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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蔓以为她终于兵不血刃、轻轻松松的搞定了来自于叶欢歌的威胁,可尽管如此,她并不打算贸贸然的对着郑绍说喜欢他。
因为她要做的是静候时机,然后做到一击即中!
郑绍却还是以为叶欢歌也是对他也是有感觉的,毕竟她的身边很少有男生,真正在她身边呆的时间比较长的,可以说只有他一个。所以郑绍才会有这样的感觉。而这些天,在孙经理带着他和蓝庭国际的人见过面之后,后期则由郑绍一人负责和蓝庭国际的人进行接洽,经过这一个多月来的洽谈,双方也已经达成了交易意向。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郑绍在兴业的第一场扬名之战,至少他的名字也在上面的人面前也是挂了名号的了。
职场得意,自然对情场想的事情就多了一些。
“哟,郑绍,今天怎么穿的这么帅啊!”
郑绍可以说是他们业务部的部门之草了。毕竟人那长相在那,斯斯文文,清清爽爽的,再加上那颇为俊秀的外表,可以说一进入公司,就成为公司里大批狼女的目标。他本身的底子在那里,再加上这次又是特意装扮了下,杀伤力更是不弱。
一步入公司更是有来自各方的问候,打探、夸赞。
“李姐,你就别夸我了。”郑绍踏着步子,冲着刚刚说话的李玲点头微笑道。李姐是业务部的老人,资历深,能力强,喜看帅哥,尤其热衷于给公司里的广大剩女们牵桥搭线。而郑绍则是广大女同事的第一眼热目标,李姐自是想先把他给推销出去。
郑绍刚一在自己的位子上坐定,打开电脑,准备开始下面的工作,可猛地一下,一片阴影袭来,抬头一看:“李姐,有事?”
“李玲趴在郑绍的窗口上,低着头,冲着郑绍说道:“小郑啊,你给姐说句实话,你有对象不?”索性还没到上班时间,她拉郎配也拉得毫无顾虑,话说的丝毫不知道顾忌,声音虽不是特别大,但整个办公室的人绝大多数人都还是能听到的。
郑绍懵头懵脑的,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李玲得到他的否定答案,乐的脸上都笑开了话,忙接着说道:“那——你看公关部的桑若怎么样?”
“她很好啊。”
众所周知桑若是公关部的一枝花,人长得十分美艳动人。不说其他部门,但就他们业务部就有很多男同事喜欢她。而她本身就是个单身的,可想而知,她的男朋友这个位子竞争的是有多激烈。
不过,她和他有什么关系啊?郑绍有些闹不明白了。
而旁边一些早早来的男同事本来听到李玲要给郑绍介绍对象还有些暗喜,毕竟当他名草有主,他们的花园才能更大一些。可当听到介绍的对象是桑若的时候,他们的心底又有些暗搓搓的难受了。
毕竟那样的女人,哪个男人不想要。
可心底还有些怀疑,桑若?那个对追她的男人几乎没有好脸色的女人,那个公关部的一枝花。可李玲接下来的话却是直接给众位支着耳朵听的男女同事一个响雷。一个个的都纷纷支着耳朵,想仔细听听郑绍的答复。
郑绍对李玲找了这么个时机来说这事,有些不满。毕竟虽然离上班还有一些时间,可就是这样他们部门来的人也已经不少了,他这要是拒绝,十有*闹得全公司都知道了。
本想含糊的给糊弄过去,哪想李玲看郑绍微低着头,转着手里的黑色签字笔,一直都不怎么说话,还当他有些不好意思,就要掏出手机来通知桑若约会的时间和地点:“那小郑,我和桑若说下你们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啊。”
“哎——李姐,别。”郑绍以为没了他的回应,李玲应该能看出他拒绝的意思,哪想人家竟然是觉得他是同意的只是不好意思。毕竟桑若那个大美女摆在那,哪个男人听了不乐颠颠的去赴约啊,哪想他郑绍就是一个例外呢。、
李玲拿出了手机,正要拨号,就被郑绍拦了下来:“怎么,你不是没对象吗?还是你看不上桑若?”
