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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九章 好傻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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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零九章

    知错就改,算得上是尔芙最大的优点。,

    压下心里满满的吐槽,就着铜盆里的冷水又洗了把脸的尔芙,重新回到了东次间里。

    “主子,库里有一套琉璃内画的鼻烟壶,总共十二枚,都是市面上很少见的图样,很是稀罕。

    奴婢已经让赵德柱给护卫们送去了。

    另外,之前赵德柱还做主从炫彩坊账上支走了六百两银子,又把年节送给贵宾客户剩下的百余两精雕银锞子给护卫们分了。”说话间,瑶琴就将之前炫彩坊开出的一张单子,交到了尔芙的手里,让尔芙过目。

    “恩,这事我知道了!”说完,尔芙就让瑶琴取过一盒朱砂印泥,随手取下了她一直戴在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雕刻着繁杂、精美图样的帝王绿翡翠戒指,在单子上留下了一枚清晰的印章,这才重新将盖了私印的单子,交回到了瑶琴手里,同时吩咐瑶琴在她的私库账册上记录下这笔开支。

    这是尔芙之前特地让炫彩坊的顾大师雕刻的一枚私印。

    而这枚戒指,自打由白娇交到她的手里,她便一直戴在手上,从未摘下过,因为但凡是印着这枚私印的任何一张便条都可以在炫彩坊、百味居等尔芙所属的多处产业,获取大笔现银。

    之前赵德柱是凭借着他在尔芙身边当差的便利条件,才能从炫彩坊顺利地临时支出那些银两和银锞子,但是如果没有收到印着尔芙私印的条子。那么不出三日,白娇就会亲自上门找他追债,同时向尔芙禀报此事。所以他才会一听说尔芙醒来,便急急忙忙地让瑶琴将条子送到尔芙跟前来。

    “这事赵德柱做得很好,从账上支二十两银子给他,另外你和小文也每人领二十两银子打赏,总不能我这个做主子的那么大方的打赏了那些护卫,反倒苛待了你们这些在我身边伺候的人!”尔芙一边仔细地擦去戒指上残留的诛砂,一边笑着指了指内室里的紫檀木镂空雕花大衣柜。柔声说道。

    瑶琴听完,并没有假意推辞,笑着行了个半蹲礼。恭声说道:“奴婢谢主子赏。”说完,便从怀里取出了一枚不大起眼的小钥匙,径自往内室里走去取银子了。

    尔芙不是个守财的人,但是却也有个小小的恶趣味。那就是格外喜欢把金灿灿、银灿灿的元宝。所以经常把各处产业的出息放在身边一部分,还时不时地拿在手里把玩把玩,就锁在千工拔步床靠里面的柜子里和墙边摆着的紫檀木镂空雕花大衣柜里。

    床上那个着金银元宝的柜子的小钥匙,只尔芙有一把,一直收在身上,可是衣柜里面那个装银子的箱子的钥匙,瑶琴却是有的,这也是因为尔芙经常让她替自己个儿打赏下人预备的。

    银灿灿的元宝被瑶琴一拿出来。尔芙就夸张地捂着心口,哎呦哎呦地叫了起来。那副模样就好像被人抢了棺材本的可怜老人一般,气若游丝地指着瑶琴捧着的托盘,咬牙切齿的说道:“快把这银子拿出去,我不行了!”

    对于尔芙这种搞怪的行为,瑶琴已经看过若干次了。

    第一次的时候,还真把瑶琴吓了一跳,径自就把银子送回到了尔芙身边,同时滔滔不绝地说着这府里打赏下人的好处,点明打赏下人,已经是一种明面下的规矩,就算是她被四爷捧在心尖尖上,也不好这么特立独行。

    弄得尔芙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个儿是故意做出这幅丑样子啦。

    好在一次两次以后,瑶琴也就明白了,再看到尔芙这幅样子,也就见怪不怪了,相反还会觉得自家主子真是幼稚得可以,居然私底下会是这么个爱玩的性子。

    看过若干次的瑶琴,再看到尔芙这幅样子,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即注意到窗外已经闻声往上房这边望过来的小宫女和粗使婆子的怪异眼神,心里一紧,不禁住了住脚步,扭头对还捂着胸口干嚎的尔芙,轻声提醒道:“主子,您这幅样子若是往外人看见,怕是又要传出闲话了!”

