嗯,是个好主意。
关了门,坐到安晨身边。
安晨开了一罐递给白兮,自己也裂开一罐。忽然想起,“啊对,刚才我在你冰箱里放了些蔬菜,酸奶什么的。都放在上层了。速冻饺子和云吞都给你放在下边第一个抽屉了!记得赶快吃掉!”
本来正在仰头灌酒的白兮动作一顿,她把头低回正常位置,看着他。
他说话时的模样,永远那么闲散,永远那么漫不经心,一切都那么平淡普通,可她却永远都会被他说的话搅得死水波澜。
他和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笑眯眯的看着她的眼睛。他的眼睛永远那么清澈那么明亮。而她,却是那般血腥与污浊。
警察。
这世上最最正义的代名词。因为他们明镜,通透。
可她白兮呢?
这世上最最黑暗的代名词。一个隐藏于黑暗之中每天杀人的角色。恐怖,可怕。
警察与杀手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他们同时发现社会污浊之时,警察会想尽一切办法将社会把这层污浊变得透亮。而杀手,则只会用自己更多的污浊去掩盖之前的污浊。
白兮苦笑。
这样的差距,未免太过遥远。
她想,也许有一天,她会愿意朝安晨的方向去走。一步,两步,三步,一百步,一千步。可走了,又有什么用呢。他们从来都只是在不同直线上的两人,即使相遇,也注定不能相守而必须擦肩而过不是么。
白兮前倾身子用自己的啤酒罐撞撞安晨的酒罐,然后一饮而尽。
安晨,我们本该形同陌路,我们本不该有交集。
可为何,我不想远离你,不想与你为敌。
啤酒一罐一罐的被白兮冽开。
不过到第7,8灌的时候,白兮的手就被人按住。
白兮蹙眉,有些不满意的抬头。
“别喝了,你喝的够多了。”
她却鼓嘴,烦躁的扫开安晨的手,继续仰头灌酒。
白兮向来寡言,喝酒时更不爱说话。自己闷头喝,也不理人。
她的酒量也一向大的惊人,白酒都是千杯不醉,何况现在像喝水一般的啤酒。
不过今天愁事倒是太多。
回家思双亲,屋中愁爱情。
所谓的酒不醉人人自醉。。
于是一向看不起啤酒的白兮,华丽丽的……被忧愁灌晕了头。
于是的于是,万年不遇醉酒的白兮,万年不遇的,喝醉了。
喝醉的白兮变得更加老实。脱了鞋把腿缩到沙发上双手抱膝,头埋得低低的,一语不发。
安晨看着她,后悔了。
本想着让她喝点酒消消忧愁,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是适得其反了。
他起身过去拍她,“白兮,醒醒。去屋里睡。”
白兮却猛地抬头,睁着有些迷蒙的眼,委屈。“我要喝酒!”
完了,果然是醉了。安晨头疼。酒鬼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子没醉,老子要喝酒!”
“没有酒了,不喝了啊。”
“我要喝酒!”白兮的眉头蹙的紧紧的,声音坚定。
“乖,明天再喝,今天先去睡觉。”安晨安抚某人。
“去、买、酒!!”白兮怒。
“先睡觉。”
“去、买、酒!!”白兮倔脾气上来了,一字一顿的说。
“乖,去……啊!”
一声惨叫,白兮在抬头,一个圆滚滚的牙印按在安晨手臂上。
这个死丫头,喝醉酒居然还咬人。
安晨甩了甩被咬疼的手臂。
上前一步,把白兮抗在肩上,往卧室走。
白兮哪肯,又是蹬腿,又是打人的,“快,去买酒。酒!酒!”
安晨到屋,费了好大劲才给白兮塞进被子里,开始她还很不老实,但闹了一会可能是觉得冷了,就把自己藏在被子里,捉着被子只露出两只圆溜溜的眼睛转啊转。
安晨哭笑不得,去厨房给她冲了杯蜂蜜水,刚递给她,就低见她嘴里滴滴的不知说什么。
凑过去。
呀呀,嗒嗒。
嗯?
安晨凝眉,说什么?
凑得更近。
咿咿,呀呀,嗒嗒。
安晨扑哧一声笑出声。
居然,在唱歌?
白兮完全没有意识到现在已经被人嘲笑。
继续睁着大大的眼睛唱的开心。
安晨干脆起身也不打扰她,笑着看她自娱自乐。
唱着唱着,白兮眯起笑眼。缩进被里。
没有一分钟,又冒出头,依旧用被子挡着嘴,只露出大大的眼睛,继续唱。唱完,又缩回被子。
以此循环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