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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章】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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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日余辉斜斜射下,阴暗辐射云表面染上一层模糊金黄。凝厚云层蕴积了太多水汽,偶尔有几滴冰冷雨水从天空坠下,不等完全掉落地面,已经被疯狂窜行气压流裹胁着卷向远处。就这种杂乱无序纷争抢夺下,微薄日光竟然隐隐映出一圈如雾气般虚无缥缈,只能勉强看到几缕边缘彩虹。

    仰着头,站岩石和灌木混杂荒野上,用迷醉目光久久注视着这点珍贵无比彩色,罗逸只觉得自己心脏正随着被蒸发水汽一起,朝着黑沉沉辐射云层之外那个充满阳光世界,慢慢飘扬,缓缓上升。

    暮阳渐渐落下,地平线上崎岖不平山脉轮廓已是一片漆黑,略微带着金黄光,从山脉背后隐隐透射出来,越来越少,越来越暗,仿佛有一只肉眼无法看清巨爪,把它死死卡住,狞笑着拖进无边无际黑暗深渊。

    把沉重背包重扛肩上,拎起靠脚边法玛斯突击步枪,转过身,迈出酸软沉重脚步,拖着长长投影,朝着背离光明方向,罗逸越走越远。

    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离开二十四号生命之城。

    他没有答应约瑟芬请求,没有把那支x2药剂据为己有意思。然而事情发展根本出乎意料之外,就他转身拉开房门,正准备离开一刹那,后脑突然被某种硬物重重一击。眩晕和迷乱中瘫倒昏阙一刹那,罗逸只看见约瑟芬那张充满坚毅和怜悯脸。

    醒来时候,已经躺生命之城东北面五十多公里一间小木屋平板床上。没有人,没有家具,只有一支靠床边FAMAs突击步枪,还有一个装有弹药、净水、食物。当然也少不了那枝“x2”药剂军用帆布背包。

    约瑟芬经营二十四号生命之城多年,总有一些不为人知秘密脱困手段。罗逸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跟自己一起走?留那座被叛军包围,几乎相当于废墟城市里,又能做什么呢?

    没有目。

    没有去向。

    我究竟该做些什么?

    罗逸第一次觉得对于人类而言,有限生命,其实是上天一种恩赐。那些旧时代死于战火中人们要比自己幸福。至少,他们不需要为明天担忧,不需要考虑未来,也不需要承担什么所谓义务和责任。

    死亡,也是一种幸福啊。

    默默抚摸着戴左手上。代表会长身份,表面刻有银色柳叶刀图案戒指,罗逸似乎有些顿悟。

    约瑟芬可能早就知道克里克斯等人反叛。她早已做出安排,虽然没有公开张示,但是这枚戒指已经足够说明一切。

    她把所有东西都交给了自己。

    医生联合协会、城市、对手梦寐以求药剂、科技。

    “收回二十四号生命之城,救回约瑟芬”

    潜意识里,有个被光明笼罩声音。正义正词严地催促自己。

    我究竟该怎么办?直接回首领那?直觉告诉他选择N

    他躺床上,整整沉默了两天。

    麻木身体已经忘记饥饿与干渴带来生理反应。旁边有水,有食物,但是罗逸丝毫没有想要张嘴**。他只是默默地凝视着天花板,视线似乎穿越了屏障,落无遥远地方。

    终于。他想要离开床,想要喝水,想要吃东西

    远方路。很长,但是仍旧必须走下去。管脚步蹒跚,却终究是缩短漫长距离。

    朝着东南方一直走,这是他唯一方向。那里,也是齐齐卡尔城所地。

    罗逸已经没有城市。佩胸前那枚代表医生联合协会执事身份银色柳叶刀标志,也落满了灰尘。

    这个荒凉得令人绝望末世世界。至少,他还有一个朋友。

    夜,越来越深沉。

    辐射云吞没了星辰和月亮光,战争毁灭人类社会代表文明一切设施。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世界会从此陷入永无休止黑暗。即便是荒野,仍然能够看到光存。

    黑夜里光,代表很多不同类型含意。

    那可能是几只带有剧毒,利用发光诱源捕捉食物昆虫;也可能是腐狼饿得要发疯时,双眼中透出莹绿;甚至会是还没有完全挥发干净,仍然具有致命威胁放射性核废料。它们都用各自不同方法,释放出诡异无比光线,诱惑那些需要得到帮助动物或者人类靠近,带着惊恐无比绝望神情,成为被死神大镰刀勾去生命一个个猎物。

