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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屠城?”
胡忧接到哲别紧急传进来的消息,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是的,是屠城,白云城二十万老百姓已经快被杀光了。”哲别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看了欧阳寒冰一眼。这个情况原不应该由她来传,这里是欧阳寒冰的睡房,她进来的时候,胡忧正在和欧阳寒冰做一些只在床上做的运动。她也是因为情报太急,没顾得上而冲进来的。
“真是王忆忧干的?”胡忧这会跟本没有心情去理会哲别的目光,他现在甚至连身上没有穿衣服的事都已经忘记了。
虽然胡忧也知道,争霸天下不是开善堂,必要的时候什么招术都可以使出来。但是这一次王忆忧做的事,真是超出了他的计算。
“确实是王忆忧干的。”哲别说得非常的肯定。整个天风大陆,有大量枪枝的人就只有王忆忧,除了他还有谁。
“马上给我叫秦明、朱大能……”胡忧边说着边往外走,他必须和手下的大将商议这个事。王忆忧的反常太可怕了,今天他能屠城,谁知道他明天会做出什么事。
“少爷……”哲别终于忍不住打断胡忧的话,再不叫住他,他就要这么光着身子走出去了。
“嗯?”胡忧看向哲别,这还是哲别第一次在他说话的时候打断他。
“那个,我马上去通知各位将军。少爷你也不好好准备一下。”哲别说完就往外跑。虽然并不是第一次看到胡忧光着身子,但是这一次胡忧还是把她给吓着了。
离开了欧阳寒冰的房间,哲别马上按胡忧的吩咐通知各位将军,这活到不需要她亲自去,除了必须对胡忧负责之外,其实的将军都可以派人去通知的。
大约十分钟,会议室里就已经坐满了人。他们在来之前也全都接到了消息,这会一个个眼神都相当的凝重,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啊!
“相信情况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这方面我就不再重复。现在我想知道的是王忆忧为什么为要这么干。他是疯了喜欢杀人,还是为了抢钱,又或是还有其他的目的。”
胡忧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在来的这一路,他就把自己带入到王忆忧的角色。希望可以猜到他究竟想干什么。不过可惜,胡忧无法带入进去,因为他没有办法下达像王忆忧那样的命令。
屠城!这真是想想都让人心寒的字眼。
秦明道:“我觉得王忆忧不是为了钱,如果是为钱,抢白云城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那里是附近最没有钱的地方。王忆忧肯定也不是疯了,这一点我想不需要理由。”
“秦明,那依你看,真正的原因在哪里?”胡忧有些着急知道答案。那些没有用的分析,听不听都一样。
秦明沉吟道:“依我看。王忆忧这是在练兵!”
“练兵!”胡忧重复着秦明的话,重重的点点头,他同意秦明的说法,王忆忧最大的可能就是在练兵……我们似乎过不去了。”候宝伍低声道。一连过了好几关,都没有遇上什么阻拦,这会他们已经来到了城墙边,只要出了城门,他们三个就可以离开这座只有死神才会喜欢的城镇。
唐浑看了眼那一排排举着枪,冷眼看着他们的色百兵,也在心里摇头。他同意候宝伍的判断。这些人明显是王忆忧的督战队,他们是不会许可任何人在没有王忆忧的命令之下,离开战场的。
唐浑的判断没有错,这些人正是王忆忧的督战队。在屠一城的人,这对士兵的心理也同样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过得了心里这一关的人,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可怕的士兵。而过不了关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在血腥和压力之下疯掉,就算是不到这么极端,做逃兵的可能性也很大。
王忆忧绝对不允许有逃兵出现,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设立了督战队守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执行屠杀命令的士兵和老百姓都是在同一个牢笼里,士兵不杀光老百姓就不能离开这个牢笼,而老百姓那里是跟本就没有离开的机会。除非能有一股更加强大的势力打走王忆忧,否则他们的死跑已经是注定的。
“我们退回去!”丫丫当机立断,那一支支黑洞洞的枪正在指着他们,丫丫完全不怀疑他们会开枪。
还好丫丫三个见机得快,不然督战队会毫不犹豫的开枪。他们守在这里的唯一命令就是不许任何士兵离城,丫丫三个退了回去,他们也就不理会了。
“我们现在怎么办。”
退到墙根后,候宝伍让不住问道。这不是他不动脑子,他的脑子都已经快转爆了,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解决现在的困境。
