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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洛阳(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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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下山的路上,曹旭观察自家的识海,但见大日东升,明月高悬。

    千百年来,无数的兴衰成败,悲欢离合,都在明月的注视下发生,但是明月高悬,不染尘埃,这些与它又有什么关系。相比人生之短暂,明月更加接近永恒的概念,这轮明月代表的是曹旭对永恒的追求。

    旭日东升,将晨光洒向大野山川,点亮山林,点亮溪水,四野青翠欲滴,鱼儿在水下穿梭,鸟儿在林间翱翔,交织着无限的活力,传达着一种崭新生命的开始。

    生命源于阳光。旭日代表的是曹旭对生命的热爱与渴望。

    “原来,并不是我领悟了朝阳一气剑之中蕴含的神意,而是朝阳一气剑将我心底埋藏的神意‘唤醒’了。如果我心底没有对生命的渴望与热爱,那么我将不可能领悟朝阳剑意。”曹旭通过对自己得观察,终于明白了过来。

    令狐冲能够在一夜之间领悟清羽乘风诀的真意,不是因为他是天才,而是因为令狐冲本就是一个追求自由、渴望逍遥自在的人,人与功法极度的契合,加上令狐冲本身的积累,厚积薄发,方才造就了奇迹。

    这就是顿悟。过去埋藏在心底的所有的积累,在某个媒介的催化下,寻找到与自己天性最契合的那个点,一朝爆发。

    顿悟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积累,天性,契机。缺一不可。

    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

    只是人们往往只看到那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辉煌与璀璨,却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它背后的汗水与努力。

    这就是顿悟啊。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努力后的回报。

    曹旭的脚步越发的沉稳了起来,所谓的主角光环揭开之后,原来沉积的都是汗水。心头的魔障被拂去,体内流转的真气也变得更加灵动起来,

    到山脚下小镇的客栈取回寄存的马匹,一路快马扬鞭,三天后来到洛阳。

    寻人一问,知晓了金刀门王家所在。

    一路走到王家,但见房舍高大,朱红漆的大门,门上两个大铜环,擦得晶光雪亮,八名壮汉垂手在大门外侍候。只是个个鼻青脸肿,难免折了几分威风。

    “福威镖局林平之前来拜访外祖父。”曹旭翻身下马,递上拜帖。

    “林公子快请,老爷早就交代过了,就等着您来呢。”一个大汉说道。立刻就有人跑去通禀,还有人跑来牵马,有人在前方领路。

    曹旭闻言一笑,也不多说什么。

    进了大门,只见梁上悬着一块黑漆大匾,写着“见义勇为”四个金字,下面落款是河南省的巡抚某人。

    一路走到大厅之中,立刻就有下人送上热茶。

    曹旭这才落座,就听到一阵阵“哈哈哈”大笑声传来,只见一个七十来岁的老者大步走来,满面红光,颚下一丛长长的白须飘在胸前,精神矍铄,左手“呛啷啷”的把玩着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

    武林中人手玩铁胆,甚是寻常,但均是镔铁或纯钢所铸,此老手中所握的却是两枚黄澄澄的金胆,比之铁胆固重了一倍有余,而且大显华贵之气。

    “平儿你终于肯看看我这个糟老头子了,几年不见,你长得越发像你娘了。”王元霸说道。

    “平之见过外祖父。”曹旭弯腰一礼。

    王元霸面色微沉,转瞬间又换上了笑容,说道:“都是一家人,无须多礼。”

    曹旭挺直了腰,说道:“外祖父年纪大了,可得注意身体。”

    “来人呐。”王元霸大声说道。

    “老爷。”立刻有人在门外应道。

    “将东西都拿来。”王元霸说道。

    “是,老爷。”门外的的人应道。

    一会儿后,二个侍女各捧着一个盘子走了进来。左边的盘子里是一个袋子,右边的盘子上则横摆着一柄长剑。

    “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平儿少年英雄,这口青冥宝剑是我王家珍藏之最,今天就赠予平儿,望你能够同你曾祖一样仗剑江湖,群邪辟易。”王元霸说着,拿起青冥剑,“锵”的一声长剑出鞘,剑身青碧,剑气森森,锋芒直迫眉宇。

    “好剑。”曹旭夸赞道。

    王元霸将青冥剑归鞘,递给了曹旭,指着另一个袋子说道:“这是处理了福威镖局北方二处分局后的结余,你一并带走。免得总是有些人认为我们王家乘机侵吞你们林家的家产。”

