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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第226章 我的宝贝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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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知道杨清奇有将自己女朋友的前男友踩在脚下的嗜好,故意说这番话,让他难堪,让杨清奇有成就感。

    当秦婉约和他提出分手时,他挽留过秦婉约。

    他对秦婉约说,杨清奇对女朋友的新鲜度不会超过三个月,新鲜够了,他就会和现任女友分手,寻找下一个目标。

    可秦婉约非常自负的说,以前那些女人没留住杨清奇的心,是因为她们太蠢,而她,既聪明,又漂亮,她相信她可以让杨清奇浪子回头,乖乖娶她。

    洛冰河没想到,她所说的“聪明”,就是她亲手践踏他的尊严,去讨好杨清奇。

    这就是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

    为了荣华富贵、为了嫁入豪门,不惜踩着自己前男友的尊严往上爬。

    想到自己以前对她的温柔呵护,洛冰河觉得他以前的一腔深情真是错喂了狗。

    不。

    她连狗都不如。

    喂了狗,狗还知道冲他摇摇尾巴,而她却只会帮着别人咬他几口。

    见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叶清瓷知道,一定是自己的问题,让他想起了许多不好的事情,她连忙转移话题:“学长,你弟弟什么时候手术?找好医生了吗?六十万够不够?你弟弟住在哪个医院?有时间了我去看他好不好?”

    一连串的问题,将洛冰河从过去的思绪中拉回来,他勉强笑笑,“凑够了钱,随时可以手术,六十万已经够了,如果不够,我会再来求学妹帮忙,以后我一定会还的。”

    事到如今,他已经顾不得什么面子了。

    面子是什么?

    能吃吗?

    这世上,他什么都没了,只剩弟弟一个亲人了。

    不管是脸面还是尊严,都没他弟弟重要,哪怕被人当成垃圾在地上踩,他也一定要救回弟弟的命。

    叶清瓷又和他聊了几句,他担心医院里的弟弟,告辞之后,匆匆离开了。

    简时初的文件还没处理完,叶清瓷削了一盘水果,用牙签插了,偎在他的身边,自己吃一口,给他吃一口。

    简时初处理完文件,歪头就看到他的小女人正在咬着牙签发呆。

    一盘水果已经吃完了,她还端着空空如也的水果盘,眼睛盯着不知名的地方,思绪不知又神游去了哪里。

    “想什么呢?”简时初咬了她耳朵一下,对她坐在自己身边还走神的行为,十分不满。

    他简七爷这么帅,难道她现在不是应该盯着他那张帅脸,目不转睛的盯着,发花痴吗?

    虽然他很讨厌女人看到他就一副想流口水的样子,但叶清瓷从来不肯对着他的脸发花痴,他更加讨厌!

    “想很重要的事!”叶清瓷终于冲神游中醒过神,把手中的牙签放进盘子里,又把盘子放在茶几上。

    “什么事情?有我重要吗?”简时初抓住她的手,将她的掌心烙在自己脸上,“我不好看吗?”

    叶清瓷笑,“好看啊!七爷是我见过最好的看的男人!”

    “好看你怎么不看我?”简时初质问。

    “……”万能特助萧影先生表示没眼看,麻溜的收拾好被他家少爷扔的到处都是的文件走人了。

    “……”叶清瓷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扑进他怀里吃吃笑。

    “笑什么笑?再笑打屁股!”简时初竟真将她掀翻在腿上,在她挺翘的臀上用力的拍了一巴掌。

    “简时初!”叶清瓷脸红了,挣扎着坐起身,仰头在他脸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咬的不轻,看到帅到惊天地泣鬼神的简七爷的脸上被自己咬出两排牙印,叶清瓷有些心虚的又抬手给他揉了揉。

    简时初让她坐在自己腿上,两人脸对脸。

    简七爷低头,额头抵住叶清瓷的额头,“我帅吗?”

    叶清瓷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的用力点头,“七爷最帅了!”

    他真是她所见过最帅的男人,没有之一。

    一张俊颜仿若上帝之手精心雕琢,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

    因为常年练武,他宽肩窄腰,肌肉结实,线条流畅而优美,身材比T台上的超模还要好。

    这是一个不需要钱财和权势,就能让女人疯狂尖叫的男人。

    他即便没有他的天才头脑,只靠这张脸和这副傲人的身材,就可以在娱乐圈所向披靡。

    但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是,他的智商和他的容貌完全成正比,同样所向披靡。

    这个男人,除了狂点、熬点、脾气臭一点,几乎没有任何缺点。

    但是,他这样得天独厚,狂傲、脾气臭,似乎又是理所应当的。

    毕竟,人无完人,即便是神仙,也未必可以做到十全十美。

    叶清瓷漆黑明亮的双眸,盯在简时初脸上。

    清泉般明澈漂亮的眸子里,只有两个小小的自己,简七爷心情舒畅了,使劲捏捏她的鼻尖,“以后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许看别人!”

    叶清瓷竟然觉得此刻的简七爷十分可爱,笑着乖乖点头,“嗯,好。”

    “也不许走神!”简七爷又加了一条。

    “哦!”叶清瓷笑眯眯应着,搂住他的脖子,脸颊偎进他怀里,“只想你,行了吧?”

    “马马虎虎吧!”简时初揉揉她的脑袋,“你刚刚想什么了?想的这么出神?”

    “我刚刚在想……”叶清瓷仰脸看他,“我想做生意。”

    “做生意?”简时初意外的挑眉看她,“做什么生意?”

    “暂时还没想好。”

    简时初问:“为什么突然想起要做生意?”

    叶清瓷说:“做生意才能赚钱啊,赚了钱,才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啊!”

    “费那么大劲干什么?”简时初弹了她额头一下,“需要多少钱问我要,要多少我多给十倍!”

    叶清瓷笑了,“那不一样。”

    简时初挑眉,“怎么不一样?”

    “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和当米虫的感觉怎么能一样?”叶清瓷说:“我想做点事情,充实自己的生活,实现自己的价值感,当米虫是没有成就感和价值感的。”

    简时初点头,“我懂。”

    没认识叶清瓷时,简时初是工作狂魔,他喜欢工作,虽然枯燥乏味,但是每次成功和突破,都能让他获得巨大的成就感和价值感,所以,他可以理解叶清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