“先等等看吧。”丫丫叹了口气,这会她也再没有什么好办法。
唐浑没有开口,他在思考着。虽然还没有一个全面的答案,但是在他的心里,已经隐隐想到了一些有可能得通的计划。
换上色百人的衣服,虽然还是没有能出城,却也给丫丫三个减少了麻烦,至少这会暂时不同被人追杀。
今天的枪声又比昨天少了很多,白云城的老百姓是越来越少,这是白去城的灾难,不知道这一次的灾难过去之后,能有多少人可以活下来……少爷。已经完成了。”耗子再一次来到王忆忧的面前。他已经在心里想得很清楚。无论王忆忧做了什么,以后又将做什么,既然已经上了他的船,那就已经没有下船的可能,唯一的出路就是一条道走到黑,收起自己那仅有的一点可怜的良心,跟王忆忧走下去。前方的路,也许是富贵,也许是地狱那都已经不是那么重要。
“你似乎想通了。”王忆忧似有似无的看了耗子一眼。耗子的反应骗不了他的眼睛,他能看得出来耗子一开始并不是很支持他屠城的决定。而现在他已经不在乎。
“是的,少爷。”耗子并没有隐藏自己的心事。他也知道骗不了王忆忧。王忆忧这个人,越是接触得久,你就会越是感觉到他的可怕。
在没有跟王忆忧之前。耗子和王忆忧算得上是朋友关系。之后耗子跟了王忆忧,还隐隐的拿王忆忧当朋友,而现在,耗子心里很清楚,他不过是王忆忧手下众多人中的一个,他不是王忆忧的朋友,王忆忧也从来都不需要朋友。
“你能想明白,这让我很高兴。耗子,你是一个聪明人,我很看好你。好好干。你会有一个美好将来的!”
“多谢少爷。”耗子大声的回道。他这会也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不过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再选择的机会。
“不用谢我什么,你获得的一切,都将是你自己用双手去努力的结果。有一句话我一直很喜欢,我把它送给你。你要记住:付出一定有回报,所有的努力都不会是白废的!”
耗子重重的点头,然后接下了王忆忧的第二个命令。王忆忧的命令是——抢。
抢尽白云城里一切可以抢的东西,无论那是什么。这些抢回来的东西,王忆忧是一点都不要的,他如果是一个喜欢钱的人。早就可以抱着他的钱享受世界去,找不着在这里受得。
按王忆忧的命令,士兵抢到的东西,全都是士兵的。这是王忆忧给士兵的奖励,奖励他们完成任务……百色军过处寸草不生。
这是后世对王忆忧部队最为贴切的形容。而丫丫三人是亲自见证这句话第一次出现的人。
白云城已经基本没有活口,杀红眼的士兵正在大肆搜刮一切在他们看来值钱的东西。王忆忧的命令已经传下来。无论是什么,只有想拿的,拿得动的都可以拿。
士兵再一次为王忆忧的命令而疯狂,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是贪婪的。可以白拿的东西没有人会往外推。那些不要的人,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已经拥有足够多。
丫丫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站近一些可以看到她的眼中有泪。现在的王忆忧已经不是以前她认识的那个王忆忧,那份割舍不下的情,也是放下的时候了。
流泪不是因为可惜,那只是对青春的祭奠。在自己曾经的生命中,有那么一个他出现过,他的存在可以证明她曾经的爱。
丫丫并不后悔自己爱过,也并不感觉很难过。一切都已经过去,他将有他的新生活,而她,也会有她的新天地。
“丫丫眼,你没事吧?”候宝伍再一次从丫丫的脸上看到微笑,这让他多少有些担心。现在的丫丫还应该能笑得出来吗?
丫丫拍拍候宝伍的肩膀道:“不用为我担心,冬去春又来,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唐浑,丫丫姐在说什么?”候宝伍一脸的莫名其妙。
唐浑摇摇头道:“虽然我不是很懂,但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杀,杀过了,抢,抢光了,白云城已经剩不下什么,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王忆忧站在城头上,环视着这座被他肆意破坏的城镇,眼前的情景让他想起了小时候。他的同年还算是很不错的。记得父亲有一间不大。越很热闹的小酒楼,母亲漂亮而又温柔,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几乎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得什么,如果不是那一次,他们一家的生活应该不会变改。
那次,一伙人冲进了他家的洒楼,把他们赶出去,抢进酒楼里所有的东西不算。还要放火。从那时候开始,王忆忧就知道,手里没有强大的实力,无论你曾经拥有什么。都不能保住。
多年来,正是这个信念在支持着他。手里没有权时,他就去努力让自己先变得强大起来。很少有人知道,王忆忧有不下于胡忧的箭法,也很少有人知道,王忆忧曾经扮成士兵,亲自冲在最前线,去感受战争的特性,很少有人知道,王忆忧每天只准自己睡四个小时。他需要更多的时间让自己去学习!