    曹旭看着一脸正气的王元霸,心底下感慨,真不愧是江湖上打滚多年的老狐狸,能够带领着金刀门在嵩山派和少林寺的夹缝中成长壮大的“金刀无敌”。

    那二个舅舅为什么一直没有露面,还不是被曹旭请封不平和成不忧提前一步狠狠地打脸,现在没办法见人。要不是这样,王家吞进肚子里的肉,能这么轻易的就吐出来。

    曹旭毫不客气的接过袋子,打开一看,都是些珍珠翡翠等值钱的珠宝,满意的点点头,说道:“此次行程甚紧,就不多耽搁了。将来有机会,再来拜访外祖父。”

    王元霸略作挽留,便同意曹旭离开。

    左手提着装珠宝的袋子,右手拿着青冥宝剑,出得王家的大门,就有下人牵着一匹躯干壮实、四肢修长的白马走来。

    王元霸说道:“这匹马比起二年你外婆送你的那匹大宛名驹丝毫不差,唤作小白龙,是你大舅的心头肉,你可得好好待它。”

    “哈哈,还请外祖父转告大舅,让他尽管放心,我一定将这匹小白龙照看好。”曹旭十分高兴的说道。

    翻身上马,一骑绝尘。

    洛阳城内最好的客栈是如归客栈,便在城中府衙一旁。

    曹旭一路来到府衙旁边,果见一座占地极宽的两层木楼,店外“如归客栈”四字迎风招展。

    再瞧客栈的牌匾,字是好字,但是与王家大门内梁上悬着的“见义勇为”大匾,分明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嘿,又是那位河南巡抚亲提的字,怪不得是洛阳第一客栈,有此一字,寻常人哪赶在这客栈中撒野,而但凡来洛阳的官员富商,说不得都得住这店中。只是却不知这位巡抚的家人,或者管家之类是否在其中有分子。”

    曹旭如此想着下了马,早有客栈的小二迎接出来招呼:“公子,请问你是住店还是打尖。”

    “我是来找人的,一个蜡黄脸,一个大胡子……”曹旭说道。

    “您是林平之林公子吧?”小二问道。

    “是我。”曹旭点头说道。

    “封客官和成客官早就交代过了,他们住在天等戊字房。小的这就领你过去。”小二说着,吆喝一声,立即就有人来牵马,曹旭提着挂在马上的包裹,抬脚便往店中行去,小二连忙跟着。

    曹旭一路往内行去,只见这客栈的房间分为天地人三等,最低级的人等并不是寻常小客栈的大通铺,却也是雅间,地等房则都是在楼上,天等房却在后院。

    天等房不多,占地颇大的后院内有致的分出十间天字房,合天干之数。

    整个后院中间是大园子,经名匠设计,整出了园林。里边假山花园、亭台楼阁、水面回廊应有尽有,缩天地山水于一院之间,只眼一看,便觉不凡。

    穿过亭台楼阁,又转过一处回廊,小二带着曹旭来到一处院前,只见院前不起眼的地方镶嵌着一方形的戊字陶瓷。

    略微看过一眼,曹旭便往里边走去,只见小院的内院中有一棵老树,看起来颇有些年份,下面又有石桌、石椅,闲来无事可以下棋抚琴。

    里边正对门处有的是主卧、客卧、书房等,竖直偏房则是仆役侍女的房间,这院子,果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真是雅致清新。

    闻得脚步声,封不平和成不忧二个人从房中走了出来,他们二人识字不多,于古代史事所知有限,见到洛阳城内种种名胜古迹,茫然不明来历,毫无兴味。故此在完成曹旭所托之后,便按照约定找了洛阳城内最大的客栈住下。

    “两位师叔,别来无恙。”曹旭笑着说道。说话间,神意勃发,朝阳剑意将二人笼罩。

    封不平在曹旭的感知中,变成了大漠狂风,呼啸来去,飞沙走石,但却始终无法超出大日光芒的照射的范围。

    成不忧时而若一团烈火,时而若一道狂风,风火变化之间,已经被曹旭的剑意锁定,再也无法挣扎。

    少倾,曹旭将剑意一收,说道:“二位师叔感觉如何。”

    封不平手按剑柄,说道:“林小子,你什么意思?”

    “只是在华山朝阳峰略有所悟,特意与二位师叔分享一下我领悟的剑意。”曹旭顿了一顿,方才说道,“或许,我可以助成师叔也领悟剑意。”

    “什么?”

    “你说的是真的。”

    封不平和成不忧先后说道。

    “有几分可能,我们进去谈。”曹旭说道。

    “好。”

    “好。”

    三人进屋坐下后,曹旭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剑意与性格相关。封师叔性格沉稳,但是一旦爆发,却恍如狂风席卷,铺天盖地而来。所以他才能自创狂风快剑,领悟狂风剑意。而成师叔性格火爆,想要领悟剑意,就得从这方面着手。成师叔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门和他性格相匹配的剑法。”

    “性格,剑法,还有内功,这三者相辅相成,则有很大的几率领悟剑意。”曹旭总结他一路上关于剑意的思考,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