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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海港市的一所中学教初中历史,住的房子是学校分发的公寓,他的老家在海港市的一个滨海小镇——金光镇,他在镇上有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房。为了上班方便,也为了儿子受到更好的教育,我跟他选择一起住在学校的公寓里,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金光镇他父母的家中。
早上七点半,他准时送小孩去上学,然后径直去医院上班,我去教室检查早读。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将近六年,从儿子四岁读幼儿园开始,直到现在,每一天都是如此。周末我负责带儿子,他医院有值班就值班,没有就一家人窝在家里,像土拨鼠窝在土里一样安逸稳定。
令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安稳的日子很快就变成过去式了,是以前才拥有的,或者说是在这周以前,因为在这周以后我的生活就开始发生了犹如地裂山崩的变化。
我父亲说这样才像小两口,日子是平淡无奇的,就像没有味道的白开水,那些世俗的人都想着在平淡生活里再开出一朵又一朵五颜六色的花,那纯属是浪费时间。夫妻之间不需要那么多仪式,只要和和睦睦,恩恩爱爱就可以了。
是啊!夫妻之间不需要那么多的仪式,于是我就被安排在这固定的人生轨道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尽头。有时候我晚上睡觉连做梦我都感到一种深陷沼泽的恐惧,我预感到属于我的一生就这样过去了,像大多数女人那样。我大学毕业出来后两年工作才刚刚稳定,就跟他结了婚。结婚以后的日子里,他为人可靠,老实直率,又很有责任心,是别人眼里合格到位的好丈夫和孩子眼里的好父亲。只是,他不了解女人,他也不了解爱情。他有的只是硬塞给你的照顾和关心,当然,这在外人眼里看来,他是如此的关怀备至、体贴周到、细心入微。在我这里,我从来也不觉得他这是爱我的体现,就连我来月经,痛得死去活来,他也只是在外面的时候会当着外人的面前对我嘘寒问暖而已,什么要不要喝热水啊,不要吃那么冰镇酸辣的东西,要记得注意身体。我一听见就感到心烦意乱,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假把戏——光说不做。
早上四节课上到十一点四十分,中午休息到下午两点半,儿子在学校吃饭和午休。我通常是吃过了午饭之后就径直回到公寓楼里,坐在房间的书桌前发呆一阵,后面再爬到床上去午睡,有时候会写点文章,偶尔也看看书。人是需要安静的空间的,即使我身处闹市,我的内心依然需要独处的时间,这是任何人都闯入不进来的。我需要时间去整理我过往的记忆,需要时间去思考我的人生,从前、当下、将来,每当我闭起眼睛,我的疲乏好像是吃进了骨子里,我是写作的人,我清楚地明白那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疲乏,更是心灵上的困顿。
我思考着爱情到底是什么?
为何我离开了树以后生活一塌糊涂,这个生活它看似身形俱全,但内里却是空洞无物一个纸壳。
树,这个偶然出现在我生命过往里的旅人,就好像徐志摩的诗歌《再别康桥》里写的那样:“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是啊!他悄悄地来了,他带给了我什么?他又悄悄地走了,可又带走了我什么?