“走吧。”
王忆忧收到了目光,他本想一把火烧掉眼前的一切,就像当年那些人烧他家的酒楼。不过最后王忆忧没有那么做,他要把这座城留在这里,他要让整个天风大陆的人都知道,他曾经做过什么,反对他的人,会有什么下场。
恶人?
王忆忧不在意别人怎么评价他。恶人就恶人,只要恶人不被人欺负就行。
“目标小长安,出发!”耗子传达着王忆忧的命令。三万大军应声而动。马声轰轰,人声隆隆,只可惜少了些欢呼,因为可以欢呼的人,都已经全都死掉了。
“我们什么时候离开?”候宝伍没想到他们换上军服本是想撤离白云城。最后却是混进了王忆忧的部队里。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是因为他们冒充的那个小队。从上到下所有的士兵全都死了,就是死在他们手里的,根本就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假的。
丫丫在了解这一切之后,就决定以这样一个身份先留下王忆忧的军中。候宝伍一直以为这是丫丫想出来的脱身之计,此时他还并不知道,这是丫丫的一个计划,她就是要留在王忆忧的军中,跟他一起回小长安,至于她的目的,别说候宝伍这个一点都没有猜到的人,就算是唐浑这个多少猜到一点的人,也还不是很清楚……前后三天,王忆忧的带人用三天的时间,把白云城变成一个废墟。胡忧是在王忆忧到白云城的第二天才得到的消息,再一次得到消息的时候,王忆忧已经离开了白云城,让他完全没有一点反击的机会。
“不爽?”秦明在胡忧的对面坐下,也没有问胡,就拿过他眼前的酒喝了一口。
“你的话变多了。”胡忧拿着自己的酒杯,酒杯很大,里面的酒够他喝的了。
“我只是说了两个字而已,这都算多?”秦明继续喝酒。
“这次可不是两个字。”胡忧哼哼几声。秦明没有说错,他现在确实很爽,王忆忧这次真是太过份了,他不但是立威,而且是恐吓天下所有的人。
他留下一座死城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要告诉天下人,不顺他的意思,早晚会是那样的下场吗。
“你还真是无聊。”秦明放下洒壶道:“怎么样,要不要出去走走?”
“没兴趣,我现在只是想好好静静。”胡忧摆摆手,这么多天来,他一直在想,为什么王忆忧可以变成一个那样的人。
秦明道:“别想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性,你要硬把王忆忧的错加到自己的身上,也没有什么意思。”秦明对胡忧和王富贵一家的事多少有些了解,别忘记了他们曾经是敌人,敌人的一切都是需要重点去了解的。
“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胡忧不是很喜欢和秦明说话,因为他总是能看穿你的心一样,不过胡忧又喜欢和秦明说话,因为他可以知道他的心里那些不想对人说,又希望有人能理解的事。
很矛盾的思想,就像是人生一样。明明不喜欢的事,自己非要去做,而明明喜欢的人,却总是往外推。
人生这种东西,就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喜欢或是不喜欢的事,都会发生。你跟本就没得选,也不让你去选。
秦明笑笑道:“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样的答案,我只希望我不要再让我失望。”
胡忧一愣道:“我曾经让你失望过吗?”
秦明竖起两个手指,摇了摇道:“两次。你每次让我失望的时候,我就会给你一个耳光,你应该还记得吧。”
胡忧沉吟了良久,道:“我当然记得,只是我不是很明白,我什么时候成为你的希望。”
秦明摇摇头道:“我不会告诉你的,就算你猜到,我也不会说。”
胡忧道:“难道你爱上了我?”
“扑哧。”秦明嘴里的酒喷了胡忧一脸。
“你不要那么白痴好不好,我怎么可能喜欢上男人!”
有一件事,秦明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那就是胡忧羡慕胡忧的那种洒脱。从第一次见到胡忧,秦明就知道,胡忧那种对待生活的方式,正是他心里想要的方式。只是他想却不能够那样,他的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绝对做不到胡忧的那种潇洒。
有时候,秦明忍不住注视胡忧,那不是你喜欢上胡忧,而是他把自己代入到胡忧的角色,去过过瘾而已。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