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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吾和向阳到的时候,刑警队长就坐在村口的石阶上,大口大口地抽着烟,他的脚边是密密麻麻的烟头,而村口的北边,就是那片被封锁的树林,一小块局域内,每隔十米就会有一个带枪的刑警躲在暗处守着,但只是监视着,不敢有任何一步行动。
“你的下属们怎么样了?”
刑警大队杨队长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视线里出现了一双呈八字的黑色军靴,那双靴子的地下沾着薄薄的泥巴,应当是踩了村头的浅洼造成的,循着那双靴子望上去,是两条绷得笔直的腿,这个姿势,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往那一站,都是中规中矩的军姿,丝毫也不含糊。
都是因为那个死当兵的!都是因为他,他的手下才会半死不活地在医院里躺着!
杨队的脑子混沌地转了好一圈,却是没有开口回答他。
向阳看了看瘫坐在那里萎靡不振的男人,眉头一皱就想开口,却被李修吾按住胸口,拦了回去。
“你现在在这装死,一点用都没有!你一刻不协助我把张耀升给捉了,你剩下的下属就多一刻有半只脚踏在鬼门关里头,你自己想想清楚!”
这一声,如同奔雷一般把杨队长震得浑身一抖,茫茫然抬起布满血丝的眼睛,望向说话的李修吾。他穿着迷彩服,长期训练的身体很结实,一双眼睛如同聚集了无数的火把似的,又炙热又明亮。
“张耀升的炸药是哪里来的?快回答!”李修吾不顾他呆若木鸡的神情,自顾自地发问。
杨队长被他吼得清醒了一些,站直了身子把手中抽了一半的烟扔到地上踩灭,“他单枪匹马袭击了一个黑枪的地下窝点。”
李修吾一听到这话,脸色就变得非常难看,脑子里嗡地一阵乱响。他不敢想象,如果张耀升有了一整个武器库会怎么样,看来他没有直接干掉这些个刑警,并不是自己一开始猜的火力不足,而是真真切切地手下留情了。
“你们和他交锋过,知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武器?”黑枪窝点的枪弹再充足,他也不可能全都背在身上,这只会降低他的机动性,反而可能落入不利的境地。
“我们根本就没办法近身,到现在连他的样子都还没见过,就已经被他炸得差点手脚搬家了,但是从各方面数据来看,应当至少有巴雷特M107的狙击枪和一把M1911的手枪。”杨队长也算是冷静下来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全力协助这些对那个混蛋很了解的军官。
李修吾的语调有条不紊,继续问:“好的,我明白了,那么现在,请告诉我,那二十几个人到底做了什么?”
杨队长虎目圆睁,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
“我怎么知道不止二十个人的?”
就在石阶上头的露台,整整齐齐地排列了二十具的尸体,李修吾走过去撩开白布看了看,再一次皱紧了眉头。
二十具尸体里面,有七具是被一击震碎了颅骨,有五具是被直接扣断了脊梁,剩下的八具全都是一枪毙命,最要命的是,这八枪通通分毫不差地击中了眉心。人身体的每个部位,在被击中以后都会有长短不一的停顿,而后才是生命的终止,而只有脑子里面的一个地方,一旦被击中,就会立刻脑死亡,连一个眨眼的机会都没有,而这处就在眉心后头的五公分。这八人,通通都死不瞑目。
李修吾沉吟了一会儿,才说:“按照我对张耀升的了解,如果只有二十个人,他一定会在把人干掉之后,直接走进你们的包围圈自首,而他现在在林子里跟你们打游击,原因就只可能有一个——他还有没有做掉的人,他不想把你们赶尽杀绝,只是想恐吓你们一下,等到你们疏忽,他就会下山去杀漏网之鱼。”
“那二十几个人,为了那张通缉令要去把张耀升送到警察局,这事被张耀升厂里的几个关系不错的工友知道了,就想去告诉他一声,结果,那些人就把那几个工友的房子烧了,大晚上的,几家都没跑得掉,都活活烧死了。”杨队说完,深深地叹了口气。
李修吾听完弯腰绑紧了自己的鞋带,而后便站直了身子,跨步走到向阳面前,抽出他腰间的配枪别在自己身上,而后拍了他的肩膀,便转头要往林子里走。
向阳知道他是要单刀赴会了,却也咬咬牙没拦着,只说了一句,“回去TM别告诉老爷子们我让你一个人去了!”
