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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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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雪犹豫了很久。

    他取人性命都是眨眼决定的事情,竟为她一句雨渐歇27话语踌躇着。庙会是不能带兵器的,那样太显眼,连护卫都只会携带贴身匕首。而他自幼在青州漂泊,武器就是他的命,如果放下它,岂不等同于放下自己的命?

    他坐在桥墩,看着人群来来往往,眉头皱得更紧。

    三日后,三里桥。

    正应那句“恰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她在黎明时分走来的时候,柳絮轻轻飞舞着,和她那身浅白的纱衣一样柔软。她从平湖踏来,身后什么都没有,如湖面一样空旷。她如小孩般好奇心旺盛,哪怕一处的草、一处的花都觉得是没见过的风景。

    路上已有行人。恰逢庙会,许多活动昨夜便已开始,所以人们常在四五更携着亲眷恋人出门,为了享受充沛的一天。

    那座旧桥已是人潮百里,她举目而望,见着那个熟悉已久的身影,便踮起脚尖喊道:“这里!这里!”

    侯雪走过去。

    他第一次走得这么急切,同时仔细观察着每个从她身旁走过的人,生怕他们掏出匕首,刺入她柔软的胸膛。一个像她一样娇柔的女人,恐怕连一刀都挡不住。

    他来到身前,才暗暗松了口气。

    金戈里看着他,难得没有穿戴盔甲,她也不知这墨黑的衣服下面是否穿着轻甲,便用食指间戳了戳。

    侯雪道:“你在干什么?”

    “我要瞧瞧你是不是真的放松下来,好好享受这场庙会。”她戳着戳着,发现那原来是他的肌肉,竟然练得与盔甲一样坚硬。他甚至没有带着那杆银枪。金戈里轻轻地笑着,她只是拉起侯雪的手儿,“走吧。”

    “去哪儿?”

    “不知道。”她答得理直气壮,隐约间,这座人潮百里的旧桥间好像曾有这样的一幕:不苟言笑的少年被一位绝世倾城的少女牵去桥的另一端,他们在拥挤的人群中相互抓紧了对方的手,少女露出天使般纯净的笑颜,那少年只是盯着她婀娜多姿的背影,将手抓得更紧一些。

    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

    就像普通的一对恋人,只是他从没受过这样美丽的恩泽,像个木头人一样被她牵着跑。

    “来人哩,朔原特产葫芦串诶~”小贩叫卖着,鲜红的糖葫芦挂满木枝,特别受孩子们的欢迎,他们拉着大人的衣角,“给我嘛,阿妈再给我吃点嘛。”

    “我也要吃。”金戈里拉了拉侯雪的衣角,两人便走近,各自要了一串。“嗯,好甜。”两人坐在旁边的布台上,侯雪只是望着手里的葫芦串出神。金戈里已经吃完,他竟然还在发呆。记忆之中,那个女人也曾给他吃过这样的食物。

    他犹记得这个东西很甜。

    在临近东戈的草原上有许多游牧氏族的小贩,他还记得那乌云积压的天空,那个女人买下一串葫芦串,轻轻放在他手心。她好像笑着流泪,不知是悲伤还是快乐,她说:“吃吧。”

    年幼的侯雪第一次尝到那种味道,他觉得是生命里最幸福的味道。

    那个女人说:“你可不能吃得太快,就朝着那个方向走,每走十步才能舔一口,等你吃完了,我就会出现。”

    侯雪点了点头,一直朝荒野迈开步子。

    就算葫芦化了,他还是坚持着十步才舔一口,到第二天夜里,葫芦串吃完了。

    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女人。

    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在荒野里孤独地行走,他那精雕的布鞋烂了,他的脚也磨出水泡,结果第一次见到的却是一堆尸骸。

    从尸骸里捡起那支破烂的长枪之时,他就忘记了葫芦串的味道。

    现在,他又尝到了这种味道,却再也恨不起来。

    “别发呆呀,你若不吃我可就......”她已一口咬了上来,侯雪不敢动,他怕竹签子划伤她。

    金戈里还是有颗“大大”的良心,她留了一个“小葫芦”。“谁让你发呆哪,食物也是有尊严的。”金戈里摸了摸小肚皮,“好饿,咱们去喝酒吃肉!”

    匆忙间,侯雪手里的葫芦串掉落在地,沾满尘土。

    他最终还是没有机会吃到葫芦串,不由得咽了咽口水。长街上有诸多酒家,各户门前挂满红灯笼,想到今夜各门各户点起灯笼,扑上红信子,那整条长街都将被红色所染。

    街角的酒馆比较冷清,可在这样特殊的节日里,也是人满为患。

    两人挑一席坐下,遣上美酒,配着琼觞。

    侯雪喝过许多酒,也用过各类酒杯,他可以在荒野里用兽皮盛满烈酒,也可在大殿中高呈碗碟,与苍冥的弟兄们不醉不归。这六年来,他受到天襄的枪术指导,更在苍冥先驱团中度过了一段充实而自认为美好的时光。望海国皇都,让他第一次有家的感觉。

    天襄说过他老了。

    苍冥所属的喋血银枪也在侯雪手中,那这位睿智老人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他倾尽全力,用六年培养了苍冥的继承者,但这是一个“尤达”。望海族人以纯血为尊,混血为贱。像侯雪这么明显的混血儿,对他们来说就和养的宠物一样低劣。

    金戈里眨着那双清澈如蓝宝石般的眼睛,她说:“你不开心。”

    侯雪努力挤出笑容,他道:“不,我从没这么开心过,只是你根本不用管我。”

    金戈里道:“为什么?”

    侯雪道:“你是少君,也是圣女;而我是一个隐藏在黑暗里的尤达。”

    金戈里道:“那又怎么了?”

    侯雪道:“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生来就很宝贵,他们一滴血抵得上数万人的命。”

    金戈里静静地听着,因为侯雪的话不多,真得不多,说出来的肯定是肺腑之言。

    侯雪的眼中划过一丝寂寞,他说:“我是个刽子手,是他们口中的魔鬼,若被别人看见与圣女在一起,他们会怎么想?”

    “谁管他们?”金戈里微微怒道:“喜欢就是喜欢,恨就是恨,人怎么可能背叛自己呢?”

    侯雪道也非没见过背叛自己的人,他又饮了口酒。

    街道飞满杏花。

    阳春三月,正是红杏与白杏交织纷飞的时候。一缕暖光从琉璃瓦倾泻下来,天襄在收拾行囊,他仅留下一封书信与佩戴十余载的“苍冥之证”。

    一个人如果服老了,是否也离死亡越来越接近?

    就像雄鹰老死之前,它们会最后一次飞上天空,直到精疲力竭而死。所有老鹰都是死于高空坠落,而不是蜷缩在巢内等死。

    新时代已经到来,历史的走向会在新一代英雄的手中把握。没人能抗拒这股浪潮。

    青州的形势正在不为人知地变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