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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辫子?这对于易水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虽然他完全不在乎秦朗把自己的辫子剪了,但剪他的辫子,这绝对不可能。
如果把辫子剪掉,他就变成叛逆了……
他开始惊慌失措的大叫:“秦朗,剪辫子是要杀头的。”
“这里是美国,没有人会来砍你的脑袋。”秦朗给了邓肯一个眼色。虽然还是不能理解整件事情究竟有什么问题,但邓肯还是走过去,与秦朗一起把易水架起来,然后向着最近的理店走去。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秦朗根本不想和易水废话。对于他这种人,使用强硬的暴力手段比耐心的说服教育有效得多。
易水在拼命挣扎,但他的力气实在太小了,根本摆脱不了他们的控制。于是他只有歇斯底里的尖叫。“秦朗,你不能陷我于不忠不孝——”
“闭嘴!”秦朗不耐烦的打断他,严厉的说到:“如果你再叫一声我就把你塞进商船运回中国去。”但这个威胁可以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他很快又换了一个:“听着,如果你不把辫子剪掉,你就违反了美国法律,警察有权力强制把你的辫子剪掉。”
实际上,美国警察可能没有这样的权力,但也许他们只是不愿意那么去做——秦朗对于十九世纪是不是真有这种事情并不了解,邓肯也从来没有打听过类似的消息。不过他们都曾经听说过,在排华风潮的大力推动下,美国的确制定了规定华人的头不得过一英寸的法律。
所以,易水的辫子是违法的。
然而易水仅仅安静了一会儿就又开始剧烈挣扎。他宁愿让美国警察强行把他的辫子剪掉也不愿意自己主动剪辫子。虽然只要没有辫子,回到中国都必死无疑,但他不可能主动去做一件会被人看成叛逆的事情。
秦朗理解易水。要一个人立刻去做一件违背他从小就被灌输的、现在几乎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的事情并不容易,而且强迫也是十分糟糕的手段,最好的方法应该是慢慢的引诱——但他不愿意浪费时间去引诱。他讨厌带着一个留着辫子的家伙,所以无论如何他也要把易水的辫子剪掉。
秦朗和邓肯架着不断挣扎并大声出尖叫的易水,在一些行人诧异与好奇的目光中走进一家理店,在西班牙老板的呵斥声中把他按到椅子上。然后他才抬起头看向恼怒得已经把枪拿了出来的老板。“你能说英语吗?”
老板确实会说英语,只是蹩脚得与不会说没有多少区别。不过秦朗还是能勉强听懂。“滚出去,如果你们再不离开,我就开枪了。”
秦朗摇了摇头。“不,你用不着开枪,你把他的头全部剃掉,我们就会离开。”
“滚出去,我不会给黄猴子服务!”老板继续大叫。
“但你会为汉密尔顿先生[注]服务。”秦朗不想浪费时间,也不想与老板争吵,更不想用枪指着他的脑袋,所以他直截了当的从口袋里掏出三张十美元的钞票,拿着它们在老板面前晃了两下,“把他的头全部剃干净。”
刚才还在大声叫嚷的西班牙老板瞬间就安静下来了。三十美元,给一个中国人剃头?为什么不呢?没有人会跟钞票过不去,至于给谁服务,谁会在乎!他立刻放下枪,把钱收好,然后迅拿出剃头用的工具。但看着不断挣扎的易水他又感到有些为难。“这样不行,我没办法给他剃头。”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有绳子吗?”