李修吾脚下没停,朝着他无所谓地摆了摆手,而后身影便消失在了茂密翠绿的林子里,今天天气阴沉,空气里充斥着泥土的腥气,照这个程度来看,很快就会下雨,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他走得沉稳,几乎是一步没停,但那双不断扫射的眼睛却昭示着,他并非冒进地前行,而是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
又走了几步,在他的靴子就要踏上一方落叶的时候,脚步却猛然停了下来,他低头望了望脚下的落叶,将脚收了回来,蹲在身子小心翼翼地将一丛丛叶片拨开。
在新旧堆叠的叶被下面,一个捆得结结实实的雷管露了出来,可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导线断了,而且看起来像是自然断的。
他皱着眉头,额头开始冒汗。他就这么蹲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扒开落叶,一边慢慢往前挪。而他挪了没两步,就发现了另一个雷管,而这一个,才是实实在在的危险。
人一旦度过了危险,就会有一瞬间的松懈。这一招看似手下留情,实际上非常狠毒。
而在他低头剪断了好几个雷管的导线以后,身体猛然一顿,目光如利箭一般射向了不远处的一个灌木丛,全身的细胞都开始蠢蠢欲动,肌肉紧绷得几乎发酸。
“我看到你了,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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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婧不得不承认,这个会所的厨师的确是有牛×耍大牌的本事。就说这道普普通通的松鼠桂鱼,那真的是鲜香软糯,入口即融,味蕾缱绻留香,真是恨不得把盘子桌子都吃下去啊!好吧,一不小心就变身了。
为了这么好吃的饭菜,她甚至可以忍受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姑娘讨论自己的前男友!
她如狼似虎,吃得毫不含糊,但看人家刘家姑娘,却是仪态万千,连剔个鱼刺都赏心悦目得很,不过赏心悦目这个词用到吃饭上基本就是毫无用处,就比如说现在,她都已经风卷残云地啃掉半条鱼了,对面那位才成功地剔掉一小口,一看就知道是个没什么和别人一起吃饭的经验的。
同席而食这种事,要得就是那种争抢的乐趣,这小姑娘家家的果然是不懂。
这个理论,听起来有些莫名的心酸。
“文婧同修吾认识多久了?”虽说食不言寝不语,但中国人也就喜好在饭桌上谈事情,所以这一谈,也是无法避免的。
对于这一场谈话,宋文婧老早就思量好了,要采取华丽丽的“嗯,哦,呵呵”政策,不过鉴于这个问题是比较具有针对性的特殊疑问句,这个政策不甚管用,所以只能乖乖答曰:“一年多吧。”
刘思言似乎对这个很感兴趣,接着问:“怎么认识的?”
这个姑娘的问题都很有针对性,她原先设想的原则根本就形同虚设啊。
“唔,他们出任务的时候,我去现场跟新闻的。”
“这样就认识了?”一个新闻记者,跟两个军官,就算是见过,也不会有什么交集才对啊。
“唔,我算得上是见义勇为了一把,然后那天后来又巧遇了一会儿他们抓逃犯,就这么……认识了。”话说这个认识的过程,真是有一点玄幻色彩,如果不是领导问,她真心一辈子都不想说出来。
“那你觉得,向阳的人怎么样?”
刘思言笑眯眯地看着她一脸的古怪神色,轻声慢语地问着,却是把宋文婧问得一愣,“啊?向阳?”
“是啊,向阳。”
向阳喜欢宋文婧,只要稍微用点心思就能看出来,而且他同李修吾一样,拥有着良好的出生还有出众的外形,刘思言觉得只要能让他们两个在一起,她和李修吾就毫无悬念了。
宋文婧嘴里还叼着半块鱼肉,就这么不雅观地半张着,神色漂浮不定的。城府深的姑娘,她不喜欢,特别是在爱情里头玩心计的,她就更不喜欢了。
她沉默了半晌,扒了口饭把嘴里的鱼咽了下去。
“向阳是我的好哥们,我当然觉得他好,平心而论,李修吾也很好,所以你喜欢他,这无可厚非,但是我想说,你喜欢他是你的事,与我,与向阳,都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你喜欢他,你就去追,不要想把我们牵扯进来。如果你想知道我和李修吾的事,你直接问就好,不用这么七拐八弯的,我会老老实实告诉你。我和他一年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不过分手以后就没联系过,我重新找他,就是因为前任制作人扔了个军官特辑的任务给我,所以为了保住饭碗,我必须去找他。除此之外,我们已经只是认识的人的关系了。如果你想和他好,那么也不必旁敲侧击我,直接去对他采取行动就好。”
她一口气说完这么些话,说得对面的刘思言哑口无言,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就这么望着她,被这个眼神这么一看,她胸中瞬间就有了无限的豪气,仰头就把一杯茶当酒灌下了肚子。
“谢谢你今天请我吃饭,很好吃,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就拎着包,毫不犹豫地迈着大步走了。
刘思言在她走后很久,仍然对着那敞开的门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