“喂,老婆,今晚还是你去接孩子,我可能晚点回去,同事聚餐,好了先不说了,挂了啊。”他很开心地说着,掩饰不住的快乐透过电话传来。
我甚至已经习惯了他隔三差五地开会和聚餐,或者以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搪塞我,但每次他都会在十二点之前回到家。我理解他工作上的忙碌,为了养家糊口,这是天底下大多数男人的日常生活。早上他很早就出门了,晚上很晚才回来。为此,我对此也没有过多的留意和猜疑。
下午放学之后我接了孩子,带着孩子在路边的小饭馆吃了一顿鸭脚田螺煲,在吃饭的过程中,我做出了一个令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行为。我竟然偷偷地打量着我儿子,他浓密的头发,微胖的体型,讲话时的神情和动作,都跟我老公如出一辙。我在心里纳闷:“这个真的是我的儿子吗?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吗?为什么跟我一点像的地方都找不到,倒是像极了他。”
“妈,我爸又去开会吗?”儿子一边啃着鸭脚一边问我,他的嘴边沾满了油渍。
“你爸今晚去吃好吃的了,抛下咱娘俩享福去了。”我顺手拿了一张纸巾给儿子擦拭嘴边的油渍,不紧不慢地说:“你看你,吃东西就跟个猪八戒一样,弄得满脸都是涂油挂米的。”
儿子嘿嘿地乐着,吃得满头大汗。
“你慢点,没人跟你抢。”我说。
“妈,你不知道,我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就开始饿了,我看见我同学在吃从家里带来的麦当劳,今天中午的饭菜又没有肉,我饿得太快了。”儿子在跟我抱怨道。
“那你中午吃了什么呀?”我嗔怒地看了儿子一眼,教育道:“埋怨可是一个不好的习惯哦!”
“我知道,我也不想埋怨的,中午饭堂就做了白菜、玉米炒肉末和煎蛋,”儿子用筷子拨弄着田螺鸭脚煲里的鸭脚,嘟着嘴说:“那压根都不能叫做肉末,都快成肉粉融化进汤汁里了。”
“好了,我知道你委屈,那一会妈妈陪你逛街,给你买个小蛋糕来补偿中午营养的摄入不足,怎么样?”我摩挲着儿子的脑袋安慰着,心里却突然闪电一般划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如果,这是我跟树的孩子,那该有多好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近来这段时间,老是让我想起了树,或者说他一直存在我的脑海从来也没有一刻离去,虽然他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和我形同陌路了。但爱过,又怎么能够说淡忘就淡忘的呢?
海港市的天渐渐暗了下来,街头的灯火开始点亮,璀璨四射,都市聚集了那么多的人,他们一到晚上就出来追寻热闹,人头攒动如同汹涌的海水,不像白鹭村的晚上,是死一般的沉寂,是夜色星辰和昆虫嘶鸣的天堂。广场、大街、超市和美食街,甚至连宾馆,都是人来人往,当我走在这个城市的街头,我总有一种错觉使我以为我被人潮吞噬进了钢筋的高楼大厦里,我跟随着人群移动,完全没有了方向和目的。
儿子扯着我的衣襟,我帮他拿着书包,一起卷进了街头摩肩接踵的人海里。
“妈妈,妈妈,一会我还想要生日礼物,这个星期六就是我的生日了。”街边店铺搞宣传的音响播放着震耳欲聋的劲歌热曲,儿子一边努力地蹦跳着一边冲我大声喊,我俯下身子来才勉强听见儿子的要求。
我点点头表示答应了,也好在儿子记得他的生日,提醒了我。
“你想买什么做生日礼物呢?”我蹲下来在儿子的耳边问。
“我要变形金刚。”儿子兴奋地说。
“哪个英雄的?”我整理着儿子乱了的衣领。
“大黄蜂。”儿子满脸期待,依旧保持着蹦跶的姿势,像青蛙一样特别可爱。
就在儿子蹦跶的那一瞬间,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缝隙,透过路中川流不息的车辆,我好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跟一群人有说有笑地进入了一家高级餐厅,就在那个熟悉的身影的旁边,还紧紧地挨近着一个身材妩媚的女人。
我下意识地赶紧揉了揉眼睛,确认一下是不是我看错了,可正当我揉眼睛的一眨眼功夫,几个路人从我前面走了过去遮挡住我的视线了,只好等路人散去之后,可路人散去之后,高级餐厅门前却什么也没有了。
我想应该是我看错了,一定是我看错了,他说他去聚餐而已。我的脑子嗡地一下,好像被大卡车撞晕了,街头的热闹好像一下子变得格外的静,静得没了半点声音,静得如同到了人间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