郑绍有些无力的搔了搔头,本来挺直的双肩一下子垮了下去:“哪有,李姐,我不是看不上她,只是虽然我没处对象,可我有喜欢的人啊。”
“这样啊,那就算了吧……嗯……”李玲有些尴尬的应答,生硬地转移着话题“哪个女生这么厉害竟然能被你看上了!”毕竟这事是她没做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拉红线,本来以为两个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结果人家有心上人,这下可好,就怕一个搞不好,桑若可要成为全公司人的话题了。
“李姐,你这叫什么话啊,我眼光没那么高的。她是我学妹,我们认识有一年多了。”
李玲还想再继续多聊一聊,可郑绍却是没了往下聊得*。有些烦躁的不时拿眼睛瞥着自己的电脑屏幕,手指转笔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终于李玲离开了他的面前,他才又低着头开始一下午的工作,毕竟早些把工作做好,他才能抽出时间来去追女朋友啊。
“喂,您好,我是郑绍,请问今天上午预定的白玫瑰还有红玫瑰好了嘛?我现在可以去拿了吗?”
“我看看啊”轻柔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嗯,已经包装好了,您现在就可以来拿货了。”
郑绍听了花店的答复,先去取了他定制的一套情侣钻戒,才又到花店拿了包装好的白玫瑰和红玫瑰。才又驱车赶到了B大。
他先抱着一大箱子的红玫瑰下了车,在叶欢歌的宿舍楼外面用箱子里的玫瑰一点一点的拼成一颗大大的心形。才又返身回去将那包装好的一束白玫瑰拿了下来,避在身后,笔直的站在玫瑰铺成的心形里。
一切都准备妥当,郑绍才给叶欢歌打了电话,让她下楼来。
虽然才是傍晚的时候,可她的晚饭已经交给了离沫,又没什么事情,也不打算再出去,早早就换上了比较舒服的运动套装,披散着一头细软的黑发,脚上汲着人字拖,坐在桌子面前全副心神都扑在和傅君辰聊着扣扣上。
接到电话一下子也没有反应过来电话那端的人是谁,就知道让她现在下去一下,汲着拖鞋就这样慢腾腾的下了楼,一转身向大门的方向出去的时候,就看见门口那围了好多的人,尽管如此,她还是看到了人群中间的那个人。
那样一番动作,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他想干的是什么。即使知道,既是下来了,就不能在这个时候当逃兵。
这个时候的西方正是霞光满天的时候,郑绍双手避在身后,就那样站在一片霞光之中,这个景象实在是太美太暖心,可看着当事人,叶欢歌的心底却是冰冷一,然而面上却是不显。
一步一步的走到郑绍的面前,停在红心之外站定。仰着头定定的看着他:“学长?”
两人之间的距离稍稍有些远,见此,郑绍还是走了上千在叶欢歌的正对面站定,将避于身后的玫瑰申了出来,屈膝半蹲在欢歌的面前,举着手中的玫瑰放到她的面前,仰着头看着她,坚定的说道:“欢歌,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
周围围观群众热情的呼喊着:“同意!同意!同意!”也渐渐由高到低,直至沉默,所有的人都将目光放到了女孩身上,等着她来决定一切。郑绍双手捧着玫瑰花的动作也越来越僵硬。
嘈杂的酒吧里,灯光闪烁,郑绍坐在昏暗的角落里,迷离的眼光透过手中的酒杯不知道望向什么地方。
“对不起,我不能答应……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有喜欢的人了——”
叶欢歌甜美的声音此时于他而言却不过是魔音而已,一声声的满是对他告白失败的判决。
呵呵,真好笑——
他用已经有喜欢了的人的借口拒绝了李玲的牵线,没想到他也被别人用这个借口拒绝。
果然,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
想到这,郑绍又是端起了倒得满满的玻璃杯,一仰头将杯中的混合型酒水全部倒入了肚子,丝毫不带停留的又开始继续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