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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黄古道,燕州最古老的道路之一,关于是它的故事,真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不过由于地理位置偏僻,路又不好走,这十多年来,已经很少有人走这里了。这是一条已经被人们遗忘的道路
而此时,这条道路,却来了不少的客人。
不少是多少?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整整一万人。
一个个身穿不死鸟军团军团黑色系军服的士兵,此时正在古道上略显艰难的穿行着。从他们袖口上的金丝线可以知道,他们都是内卫团的成员。这些不死鸟军团中最精锐的士兵,都走得如此的艰难,可见这条古道,真的很不好走。
路再难,士兵们也没有半点的怨言,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最高统帅胡忧,正和他们在一起。胡忧将军带着他们,去干一件大事。这件事,也许是改很多人的命运。
他们要去哪里?
目的地除了胡忧等几人军团的高层之外,没有人知道。士兵们不需要,也不用知道答案,反正跟着胡忧走就是了。
那么胡忧知道吗?
胡忧当然知道,这是他制定的计划,他都不知道,那怎么成
他们这是要去洞拱城
洞拱城,烈火军控制的七座城之中,最大的城市,也是烈火军的总部。胡忧这是要亲自带人端了它。
烈火军已经于三天前,调兵十五万,向浪天行进。他们终于还是忍不住,想要向浪天下手了。
十五万人马,对于一场大型的战役来说,算不上太多,但是对于只有十二万军队的浪天 ,算得上是以强欺弱了。
刘光达和李世奇都很有信心把浪天拿到自己的手中,因为兵力上,他们还是有优势的。至于胡忧刚刚弄出的那个什么灭火团,他们跟本没有放在眼里。打仗可不是玩家家酒,发套军服,扛把大刀就成兵,那是在讲故事。
灭火团才刚刚集结,还没有完成整编,一群什么都不懂的菜鸟,能有多少的战力。烈火军已经在燕州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只要这一次,一举把胡忧给灭了,那么整个燕州,都会是烈火军的菜。
刘光达和李世奇跟本就没有想到,胡忧此时并不在浪天,而是亲自带着一万人马,去了他们的总部洞拱城。
崎岖的山道不好走,因为太久没有人走了,很多地方,都已经塌掉,他们必须爬过那些陡峭的山壁,才可以继续上路。山壁之下,可是万丈的深谷,一但失手掉下去,那可真是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无法找到的。
能进内卫团的士兵,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刀枪血雨他们都见过了,这小小的山壁,还能吓得了他们?
胡忧就这么带着他的一万士兵,目标坚定的往前行进,哪怕前路艰难,哪怕已经有士兵失手掉下了山崖,都没有人害怕。
“少爷,你为什么不多带一些人,那样胜算,不是会更高一些吗?”
旋日温柔的为胡忧擦着汗水,经过一天的攀登,他们终于按计划,完全了今天的路程,再有一天的时间,他们就会像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突然出现在洞拱城外。
胡忧舒服的喝了口水,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赶路了,这么一路走下来,还真是挺爽的。四侍女里,胡忧这一次,只带了旋日与队同行,纳月他们,全都留在了浪天。他们这一次,是秘密行动,在部队到达洞拱城这前,胡忧不想让烈火军知道,他不在浪天。
“兵贵精,不贵多。烈火军的军力,大约在二十万左右,现在一下调集十五万去打浪天,留在家里的,不过五万人。而他们现在有七个城要守,每城平均分出来,不过七八千人,哪怕洞拱城是他们的总部,也不会超过一万人。要咱这次出动一万人,已经足够多了。”
一万对一万,表现上看起来,似乎是势均力敌,不过胡忧这次出动的是最精锐的内卫团战士,而且全部装配了五连弩,那战力可不是简单的一对一那么简单换算。在胡忧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公平的说法,只要条件许可,他都喜欢以强凌弱。
看旋日还有些担心,胡忧拍拍她的香肩道:“放心吧,咱们这次的战力是足够了的。烈火军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我们会出现在他们的老窝,这一次,咱们好好的**一火。”
听到胡忧粗俗的话,旋日微微有些脸红。以前她很讨厌谁在她的面前说粗话,不过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胡忧的粗话,甚至还有些喜欢。
“嗯”
旋日点了点头,道:“我知道的,只是有些担心而已,少爷你不用管给我,我去给你铺床。”
胡忧看着旋日美好的粉背,坏笑道:“要记得暖床哟”
旋日离去的欲体一颤,微只可见的一点头,跑掉了,身后响起了胡忧的怪笑。
“少帅,前方二十里,就是洞拱城了。”哲别向胡忧报告着最新军事情况。这一次,胡忧为了迷惑敌人,把红叶,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大将,全都留在了浪天城,只带着旋日和哲别进行这次的偷袭。
胡忧把目光从那隐隐可见的洞拱城收了回来。洞拱城相比起浪天,是一座很小的城市,他的人口才不过二十万,不过它处要地,是燕州陆路的一个交汇点,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要想控制浪天,洞拱城是一个必拿之地。
“洞拱城那边,有什么情况吗?”胡忧的目光转向哲别。由于这几年营养跟了上去,和胡忧那个蜂蜜丰胸法,哲别已经完全摆脱了太平公主的封号,变样了凹凸有致的女人,她的身材,几可以比得上红叶。
军中大部份人,已经知道哲别实事上,就是女人,她那样的身材,只要不是瞎了眼的,没有人会任为她是男人,哪怕她的名字很男人。
不过哲别就是坚持不换女装,长年都是穿的军服,不光是士兵,就连胡忧都觉得有些遗憾。
哲别被胡忧看得有些不太自在,微微的侧过身子,没怎么做过女人的她,跟本不知道,她这样的站法,要更吸引男人的目光。
“洞拱城的一切看着都很平静,似乎没有任何的异动。”
胡忧皱皱眉。没有异动可不是什么好事, 此地距离洞拱城已经不足二十里,难道他们真的一点都没有发现,一支万人队,正向他们逼近吗?