    芦苇镇上光,可能也具有相同功能。但是不管怎么样,那毕竟是人类制造出来光明。

    望着那些用木条、铁皮拼凑起来围墙,用破碎砖石废墟基础上堆砌出来狭窄房屋,罗逸不由得停下脚步,站距离小镇一百多米外岩石旁边,神情复杂地望着这个地图上只用一个小黑点标注出来定居地。

    他皱着眉,凝望着前方无止黑暗,心头那隐约警兆始终徘徊不去。危险感觉非常微弱,时断时续。

    生活末世世界,却并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拥有这个世界生存经验。

    罗逸从来没有过单独离开二十四号生命之城时候。他知道流民会为了食物相互杀人取肉,也明白荒野上女孩十岁就已经不是处女,男孩小时候就必须外出狩猎,但他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没有亲身体验过那种喉咙渴得足以着火,胃囊饿得随时可能被酸液蚀穿生活。

    旧时代有人生下来就是乞丐或者亿万富翁,现也不例外。

    不过,他同样也很清楚夜晚荒野有多少危险。没有光,没有火,游荡寻食腐狼和变异巨鼠,会把每一个黑暗中熟睡流浪者撕成碎片。

    管是个陌生小镇,这里也许还可能存反叛者安插巡逻哨兵,可是罗逸别无选择。

    他只能,也必须这里过夜。

    芦苇镇没有守卫,只有两条土路纵贯交叉街道上也看不到人影。一间外观相对还算干净小石屋里,透出可以明显感觉到暖意光,横挂门头圆形木牌上,用刀子歪歪扭扭刻出一只勉强能够看出基本形状高脚杯,下面有三个醒目英文字母“PB”。

    酒吧面积不大,充其量不超过五十平米。罗逸推开“吱嘎”作响木门,走进店里时候,所有人目光都从不同方向汇聚过来,久久停留他身上。

    他们感兴趣或许并不是这个陌生外来者,而是背肩膀上厚厚帆布包,还有那枝威力巨大FAMAs突击步枪。

    每一张桌子旁边都坐着人。迟疑片刻,他走到靠近窗户一张旧木桌前坐下,把背包和步枪靠脚边伸手可及地方,放好。

    对面,一个长相凶狠,胳膊上密布着黑色体毛大汉死死盯着他。没有说话,只是示威性地轮起餐刀,狠狠切割着盘子里一块半生不熟烤巨鼠肉,再用叉子把切好肉块送进嘴里用力咀嚼。血水和调料混合成液体。从白森森牙齿缝隙中被挤压出来,顺着嘴角流出口腔,一直滴淌到桌面上。

    一个身材肥胖,穿着满是油污,只能从款式上勉强能够看出那是一件白色围裙女招待,扭动着尺度惊人肥大臀部走了过来,低下头,凑近罗逸耳朵,用明显已经半醉,却充满神秘和诱惑口气说:“嘿嘿嘿嘿,漂亮小伙子,你想要点儿什么?”

    从外貌判断,这个女人实际年龄至少超过四十岁。如果她体形能够现有基础上减瘦三分之二,那么倒也算得上清秀。遗憾是,太多脂肪占领了原本属于面部五官位置,把眼睛挤得完全眯成一条缝,腮帮与鼻翼中间已经产生了可怕凹隙,至于嘴唇红色唇膏实涂抹太多、太厚,开口说话时候很难让人将其与“嘴唇”这两个字联系起来,总会下意识想起油光滑亮鲜香肠。

    如果一定要从她身上找出某种优点,那就是胸很大,屁股也大。乍看上去,仿佛四个成双对排列,被衣服遮盖住篮球。

    “请给我一杯白兰地。”

    罗逸皱眉舔了舔有些发干嘴唇,从口袋里摸出几张黑旗骑士团发行钞票。他不想喝酒,但他也明白所有定居点里,酒吧和旅馆其实都是具有相同意义设施。不花点钱买上一杯酒,自己恐怕根本不可能得到需要房间干净床铺。

    “仅仅只是白兰地吗?”

    肥胖女招待顺手从旁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把整个胸部重重摆桌面上,使劲儿扭动肩膀,让宽松罩衫几乎滑到手肘,带着脸上甜腻得令人恶心笑,说:“除了酒,你应该再来点儿别什么?比如,我怎么样?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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