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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崭露头角 086章 军团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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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龙游浅水》计划中的分卷,我就不细分了,大家知道就行。兄弟们,胡忧的故事,将要越来越精彩了——江南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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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是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他居然能够在这恶臭的沼泽里,感受到生机灵动。那些恶心的蛆虫,似乎都变得可爱起来。

    怎么会这样?

    胡忧有些茫然,那么热烈的生命气息,他还是第一次感爱到。动了动手指。指尖划过烂泥的感觉是那么的清晰,像抚过美人的肌肤一样。周围感觉不到任何的危险,那些安融人,好像已经离去了。

    “逃过一难?”胡忧问自己。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他没死。可是为什么会没死呢?他记得,那根呼吸用的竹管已经碎掉了。

    “对了,没有竹管,我怎么呼吸?”胡忧终于想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精神不由得有些松懈,嘴角一松,一股泥水直冲而入。

    “哇,呸!”

    胡忧把一嘴的泥吐出来,手忙脚乱的扯着细绳,回到地面上。

    地面上的安融人果然已经离去,看到那绿树红花,鸣叫的小鸟,胡忧突然有一种很想哭的冲动。

    不用死真好!

    放眼看去,视线似乎清晰了很多,天地之间,万事万物,一块石头、一株小草,都隐隐的能感觉到充满着浓浓的灵气,它们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沙沙的微风,轻抚脚边,是那么的温柔,就连那臭沼泽都似乎——马拉戈壁的,更臭了。

    借着沼泽边的水,洗掉身上沾呼呼的泥浆,虽然那股臭气依然挥之不去,但感觉还是比之前要好了很好。

    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动静,确定安融人一时并不会再来,胡忧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隐隐的提了口气,刚才的那种感觉又再次出现,体内有一股气流充斥着,暖暖的,非常的舒服。

    胡忧心中一动,暗想着自己是不是在机缘巧合之下,练成了什么内功之类的东西。

    九阴真经?如来神功?还是葵花宝典?

    小胡忧跳动了一下,抗议葵花宝典这么一说,它小日子过得挺好,没想过要下岗。

    事实上,现在就算是金大侠来了,也不知道胡忧究竟炼成了什么东西。他那个无良师父,就更不知道了。

    其实胡忧什么也没有练成,之所以会这样,  那是因为他的体质改变了。

    实事上,在此之前,胡忧虽然穿越到这个世界,可是并没有完全容合进这个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胡忧是一个陌生的个体,并没有任同他。胡忧的身体,也同样没有认同这个世界。

    胡忧和这个世界,就像是两条平行的线,虽然都在运动着,却并不重合。这也是为什么胡忧一直死命的练功,却得不增长的原因。

    这一次,胡忧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在沼泽那种几乎全完封闭的环境里,在面对死亡的本能挣扎中,被胡忧吸在内体,却一直没怎么吸收的光影果,形成了一个异变诱因。光影果不但把胡忧的生命潜力给激发出来,而且还再一次激活了血斧和雪里红蛇两大异宝。

    雪里红蛇性属yin邪,热毒无比。血斧性属酷冷,饮血无数。两大异物被光影果激活,在胡忧的体内争斗,可畏是殃及了胡忧这个池鱼。如果不是胡忧之前就已经吸收过一部分的雪里红蛇精华,又长期自我强化身体,那么在第一次冲击之下,他很可能就已经暴体而亡了。

    两种异物在体内争斗,胡忧的身体为了自保,当然得作出反应。因为胡忧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他也属于一种世间罕见的异宝,勉强有了与两大异宝对抗的资本。

    这整个对抗的过程相当的复杂,真要说清楚胡忧的身上具体发生了什么,跟本是不可能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胡忧在这次争斗中,得到了好处。他的肉体在得到加强的同时,因为体内的两大异宝,也得到了这个世界的认可。应该说,从现在开始,胡忧才算是真正的完成穿越,成为天风大陆的一员。由此发展下去,他会达到什么境界,那就谁都说不上来。

    胡忧一抬手,右手心的血斧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从心底生起。这是血斧第一次胡忧主动唤出,没有什么念咒语,就这么的一感应,血斧就出来了。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这个血斧是个什么来历,怎么会拥有这么奇怪的特性。也许它此前的主人欧阳寒冰会知道些什么吧。不过现在两人相隔千里,要问她,似乎也不太可能。

    胡忧在心里隐隐的觉得,就算是欧阳寒冰,也不见得就能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如果她知道的话,当初她把这个血斧连同那个皮囊送给自己的时候,就应该会说的。可是她当时并没有说,那个皮囊,也是作为一种防御性的东西,送给胡忧的。

