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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虹灯光晃得人眼睛有些疼,尤其是在一片模糊中,眼前不断闪烁着如走马观花一样的彩色光点,它们明明转瞬即逝,却又在下个瞬间出现。
周围人声鼎沸,喧嚣至极。
鼻尖微动,舞台下些许人抽烟的味道将周围本就浑浊的空气污染的更让人难受。
绚烂的光线,热闹的欢呼,动感洪亮的音乐,觥筹交错的高脚杯碰撞声,还有舞池里这些犹如鬼怪一样狂欢乱舞的观众们。
以前在洗剪吹俱乐部的时候,这些都是常态。
明明算是比较熟悉的环境,该怀念。
然而在灰色云雾中静默的少年却显得心情有些沉重。
面无表情的脸,并未有任何情绪的表露,只是捏住话筒的手微微用力,似在不开心什么。
雾气未散,只有对面话筒边的杀马特男人能够看见少年的模样,但他却没有什么惊艳的神色,似乎早就对这样惊天的美貌感到习以为常。
注意到少年有些用力的手,男人冷笑一声,双目透出得意和些许的鄙夷,开口嘲讽道:“怎么?不开心?在紧张吗小鬼?”
“……”陆仁嘉面无表情地抬眸看向男人。
“我的确在紧张,先生。”少年平静道。
男人眯眼嗤笑,有种站在高处俯瞰曾经一只耍诈小丑的蔑视感。
果然!
这个没什么实力的小鬼,终于打算要在比赛开始前求饶了!
他得意地开口,无情地笑了两声,“哈哈是吗?偷奸耍滑,爱用阴谋诡计的小鬼,这回站在盛大场合面前,终于知道紧张了?可惜,紧张没用,我绝对不会给你任何——”
“Shit先生。”陆仁嘉突然开口,将其打断。
伸出手,指着自己的头发,用一张扑克脸毫无温度地对着男人。
像是花了钱的大爷在店主面前那种买到假货时不开心和不爽的模样,直截了当地抱怨道:“我还是喜欢我以前那个朝天椒款式的七彩流星,银白头发虽然单单看着还行,但是在舞台上,它的色彩冲击力却完全没有七彩强,顶着这种毫无绚丽彩虹美感的发色根本让人感觉不到摇滚的欢乐,我还是第一次用这样的发型上台,真怕它影响我发挥,紧张死了。”
男人:“……”
他忽然扯着嗓子吼道:“有的戴就不错了!!别他妈给我提那么多要求!!从现在开始老子再也不要跟你说一句话!!滚!!”
陆仁嘉:“……”
面无表情地乖巧点头:“哦。”
*
两人在云雾里闭麦交谈之际,外面的主持人已经将现场氛围吵的十分火热了。
当舞台后面巨大的显示屏播放着台上画面之时,那些飘荡的云雾终于在台边烘托气氛用的鼓风机的吹拂下,慢慢散去了。
雾中两人的身影逐渐显露。
就在所有人视线即将清楚的那一刻,周围布置的大型音箱霎时停止了它极其富有节奏和动感韵味十足的音乐,并且那些闪烁的霓虹灯光也在这瞬间全部熄灭!
周围一下子陷入了寂静和昏暗。
欢呼的人不由自主地停了呼喊,一双双眼睛直勾勾盯着舞台。
“啪!”
沉寂三秒后,只听一声响亮的开关音效,舞台上方早已恭候多时的聚光灯骤然亮起!
白色炽热的光芒照亮了舞台右侧那个有着七彩炫酷头发的男人!
他握紧面前的驻地话筒,闭着自己化了浓浓烟熏妆的眼睛,仿佛是沉醉在安静中,又要靠一己之力将其狠狠打破般,忽然睁开眼睛大声嘶吼着:“晚上好!!各位!!”
众人看见熟悉的男人,立刻高高举着手中绚烂的荧光棒,尖叫回应:“Shift!Shift!Shift!”