绳子当然有。老板立刻就拿出了一根看起来很有可能是帆船上的缆绳的粗大绳索。秦朗和邓肯很快把易水绑在了椅子上,还顺手用毛巾堵住了他的嘴巴。
“你可以开始工作了,伙计。”秦朗拍了两下老板的肩膀,然后走出了理店。看别人理是一件无聊的事情,并且易水脸上的表情也让他感到头痛——那就像是他推翻了他家的祖坟一样。
今后又会有一些麻烦了!他叹了一口气。
“秦,你为什么一定要把那小子脑袋后面的辫子剪掉?不要告诉我,你打算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邓肯也走了出来,他还是没有把问题想明白,“你看看他脸上的表情,一副被人**了的模样。”
“你的比喻真糟糕,邓肯。”
“我承认我的修辞有问题,但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真的很想知道。
秦朗耸了耸肩。“很简单,我不喜欢。”
“为什么?我记得那是中国的……呃,一种很奇特的风俗?就好像中国人会给女人裹脚一样……”邓肯挠了挠头,“很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
“我知道你的意思,邓肯,不过这个问题解释起来比较困难。”秦朗看着他,再次叹了一口气——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即使几十年后,在无知的美国人眼里,中国人也还是这副形象,并且总会与落后和野蛮联系在一起,并大肆进行嘲笑。这是他讨厌易水的辫子的原因——他不能容忍身边的人因为他脑袋后面的辫子而被别人嘲笑。
与其让易水四处丢人现眼,还不如把那根麻烦的辫子剪掉。“我不喜欢辫子,邓肯,因为西方人总是用它来嘲笑中国人。现在的问题是,我不能改变西方人的观点,所以只能让自己改变。”
他的回答比较肤浅,但也只能如此。在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时,秦朗从不关心政治,也很少登陆国内的网站,即使偶尔登陆也只会在“轻兵器论坛”之类的地方出没,所以他对国内的汉族民族主义的言论根本一无所知,否则他就可以在邓肯面前大量引用那些言论了。
尽管事实上他根本不可能喜欢那些言论。他的特殊经历决定了他的历史观点还停留在中学的水准,与教科书上的观点完全一致。
秦朗的回答让邓肯感到很郁闷。“不得不说,文明的社会里也一样有许多傻瓜。事实上我很讨厌他们,那些带着有色眼镜的种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份子。”他充满厌恶的说,但没过多久又变回一张愉快的笑脸。“对了,你为什么要让那个该死的西班牙佬把他的头全部剪了?你不是只想剪他的辫子吗?”
“你觉得他的型很好看吗,邓肯?”秦朗撇了撇嘴,“与其让他留着那么难看的型四处丢人现眼,还不如把他变成光头。”
这算什么理由?
邓肯刚想开口反驳,理店老板出来了。“完成了。”他对秦朗说,“不过你的朋友看起来非常沮丧。”
“我知道,但他会好起来的。”秦朗准备进去把易水带走,但老板却突然把他拉住了。他把嘴巴凑到秦朗耳朵边,低声对他说:“中国人,你想要护照吗?我猜你还没有弄到它——至少你的朋友还没有。”
随便挑一家理店就能遇到一个倒卖美国护照的西班牙人?秦朗觉得世界上应该没有这么凑巧的事情——这就好像走在大路上,结果突然被一颗陨石砸中了一样。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生,但概率实在太小了,比买彩票中奖的概率还小。
他认为这不可能是真的。而且,以美国目前的管理状况,直接到移民局去买护照可能还比从这个理店老板手里购买更加方便可靠。
“非常感谢,朋友,但我们不想要美国护照。”他礼貌的表示了拒绝。
西班牙人没有就此放弃。他已经看出来了,秦朗是一个有钱人,放弃他实在太可惜了。“你不要美国护照?没有关系。”他说,“我还可以弄到墨西哥护照、西班牙护照、哥伦比亚护照……”
一个倒卖假护照的家伙?那就更应该立刻摆脱他了。“很抱歉,朋友,我……”秦朗停了下来,他突然想到,一个成功的军火商人也应该是同时具有多种身份进行掩护,尤里.奥洛夫有四本护照,那么……
他转身看着理店老板。“你的护照能有多真?”
“就像真的一样。”
“我要看样品。”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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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十美元面额纸币上印刷的是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