    实事上,胡忧猜得没有错。欧阳寒冰确实也不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别说是欧阳寒冰,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血斧是个什么玩艺。

    因为这个血斧并不是天风大陆的产物,它来自一个叫遗忘大陆的地方。在那里,血斧是属于圣物级的东西。可惜关于遗忘大陆的记载,千年前,就已经被当时的紫荆花帝国下令销毁掉了。千年前的紫荆花帝国,那可是天风大陆的霸主,它要销毁的东西,民间是不可能再存有的。随着紫荆花帝国的逐渐败落,四分五裂,直致在三十八年前,被里杰卡尔德这根稻草,弄得烟消云散。关于遗忘大陆的记事,还能有多少资料被保留下来,又在谁的手里,那就无从知道了。

    唤出的血斧,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大量的消耗胡忧的精神力。拿在手里,光彩流动,与真正的战斧,没有任何的分别。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胡忧猛的砍向身后的那颗酸枝树,光影过后,拳头粗的小树,哗哗倒下,切口平滑如镜,像被打磨过一样。

    一斧过后,胡忧只觉得阵阵的头晕。苦笑一声,胡忧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驾驭这柄利器。

    想到这个,胡忧不由自觉气苦,自从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在运气方面,似乎比以前好了很多,接二连三的,得到了不少好东西。不过无论是血斧还是换日弓,自己都没有能力发挥出它们的威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明珠暗投。

    收起血斧,胡忧猛的精神一震。因为他突然感觉到,一丝丝的灵气,正透过皮肤的毛孔,融入他的体内。之前是不是这样,胡忧不清楚,但是现在,这样的感觉,相当清晰。

    之前用血斧所消耗掉的精神力,正一点点的得到补充,感觉很明显,要比睡觉恢复快很多。胡忧静静的坐在石头上,感知着这个过程。那一丝丝的灵气,似乎来自大树,花儿,小草,又或是石块,沼泽,不,应该说是来自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

    这个过程,是看不到的,不过胡忧可以确信,这不是错觉。他完全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确实正在发产这样的变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这样的感觉消失了。胡忧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用血斧砍树之前的那种状态。胡忧激动得两眼通红,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朱大能他们,练功都不怎么勤快,体质却要比他好,恢复得也要比他快。原来一切的答案,在这里。他们的身体,可以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

    明白了这些,胡忧的信心再次大增。一理通,百理明。胡忧虽然还不清楚,自己之前为什么不能收吸天地灵气,但是现在,他知道,他与这个天风大陆的人,再没有任何分别。现在大家都处在同样的环境里,谁弱谁强,那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谁能更多更好的吸收灵气,谁就成为强者。强者无捷径,唯一‘勤’字尔。天道筹勤,只有肯流血流汗的人,才能够成功。

    胡忧此时的心情,可畏大好。这个发现,在胡忧看来,收获远远要大于刺杀林正风。杀一个林正风,算得了什么。只要自身的实力得到突破,万军之中,取敌人的首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为了证事心中的猜想,胡忧打算在这里多留  一天。这片烂沼泽地,现在已经被胡忧看成了福地,新的生活,就从这片烂沼泽开始。

    整整一天一夜,胡忧就在这块烂沼泽地上渡过。他反复的利用血斧来消耗身体的灵力,累得不行的时候,就坐在大头块上打坐,感受着灵气入体的恢复过程。在此期间,胡忧还几次跳进沼泽里,去对比沼泽和地面上的恢复情况。相比之下,胡忧发现,在沼泽里的恢复速度,大约比地面上快两陪。至于打坐嘛,对恢复速度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只是看起来,比较正统而已。

    一天一夜的反复消耗苦练,胡忧感觉自己似乎比昨天又强了一点。一开始,手中的血斧只砍一下,他就觉得非常的疲惫,头皮一阵阵的发晕发麻。现在同样还是只能砍一下,身体疲惫依旧,却没有了头晕的现像。这就是进步的证明。

    第二天一早,胡忧收拾东西,往令归城方向摸回去。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就这么找一个地方,隐居起来,埋头苦练。因为他知道,要想成功达成自己的梦想,武力是很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只有武力的人,那是莽夫,成不了王者。要想成为王者,他必须付出和收获更多。

    走出山林,胡忧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路上都没有发现安融人的行踪,也不知道安融人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搜捕。摸索着小心前行,终于在第三天,令归城再次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

    第一眼看到令归城,胡忧吓了一跳。只见令归城上人头攒动,外城军营,军情鼎盛,大批的人马,正在修缮城防和在操练。

    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那是安融的人马,令归城已经被他们破了。可是仔细看看,那些人并不像是安融人,而且暴风雪军团的战旗,还插在城头上。这说明,令归城还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只不过暴风雪军团的战旗旁边,并排的插着一面金色的狼头旗。

    看清了那面狼旗,胡忧有些恍然:“那是西部狂狼军团的狼头旗?援兵到了!”

