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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就是女主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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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开眼睛,卫小歌发现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小长富盘子里的鸡肉还剩下一大半,而长贵却是带着些好奇的眼神盯着她。

    “你看我做什么?”

    长贵微微一笑,“你与其他那几个不同。你们都是从哪里来的?我听前几个偶尔自言自语,说些古里古怪的话,什么只要有女主光环,就能混得风生水起,坐拥美男。”

    美男......能当劈柴烧么?卫小歌感慨万分。

    “长贵,你就不害怕,我可是个鬼魂呢!”

    长贵很惊讶,“这有什么好怕的,现在你又不是鬼魂,再说一般来讲,活人比鬼更吓人吧!”

    “我怎么觉得你比我更像个鬼魂呢,而且是个很老的老鬼。”

    长贵抿嘴一笑,“姐姐说笑了,我怎么可能是鬼魂,你别吓到了小长富了。”

    太老成的孩子真是一点都不可爱,卫小歌竟无言以对。

    长富听到哥哥提到自己,大约是吃得饱了,注意力从油嗒嗒的鸡肉上转移到这边,抬起头来,给大家一个油腻腻的憨笑。

    亏得这个娃十分乖巧憨厚,卫小歌暗道。

    不过,女主系统什么的,简直太坑了。

    这一时半会儿的,不仅摆脱不了这两兄弟,竟然还得将他们养大成人。

    长贵简直就不像个小孩子,杀人不眨眼,他哪里用人养。提心吊胆与这种怪小孩生活在一起,这算个什么事啊。

    还以为投胎之后来享福,结果是来给人当个随时会丧命的保姆。

    一晚上她睡得很不踏实,仿佛记得前世也差不多,睡着了都睁着一只眼,风吹草动便会马上跳起来。

    ......

    ......

    此地三面环山,如同一个大大的马蹄。中间一大块地,有不少村落,而卫小歌穿越来的稻花村便是其中之一。

    山里面据说还有山民,以打猎为生,常有恶狼猛虎出没,寻常的普通村民不会走很远,还是以耕种田地为主。

    三面是山,大马蹄的缺口,是唯一能连接外面的去处。长贵说,外头有个镇子,再往外走有个县城,更远的地方他也没听说过。

    一路走着山路,卫小歌没跟长贵打马虎眼,直接问道:“看来你懂得识字?”

    “我知道你在怀疑我也是和你一样的鬼魂,我娘曾经大户人家的丫鬟,认识不少字。”

    看长贵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卫小歌总觉得心里发寒,于是不得不再次提醒他。

    “你姐姐是真的回不来的,别问我为什么会知道。我不会随便杀人,不过你要是惹到了我,大约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至于长富,你放心好了,就算你死了,我也会将他养大,娶个媳妇延续你们卫家香火。”

    长贵点头表示明白,“嗯,你说过两次了。说那么多做什么,这里毒蛇多得很,等下咬了你,我可不负责。别指望我救你。”

    浑身一僵,卫小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正踩在半腿高的杂草中。她忙轻手轻脚挪了个地方,站到长贵的身边。

    长富此刻被卫小歌放在背后的篓子,将他一个人丢在家里,当然不放心。没有长富这个挡箭牌,长贵绝对会将她带到沟里去,说不定一把将她推进猎人的陷阱里。

    先前就已经避开了两个陷阱。

    并且在其中一个陷阱中捞出一只兔子,由卫小歌拴着绳子将长贵吊进坑中取出。一共有两只灰毛野兔,他们拿了一只小的。

    血淋淋的兔子用一些树叶和长草裹着,与长富共用一个背篓。那小子也不怕,乐呵呵揪着草叶子,不断将杂草丢出篓子来。

    去山里采蘑菇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得走到潮湿阴暗的地方,在那些腐烂的木头下才有。

    靠采蘑菇发家致富,这比卖火柴还难吧。

    就算是表演胸口碎大石,碎完石头当众表演吃蘑菇,人家也不可能会买。毕竟野生的蘑菇,是个人都知道很可能有毒。

    所以卫小歌是来碰运气打猎的,抓几只山鸡也好啊!