这是大学城KTV的主唱,从KTV半年前开业到如今,几乎每个喜欢来这里的客人都认识他。
作为曾经也感受过那种另类潮流的人,大学生们对他的造型都有着一种类似青春的怀念,虽然以他们现在的审美来看会觉得搞笑中二又不入流,像是个滑稽的小丑,但当男人一出场,以夸张的形式站在舞台上表演时,大家还是不吝啬自己的掌声和欢呼,毕竟这是能够带给众人欢乐的模样。
男人摊开手,高高扬起头,仿佛立于舞台之上的神明,享受着台下狂热信徒的尖叫和掌声。
舞台下被分成了两个区域,观众们支持谁,就可以站在属于他的那块区域,而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在男人面前,另一侧的观众寥寥无几。
Shift的呼喊结束后,今晚的另一位参赛者便也要正式露面了。
舞台另一侧的聚光灯在观众们好奇的眼神中,终于照亮了右边一直静默如佛的少年。
但当灯光亮起的那一刻。
大厅却并未有众人想象中的那般热闹。
“……”
“……”
银白的秀发泛着微冷的光,贴合身上的纯黑衣物挂了很多非主流款式的装饰锁链和配件。
握紧话筒的手戴着黑色的半指手套,手套背面还粘贴了塑料做成的钻石,虽然一眼就知道是假的,但它切割的棱角面却反射着不输于真实水晶的光。
银白假发的刘海不长,因此少年的双眼并无多少遮挡,一整张脸,完完整整地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漆黑深邃的双目里。
那淡漠的眼神像是观测者用失了焦的镜头所拍摄的一片浩瀚宇宙,精美却模糊。
虽然依稀可以辨认出照片中的群星,但当观测者每每想要进一步地了解确认时,却发现自己又始终地读不懂,看不切。
四面八方射来的目光都带着如出一辙的惊艳和震撼。
似乎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美到让大家不敢尖叫喧哗的人。
暗黑系的衣物穿在他身上,搭配那一头泛着银光的白发,如同一位行走在黑暗夜色中的冷漠游者,无悲无喜地看着这浮华夸张世界里所发生的一切。
*
宁缺第一次看见那张脸时,最吸引他的,其实是是主人的一对眼睛。
如止水般平淡的目光,就好似从来不会有任何东西可以真正地倒映在其双瞳中的漠然。
偏远角落的沙发上,穿着白净衣衫的少年红唇微张,不可置信地看着舞台上的另一位参赛者。
宁缺虽然期待再次看见他,但却并非是在这样的环境下。
从心底里滋生的渴望,使得他难以忍受周围人和自己一样的目光。
漆黑如墨的双瞳倒映着舞台上那抹光,可他厌恶甚至是憎恨着眼睛里同样有这些光的其他人。
——要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看见就好了。
这种触动人心的美,要是没有别人就好了。
俊美白皙的少年慢慢垂眸,放下手中的高脚杯。
而身边一直叼着雪茄吞吐烟雾的男人似乎也忘我地盯着舞台聚光灯下之人。
眸中的惊艳和痴迷不由自主地流露,令那忽然沉默下来的柔美少年霎时戾气滋长!
没有丝毫犹豫,毕竟偏僻角落里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有人注意到。
男人甚至还没有从呆滞中回神,后脑勺的一阵剧痛就直接让他眼前漆黑,歪歪扭扭地倒在了沙发上。
站在沙发后面的宁缺面无表情地用纸巾擦拭着手。
脖子粗的家伙,却抵不过一记简单的手刀。
他再度望向舞台,微微抿唇。
不论如何,今晚,他一定要想办法靠近他。
*
“……大学城里,什么时候有一个这样的美少年了?”顾缘听呢喃着,手中的高脚杯微微倾斜,滴漏出了些许酒水。
“谁知道呢……”段鸾司眼眸微眯,不知为何,忽然就联想到了前段时间论坛出现的有关于某个神秘美人的帖子。
他放下酒杯,站起身,扶着栏杆望向一楼中央,眉头轻蹙,虽然一眼看着很严肃,但那只扶着栏杆的手却隐隐颤抖,似乎在忍耐着心中的某些悸动。
大厅里,本该狂欢的观众变得安静了,之前疯狂的模样和现在羞涩又正经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陆仁嘉许久没有站在舞台上和观众打招呼了。
——虽然小时候在俱乐部打招呼也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好。
他看向台下密密麻麻的观众,模糊的视野使得他的眼瞳十分涣散。
没有戴隐形眼镜,也不能戴自己的黑框眼镜,少年只能大概地找到观众群所在的范围,再面无表情地说上一句:“各位,晚好。”
毫无丝毫感情基调的话语。
但从这样一个美人的口中说出,却莫名显得这么温柔好听。
“……”
“……”
当导火线被点燃,短暂的安静立刻又被狂欢的双手撕裂。
众人高呼声层出不穷,皆是清一色的“晚上好”。
声音似乎比刚才Shift登场时还要响亮,这让男人心中的警铃大响,咬紧牙关,大声道:“既然我的对手也已经现身!那么今晚的生死音乐战,就彻底开始!!”
“摇滚乐——曲目串烧!!music!!”
在之前升降井下落的时候,两人便已经将要给对方的串烧题目制定完毕,并且用手机发送给了大厅的伴奏乐队。
男人话语落下的瞬间,周围灯光霓虹霎时重新展现它的色彩!巨大的显示屏播放着男人炫酷七彩的身影!