    “算了,算了,真是不好玩!”尔芙也注意到了瑶琴往外看的动作,一骨碌从罗汉床上坐了起来,似是十分不耐地摆了摆手,冷声说道,说完就扭头招呼起了正在廊下整理话本子的古筝,让古筝先送个几本过来给她解解闷。

    古筝自是不敢怠慢,忙从围栏上拿下了两本已经散去了霉味和尘土味的话本子,一溜小跑地来到了尔芙身边,“主子,这两本奴婢瞧着还新着,您看看看过没,若是看过了,奴婢再给您换。”说完就笑着指了指围栏上摆着的一排话本子。

    要问尔芙这西小院里什么最多,那自然就是这些管事嬷嬷成批成批送来的话本子,这也和四爷特殊嘱咐过管事嬷嬷那边有关系,之前四爷瞧着尔芙经常捧着话本子看得哭哭笑笑,知道她喜欢这玩意,便特地让苏培盛跑了一趟管事嬷嬷那里,还特地和书局打过招呼,让书局定时送来新的话本子。

    这一来二往的,尔芙这里都快可以开个租书店了。

    除了西次间书架上摆着那些个,厢房的暗室里,更是堆了足足十好几个大书箱子,一到晒书的时候,西小院从上到小一起动手,有时候都忙活不过来,也亏得存放话本子的书箱子都是防虫防蛀的香樟木雕刻的,不然这些话本子早就不能要了。

    尔芙接过古筝送上的话本子,随意地翻了翻,着重看了眼书脚的位置,笑着对还等着回话的古筝,柔声说道:“这两本都是我没看过的,一会儿你整理的时候。专门把那些书脚没有折痕的挑出来,那些都是我没有看过的。”

    许是上学时候留下的习惯,尔芙到现在也不大习惯用那些精致的书签。反倒是习惯性地在看过的位置轻轻一折,留作记号,除非是她看完就直接丢给瑶琴、古筝等人做记号的,不然她看过的书很好辨认,只要是书页下角没有折痕的,那基本上就是没有看过的。

    “诶,奴婢知道了!”古筝笑着点了点头。一矮身就退出了上房,她绝对不会告诉尔芙,她就是按照这个规律选的。不然哪里那么好就选出了两本尔芙没看过的话本子呢!

    其实尔芙以为很小的细节,许是没人注意到,但是包括古筝在内,所有在她身边伺候的宫女都知道这点。只是一直没人告诉过尔芙罢了。

    古筝送上的话本子。两本都是那什么才子佳人的故事。

    女主统统是官宦家的小姐,男主则都是穷苦人家的穷秀才,两女主一个在街上丢了条帕子,一个在茶楼落下了一枚玉佩,而这两件东西都很偶然地落到了男主穷秀才的手里。

    穷秀才虽然屡试不中,但是都是有文采的人,看到那枚晶莹剔透的药玉环佩和那条绣工精巧的帕子,纷纷做了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引得丢了东西的小姐对这篇文章的作者起了好奇心,最终选择拒绝了门当户对的订婚对象。违抗父母之命,选择守着男主这么个穷秀才,最后守得穷秀才金榜题名,成为诰命夫人的故事。

    要尔芙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吊/丝逆袭白富美的故事。

    果然不管是什么时代,这些个穷秀才们、穷/吊/丝都喜欢yy,如现代那些种马文小说一般无二,也正是因为如此,尔芙才格外不喜欢这个风格的话本子。

    不过有一点,尔芙还是要承认的。

    这些个穷秀才编故事的本事不高,但是文采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描写那些个男女相见时候的暧/昧感觉,那真是看得她不要不要的,那叫一个纠结,比现代那些虐恋的言情小说,看着还要虐人,唯一的好处就是那种文绉绉的对话,却是让尔芙这个笨嘴拙舌的人,找到了一条学说话的通途。

    “这么说话,不但累人,还真是听得人有点反胃。

    估摸着谁要是和我这样说话,我能一巴掌就把那人扇门外头去。”着重看着话本子里对话的尔芙,揉着腮帮子,自言自语地嘟哝着,时不时还学一学描写女子娇媚之态的动作,那叫一个认真,绝对拿出了当年高考时候的那股子劲头来研究这些话本子了。

    这么一看,尔芙就看入迷了。

    尔芙就这么低着脑袋瓜儿,单手杵在小茶桌上托着腮,足足看了有两个时辰,连四爷坐在罗汉床的另一侧看着她,尔芙都没有发现,一直看到了最后一幕,昔日的白富美终于在熬成黄脸婆之后守得穷秀才金榜题名,喜极而泣地迎上跨马游街的男主的刹那,尔芙这才一边啧啧做声的摇了摇头,一边抬起了头。

    “这是怎么了?”四爷抿了口瑶琴送上的荷叶茶,笑着问道。

    “阿?”尔芙闻言,先是一愣,傻愣愣地看了四爷几息,随即动作僵硬地起身,行了个万福,这才慢悠悠地开口请安道,“妾身请四爷安,四爷吉祥!”