    “什么人!”

    胡忧继续向前没走多远,就被一队警戒部队给拦了下来。这小队的人,身上穿的都是明黄色的军服,看来是狂狼军团的士兵。

    曼陀罗帝国一共有五大军团,每一个军团的军服样式,都是统一的制式,不过分属各军团的军服颜色,却都是不一样的。像暴风雪军团的军服,就是绿色的。而据胡忧所知,狂狼军团的军服,则是明黄色的。

    胡忧曾经对各大军团的军服颜色,做过评价。在胡忧看来,红fen军团的粉红色军服,最有吸引力。而皇家骑兵团的白色军服,最装逼。狂狼军团的黄色看起来挺贵气,东部黑十字军团的黑色军服最神秘。而自己身上穿着的绿色暴风雪军团的军服,最草根,还好头盔不是绿的,不然戴起来心里真有些便扭。

    胡忧看狂狼军团的士兵一脸的警惕,兵刀都拿在了手里,进紧出言道:“是狂狼军团的兄弟吧,别误会,我是暴风雪军团的。”

    狂狼军团一个队长冷哼一声,道:“你是暴风雪军团的人?”

    胡忧回道:“暴风雪军团不死鸟特战队统领,偏将胡忧。”

    狂狼军团的队长脸色一变,大喝一声道:“此人是奸细,给我拿下。”

    “是。”狂狼军团士兵一把就把胡忧围了起来,不由分说,就要动手。

    胡忧看事情不对,大喝一声道:“住手,我是偏将,你们敢以下犯上!”

    以下犯上,在曼陀罗帝国军中,那可是重罪。就算是分属不同的军团,军衔等级也同样森严。胡忧喊出这话之后,狂狼军团的士兵暂时都停止了动作,转头看向队长,看他怎么说。

    队长看士兵停手不前,大怒道:“还愣着干什么,不死鸟特战队早就已经改编成不死鸟独立团,统领是齐拉维郎将,此人自称暴风雪军团的人,却连这个都不知道。不是奸细是什么。给我拿下。”

    那队长的话,胡忧听得脑袋嗡的一声。不死鸟特战队改编成了不死鸟独立团,统领成了苏门达尔的那个儿子,少将军齐拉维!

    那老子呢?

    马拉戈壁的,终日玩鹰反被鹰啄眼,自己辛辛苦苦带出来的部队,居然为他人做了嫁衣!

    胡忧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瞬间冲上大脑。面对冲上来的狂狼军团士兵,胡忧差点忍不住就要唤出血斧,和他们拼命。

    “住手!”

    一个声音喝停了狂狼军团的士兵,同样也惊醒了胡忧。声音很熟悉,胡忧抬眼看过去,来人居然是哲别。哲别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他们挤进人群,瞬间就拉出刀枪,把胡忧护在了中间。

    哲别眼中带着泪花的说道:“胡忧大人,你没事吧。”从哲别不停的喘息来看,她显然不是路经此地,而是从什么地方赶过来的。

    胡忧还没有答话,就看到城里大队的人马冲出来,一个个全都眼睛红红的,拼命往这边赶。跑在最前边的,是胡忧的老部下候三。

    候三拿着把砍刀,刚一近前,就大声喝道:“谁敢动胡忧大人!除非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

    跟在候三身后的士兵,一下就把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这个小队,全围在了中间,人人兵刀尽出,杀气腾腾。大有一言不合,就抽刀拼命的架式。

    狂狼军团的士兵,没有了之前的威风,从队长往下,全都慌了神。经过几次大战之后,胡忧的这些手下,一个个都成了百战老兵,论砍人拼命,他们可不怕谁。

    一股浓浓的战友之情,属下之意,弥漫在这不大的空间里。被士兵们护在中间的胡忧,感触最深。他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从小闯荡江湖,四处漂泊,受尽人情冷暖的他,何曾想过,有一天,会有这么多血性的汉子,用命来保护自己。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顿时引得城防大乱。特别是狂狼军团的人,看到自己军团的人,被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围在人群中,一下全都火了起来。也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提着刀,也冲了过来。

    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得到消息晚的,还在往这边赶。狂狼军团的士兵,也不相让,两方推推搡搡,虽然还没有动刀,但是场面却非常的火爆。

    双方只要有一个人忍不住,擦枪走火,两边的人马,马上就会打起来。

    事情从发生到发展,只经过短短时间,除了少人外,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机灵的士兵,已经去向上面汇报了,而更多不明真相的士兵,还在涌出。其中包括很多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暴风雪军团士兵。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