胡忧正在思考着,一个士兵匆匆来报,部队的身后,发现在量的敌军,人数在一万人左右。
“一万人少帅?”哲别大吃一惊的看着胡忧,身后一万人,身前是重兵把守的洞拱城,说句不吉利的话,他们现在被包围了
“一万人?”
胡忧的反应,是哲别刚好相反,他不但没有吃惊,反而长长的松了口气。刘光达和李世奇,能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拿下七座城的控制,绝对不是草包。
这一次的偷袭,虽然非常的隐蔽,但是现在已经推进到离洞拱城不到二十里的地方,他们这样都没有发现的话,那也不配坐拥七城,早让人给吃掉了。
现在出现这一万人的部队,反而让胡忧放下心中,如果真的是什么动静也没有,那胡忧会更担心呢。
“少爷,我们应该怎么办。”刚刚收到消息的旋日也赶了过来。
胡忧笑笑道:“还能怎么办,打然是**们了。难道让他们把我们给包围了?命令部队,刀在手,弩上弦,准备迎敌”
五连弩,这次出任务的内卫团士兵人手一把。因为机簧的压力很大,容易伤着弩箭,所以在不用的时候,连弩是不上弦的。此时胡忧的一声令下,部队里‘咔咔’之声,响了一片。
分出一千人,装做豪不知情的往前走,剩下的九千人,全都上好了五连弩,扇形分开,像一群老猎人一样,等待着那一万梦想着暴菊的烈火军摸上来。
可惜候三不在这里,不然他肯定会感到这一刻很亲切,让他想起以前在山中打猎的情景。
“打”
随着胡忧的命令,一面巨大的不死鸟战旗升了起来,大旗挥舞着,发出代表死亡的命令。
“哒哒哒.........”
连弩震动的声音,翁翁得有些像千万只蜜蜂在翻飞。本以为计得的烈火军士兵,在还没有明白过来之前,就已经倒下了一大片。
见过秋风扫落叶吗,现在的情况,和那差不了多少。一片片的烈火军士兵,像稻子一样,哗哗的倒下,到死也不知道,他们遭遇到了什么。
虽然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武器,看到这样的场面,胡忧都不由得有些胆寒。得亏这五连弩是在自己的手上,要是换成拿在别人的手上,那他现在就得考虑怎么跑路了。这玩艺不是开玩笑的,真是太可怕了。
一万烈火军,此时是钻进了胡忧的布袋子里,他们感觉四面八方都是人,那些小孩指头粗的弩箭,密密麻麻而来,如雨点般一样,漫天都是,普通的盔甲,跟本就挡不住,一箭就是一个对穿。
有弓箭的士兵,想要反击。可是不拉弓还好,拉起弓,还没有能射箭,就成了人家的靶子。死得快的还好一些,有个别命硬的,一时倒不下去,被蜂拥而来的弩箭,射成了马蜂窝。
烈火军大部份的士兵,不过是来自普通的民众,有多少人经历过这么惨的场面,斗志一下就被打垮了,纷纷丢盔弃甲,一泄千里,溃不成军。
前后不到一个小时,战斗结束。没有任何的悬念,完全是一面倒的胜力,兴奋的士兵,亲吻着手里的五连弩,发誓以后要像对待自己老婆那样,对待这为自己带来胜利的‘美人’。
“少爷,俘虏已对招了,这一万人,是属于机动部队,之前刚好就在附近,是接到李世奇的命令,上来夹击我们的。”
旋日向胡忧汇报着最新的消息。部队里有专业的刑堂人员,专事逼供俘虏。这里可没有什么日内瓦公约,没有人会去在呼俘虏的命运会怎么样。事实上,俘虏在很多人看来,和死没有什么分别,因为就算是不死,俘虏也会被充为奴隶,一生再无自由。
胡忧问道:“像这样的机动部队,烈火军里有几支?”