    四爷闻言,嘴角的笑容一凛,起身扶起了尔芙,又挥手打发了房间里伺候的宫女,这才拉着尔芙走到了内室里,不理会儿尔芙的冷脸,赖皮地扯着尔芙同坐在床上,很是温柔的问道:“跟爷见外了?”

    闻着四爷身上熟悉的竹香味,感受着四爷讨好的态度,尔芙的脸色先是一缓,随即才刚刚心软的尔芙就注意到了四爷耳朵后面的一抹嫣红,脸色登时就难看了起来,不禁有些耍小性子地将手从四爷的大手里扯了出来,温柔却疏离的对着四爷浅浅一笑,婉声说道:“没有,妾身自知之前言行失态,还请四爷您多担待些!”

    “醋坛子。”四爷捏着尔芙脸色十分难看的小脸,大笑着说道,随即不等尔芙翻脸就凑到了她的耳边,低声说起了他今天为什么会这么做的原因。

    那位邻国公主之所以会缠上四爷,并非单纯的因为四爷是一位王爷,毕竟若单论年纪,那位芳龄双八的公主,比四爷小了不是一星半点,同她适龄的皇子阿哥,宫里也并非没有,更何况还有那位名声在外的情种八爷在,这位邻国公主就算是怎么选,也不该选到四爷身上,可偏偏这位邻国公主就瞄上了四爷,甚至是有些不顾脸面的当着康熙老爷子的面就缠上了四爷。

    四爷心知事出有因,如此反常的邻国公主,他自然是打算敬而远之的,可是就在四爷打算明确地拒绝这位邻国公主有些不要脸面的行为的时候,这位邻国公主拿出了一方帕子,帕子上就绣了两个簪花小字——玟玟。

    这名字对于四爷并不陌生,但是对于尔芙却很陌生。

    所以就算是尔芙已经打定主意不理会这个种马男,还是不禁好奇的问道:“玟玟是谁?”

    “傻瓜!”被打断了话茬的四爷,笑着抬手刮了刮尔芙的鼻尖,低声说道,“府里之前自戕的那位吴格格,闺名就是玟玟,之前爷不曾对你说起过,其实当年爷在阿哥所的时候就认识了那位吴格格,所以才会不顾身份的不般配,将她接近了府里,还给了她一个名分。”

    “这就是传说中的心底的朱砂痣、窗外的白月光吧!”尔芙在心里如是想着,同时不忘吐槽的腹诽着,“果然吴格格就是白月光失败的典型代表。

    既然想要做白月光,那就该躲得四爷远远的,只让四爷看到才对,哪会这么贱兮兮地就被人弄进府了。

    这就是个傻瓜呀!

    难道不知道男人都贱胚子,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么!”

    “当年,爷在阿哥所的时候,因为养母不在,生母又是不闻不问的,不论是学问和骑射,又不算出挑,所以在皇阿玛跟前就好像透明人一般,那些个习惯跟红踩白的刁奴没少给爷下绊子,连每月的份例都要苏培盛去内务府催了又催,还往往总是要不齐,日子过得很是不容易。

    吴氏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爷身边的。

    她是阿哥所膳房的一个小宫女,平日就给专做点心的大师傅手下帮忙,所以算得上是宫里比较得脸的小宫女了。

    爷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那个小宫女的时候,那时候她才那么点大,看到刚练完摔跤,满身臭汗的爷,还以为爷是宫里伺候的小太监呢……”

    四爷说到这里,尔芙大概能猜到之后的走向了,不过就是一个小宫女照顾一个以为是小太监的皇子的事情罢了,同时又不禁感叹了一句,“好傻好天真的四爷,难道他就不知道那些小宫女进内务府第一件事就是要记住宫里贵人们才能穿的衣裳、面料等等相关知识么!

    除了想她这种半路穿越来的冒牌货不懂,但凡是个不傻的人就没有分不出皇子和小太监的好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