当音乐前奏响起,他立刻笑了起来,不屑地盯着陆仁嘉:“我以为你会弄一些多小众复杂的曲目呢,原来竟会这样的简单。”
一听就能够认出的《Love Me Do》,甲壳虫乐队于1962年发行的首支单曲。
当歌曲即将进入高潮部分时,伴奏音乐忽然更改成了另一首歌,男人反应迅速,灵敏的双耳一听便无缝衔接出来,毫无卡顿。
陆仁嘉平静地注视着面前模糊的影子,男人的实力毋庸置疑,他真的很厉害。
少年选择的曲目串烧都是些富有代表性的歌曲,来源于历年流行的各种乐队。
观众们为男人的歌声欢呼,然而目光却总喜欢飘荡在另一边。
当歌曲串烧全部唱完以后,雷鸣般的掌声和尖叫在大厅里响彻。
此时台下的观众们也纷纷站在了自己选择的区域。
然而令男人没想到的是,即便少年还未开口唱歌,大部分人却已经站在了属于陆仁嘉的那一侧。
他惊愕地看向少年,刚才对自己实力的得意尽数消失,满眼只剩下不可置信。
“怎么会这样……”
陆仁嘉忽然侧过身,对着话筒,乐队开始奏乐,前奏响起,少年迅速唱出了这首歌。
他的声音听着不像男人那般有激情,也没有那种摇滚的气势,平淡的语气,除了没有跑调外,很难再听出一点儿属于摇滚乐的情绪。
事实上,陆仁嘉唱歌一直是这样。
面无表情,语气平静。
任凭心中如何汹涌澎湃,他的表情,或是他的声音,都无法表达他的许多情绪。
但从小到大,不管这种表演怎样的不尽人意,却依旧有源源不断的人愿意买账。
无条件的支持,夸赞,让所谓公平,成为了一切不公虚构的产物。
串烧结束。
乐队停止了奏乐。
这些曲目都是杀马特男人收集而来的极为小众的音乐,却没想到对面的少年竟然一字不差一调不跑的全部唱了出来。
他的记忆力,反应力,以及唱功都不错,只是完全没有那种应该表现出的爆发力和激情。
如同一个呆板的机器人在完成音乐的播放般平静。
真正玩摇滚人,玩的就是气势,氛围。
他们是那种直来直去,喜欢用热闹摇滚的音乐表达情绪,倾诉喜怒哀乐的人。
但陆仁嘉不会。
男人也知道对面的少年并不擅长这一点。
这也是他笃定观众会更喜欢自己音乐的原因。
可没想到,现实却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
“……”
一直到陆仁嘉的演唱结束,胜负也分了出来。
左侧以碾压式的观众人数击败了右侧。
男人失神地看着这一切,头上的七彩头发在这一刻竟也有些掉色的倾向。
“……你赢了。”他失魂落魄地拄着话筒杆,呢喃着。
陆仁嘉垂眸,淡漠地扫了一圈台下那些为着自己获胜而欢呼的观众。
他看不清楚,可他心里如明镜。
“不,是你赢了,Shit先生。”少年平淡道,慢慢走到男人身边,注视着他的眼睛:“你知道我以前,为什么想要做一次键盘乐队的主唱么?”
男人自嘲地笑了一声,“小孩子都喜欢这些。”
“确实如此,不过,我更想要的,却是学会一种情绪的表达。”
男人微顿。
话筒在比赛结束后便已然闭麦,舞台的灯光也随着乐队音乐的消失而暗淡下来。
只听面前少年静静说着:“您曾经说我,唱摇滚没有爆发式的情感,我知道。您说人要直来直去,认真直率地表达心中所想,才能将这种情绪交给音乐,再由它们去传递给每一个人,这些话,我都记得。”
“您的音乐很有感染力,是我不管怎么模仿,也难以习得半点儿精髓的东西。”
“今天的比赛,事实上毫无意义,因为我从一开始就不如您,虽然一直认为自己唱歌好听,但是,我也明白自己缺少什么。”
“Shit先生,您永远都是我最敬佩的人,在我们曾经狂热的潮流已经变成被批判的对象之后,还能一如既往的坚持,正是您胜过我的地方。”
“所以,当您以这一身打扮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您就已经赢了。”
“文艺不能复兴,因此坚守曾经的追求,就成了永垂不朽。”
*
“……”
灯光再次亮起。
人数已经统计完毕。
左侧:153人。
右侧:2人。
胜负明显,甚至并不需要统计。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但是规则就是规则。”男人苦笑一声,眼中却似乎多了一些新的光彩:“输的人,需要接受惩罚,你想要给我什么样的惩罚?”
“……”
众人屏住呼吸,激动地看着舞台。
麦克风将男人声音放大,落在每一个人耳朵里。
片刻。
那沉默着的少年才终于开口,在众人期盼的目光里——
忽然!
伸手指着男人的头发,面无表情地说:“那就把您的假毛取下来给我戴戴吧,实际上我小时候就知道您是个秃子了,刚才就想要把头上银毛跟您换来着,但是您好像没听出来我的意思,所以遵照您曾经的教导,要直言不讳,所以现在可以把假发给我戴戴了吗?”
“……”
“我已经想了很久了。”
“……”
------题外话------
可恶……没写到………………
大概凌晨还有一章!!!我一定要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