旋日回道:“一共有三支,不过其他的两个支,已经奉调去进攻浪天,现在就只剩下这一支了。”
胡忧笑道:“那也就是说,我们就没有什么阻碍了。命令部队,简单打扫战场,二十分钟之后,整队出发”
打扫战场,是士兵们最喜欢干的事。打扫战场指的可不是挖坑把敌人的尸体给埋起来,而是去看那些死鬼的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当然,最好的能找到现钱。
在其他的军团,这种死人钱,士兵只能拿一成,有九成要上交。在不死鸟军团里,是按五五分的,军团五成,士兵拿五成。别看这小小的五成,很多有经验的士兵,单单是这一项的收入,就超过军饷,要是哪个命好的,碰上个喜欢把大量金币装在身上的军官,那可真是发了。
胡忧之所以受到士兵的拥护,一方面是他确实对士兵好,凡是都先考虑士兵的感受。另一方面,他懂得让利给士兵。他从来不拿什么崇高的理想去忽悠士兵,什么真理,什么理念,那都是虚的,只有金币,铜板才是硬头货。千里当官只为财,更何况是士兵呢。
胡忧给士兵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的盼头。卖命几年,手里有了钱,盖几间房子,娶上一房媳妇,才是士兵心中的梦。他给士兵的,就是这样的梦,打胜了,就有钱得,这是大家都有眼睛看的。
二十分钟之后,部队继续出发,前面二十里,还有一个洞拱城,那可是一大发财的机会,士兵是不会因小失大的。
洞拱城。
“报告将军,城外五里处,发现不死鸟军团所部”士兵大声的回报着。声音微微的有些颤抖,似乎有些紧张,目光不时偷偷的瞄向趴住在李世奇身上的光身女人。
李世奇坐直身子,把女人的头按头桌下去,舒服的出了口气,问道:“吴飞林那边有什么消息传来吗?”四十二岁的他,生平没有多少爱好,唯一的嗜好,就是喜好玩女人。他玩起女人来,不分天白黑夜,也不介意让别人看到。他把这称为回归自然。
士兵在心里暗暗的叫了声可惜,现在是只闻声音,见不着人了。奶奶的,怪不得人家说做什么都要当头呢,还是做头爽呀。坐有美人,行有车,有事动动嘴皮子就行,比他们这种大头兵可强太多了。
士兵赶紧回道:“吴将军的机动部队,暂时没有传回来消息,不过........”
李世奇追问道:“不过什么?”
士兵咽了个唾沫,道:“不过依属下看,吴将军的部队,应该已经与不死鸟军团的人交过手了。”
李世奇进一步坐直身子,问道:“何以见得。”
士兵回报道:“因为不死鸟军团的那些士兵,一个个都衣着破烂,很多都受了伤。我们有人亲眼看到,那些士兵都无力前行了,是长官在后面,用皮鞭抽他们才往前走的。而且之前我们的情报是他们有一万人马,现在只有五千多一点。相信其他的人,应该是战死了。”
李世奇惊讶道:“居然会有这样的事。这个胡忧果然有些本事,居然只以四成损失,就歼灭掉吴飞林的一万部队。”
“再探,收到任何消息,马上回报”
“是”
“不行,我不同意你亲自去,我是内卫团团长,保护你的安全,是我的责任,之前出来的时候,红叶中将和金凤小姐都有交待,必须保证你的安全。我不允许你去冒险,要去也是我去”
树林里,哲别倔强的否绝了胡忧的计划。洞拱城后面,有一座山,胡忧想要带两千人,从山上滑进洞拱城,对洞拱城实施突击,争取以最小的伤亡,一举拿下洞拱城。这么危险的行动,哲别当然不会同意胡忧去。
“你去?”胡忧上下打量着哲别,道:“那可是要滑绳索的,你方便吗?”
哲别羞怒的两手抱胸道:“我当然可以,总之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让你去”
胡忧怒道:“哲别,难道你想抗命?”
哲别提了一口气,却没敢说狠话。谁都知道,不死鸟军团军军命如山,就算是最受胡忧重用的红叶,都不敢违抗胡忧的命令。平时你可以和胡忧开玩笑,但是战事,胡忧的话,没有人敢公然的反抗。
看哲别没了声音,胡忧拍拍哲别的肩膀,哄道:“好了,乖乖的按计划行事,不用担心我,我是谁,不死鸟耶,不会有事的”
哲别眼睛红红的,泪水不停的打转。眼巴巴的看着胡忧,哀求道:“那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部队可以交给旋日姐姐指挥的”
胡忧笑道:“当然不行了,你刚才不是说了,你是内卫团的团长,指挥部队的工作,怎么能交给别人。我的小命这次可是抓在你的手里,你不好好干,我可就完了”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