    她唯一的问题是不认识路,山里拐来拐去的回不到稻花村就麻烦了。其实倒不是真的怕走丢了,问题是她不能离开这两个弟弟。

    弟弟们就是长线任务,没有任务她会被抹杀的。这个险万万不能冒。

    并且光环功德每天倒扣一点,她只有十天的功夫赚十两银子。不,现在只有八天了。功德点扣光了,她也玩完了。

    眼下的收获有兔子一只,山鸡一只,卫小歌已经又眯着眼瞄准了一只松鼠。

    手里的石子从以拇指和中指弹了出去,速度极快。

    可惜,只打中了松鼠那蓬松的大尾巴,倒是让它吓得惊慌失措,嗖嗖嗖跑得没影子了。

    山鸡很傻,松鼠却是一点都不傻,速度贼快。

    卫小歌对自己的手段略有些不满意,隐约记得从前可没这么差劲。

    别说一只松鼠,按说她这手媲美弹指神功的绝活,连天上的飞鸟都能打下来。至于一脚踹死一条乱咬人的野狗,根本算不得什么了。

    山里的小动物一点都不多,据长贵说,都给附近的村民给杀光了。

    好吧,那就只能找大动物的晦气了,卫小歌摸了摸别在腰上的杀猪刀,这是长贵的私货,被她强行抢了过来充当临时武器。

    走了一阵,猛然前方似乎有个红影子闪了闪,仿佛是个非常矮小的孩子。

    她顿时大吃一惊。

    这年头的小孩子都这么生猛么?大伙儿已经离村子老远了,山路一点都不好走,尤其是前两天还下了一场雨,这会儿还没干透,脚下一片稀烂。

    不知道是好奇,还是本着做好事的心,她拔腿便追了过去。

    红光闪了好几次,忽左忽右,仿佛在和她玩捉迷藏似的。

    跟我斗,你想太多了。卫小歌边跑边将手里的绳子打了个圈,在头顶晃动着。

    这是牧民套马的手势,她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这一招。

    瞅准了红衣小孩子的动向,绳子猛地甩过去。见套住了小孩,忙用力一拉。

    只要拉住,活结就会缩紧,防止对方逃走。

    绳索前端的圈圈在缩小,不断缩小,再缩小......

    目瞪口呆地将绳索收回,卫小歌却发现竟然绑着一根小孩手臂粗的深紫色萝卜?

    这当然不是萝卜,就算是傻子也晓得不知道多少年的老人参。有很明显的头,四条健壮结实的肢体,根须十分完整。

    急急忙忙奔过来的长贵,比卫小歌还吃惊。

    他左右瞅了瞅,急忙从长富的头上将一截红头绳给取了下来,慌慌张张地扎在老人参的脖子上。

    “用红绳拴住它就不会跑了,这东西据说跑得可快了,眨眼就不见了。我小时候听人说过的,山里有老参,最厉害的猎户用箭射都赶不上。”长贵解释下红绳子的作用。

    长贵你本来是小孩子,哪里还有小时候。丫真是个变态。

    刚才并没见人参跑得有多利索,卫小歌茫然不解。

    她真的是以为有个腿脚利索的调皮孩子跑进了山,打算随随便便用绳子将那孩子给套住,等下带下山,积点德当一回雷锋。

    然后,她随随便便就套了个不知道多少年的人参精。

    “这就是女主光环。”系统丁土的声音不知道从那个角落传来。

    “嗯,我明白了。”卫小歌呆滞地喃喃自语,没想到丁土不用将她拉进那个小房间也能交流。

    为什么平时喊他又似乎从来都不在。

    系统显然十分紊乱,经常掉线。

    如此看来,在女主光环的照耀之下,天上会掉千年万年的老人参,而且人参有腿都跑不快,偏偏给她用套马的方式给圈住了。

    真的太扯了。

    更扯的是,老人参真的能跑能跳。

    这是个什么离奇怪诞的世界啊!

    到底是小孩子,长贵一脸惊喜抱着人参不肯撒手,看似纯良的眼睛眨巴眨巴说道:“姐,咱们家发财了,改天将这老参拿去县里卖了,盖间大瓦房,还能买不少地。”

    冷笑一声,卫小歌忍不住出言讥讽,“有人参了就认姐姐了,还咱们家呢。这东西卖不得,至少不是在这小地方卖,你不怕死我还怕!”

    虽然不知道到底能值多少,都成了形的老参拿去县城里卖,既浪费还招祸。

    长贵嘿嘿了两声不再说话,面上的喜色不言而喻。

    卫小歌斜着眼看了他两眼,明明手里有钱。鸡可以偷,黄瓜豆子都可以偷,但是盐和油哪里来的。小心翼翼地住个破茅草屋,生怕人家欺负上门,这会儿却怂恿她去卖参。

    混帐东西!

    两人正说着话,忽然从山道上斜斜跑来一只通体黝黑的驴子。

    卫小歌上下仔细打量,最终确定了。如假包换,真的是一头驴。

    既然是驴子就没什么兴致了。不管是骡子是马是驴,都不是她的盘子里的菜,肯定是附近村民的所有物,主人大约就在附近。

    如果是好对付又值钱的鹿该多好。

    驴子很自来熟,站定了脚步,湿漉漉的大眼睛瞅着卫小歌与长贵。

    “我不认得这头驴,姐,你看是不是要......”长贵侧过头对卫小歌说道。

    言下之意,如果附近没瞧见驴子的主人,就干脆果断的据为己有。

    在卫小歌的眼里,驴子都长一个模样。一般来讲,有一个与身体很不相称的大脑袋,竖着长长的耳朵,眼睛大得古怪。

    这头驴也是如此,但是它与别的驴子不同之处在于,全身黑得没半根杂毛,偏偏鼻子上绕着好大的一圈白毛。

    和老戏文里的白鼻子丑角似的。

    长得这么奇怪的驴,长贵要是见过却不记得,那才见鬼了。

    黑驴子扭扭捏捏地凑过来,边走身上还滴着大颗的汗水,裂开嘴喘气,似乎跑了很远的路。

    难道又是女主光环,有坐骑自动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