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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好像我所经历的犹豫,好像都跟这姑娘有关,要不要坦白,要不要说明,要不要解释,要不要直接睡了她等等,当然我也明白这不符合我一向讲究效率的做事方式,可是,这种犹豫,偏偏发生了。
而我发现,我们之间的脑回路,真的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比如我还在车里想着要不要坦白自己曾经那个会被嘲笑的失误时,她则在考虑如何应对她的前夫,不对,前男友。忘了说一句,她对“前夫”这个称呼很不满意,可我很喜欢,毕竟,我是有前妻的人,这样听起来,才相当一致嘛。
同样是前任,我能让王慧娟从此不再提及我这个人,可是她呢?商量个破房子的事情,还要被人侮辱的眼圈通红,如果非要问我什么原因,我只能把问题归功于敌人太狡猾。
说她智商有问题的一边玩去。
咳咳,好吧,她就是不够聪明,至少,我可以百分百的肯定,她和王洛琦交手,会被欺负的个八百来回。
赵阳说,这个时候正是你英雄救美的时刻啊。我是不赞同这种英雄救美的,至少在我的概念中,我和王洛琦,有点儿是勾结的意思,可我也明白,如果伤害不够大,她又怎么会放弃,会离开呢?
这一点我是矛盾的,而且,我能看出来,这个时间段的她,面对王洛琦时,其实是自卑的。
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骨子里透露出来的应该是幸福的眼神,应该是骄傲的神态,然而那个混蛋,给她的,只有自卑。
赵阳曾经把她在学校里的资料给我看过,那时候的她笑颜如花,双眸澄澈,跟现在的她对比明显。
她也会嘴硬,也会佯装没事告诉我,一定要那孙子后悔,可是一转眼,又涂了一个烈焰红唇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当然明白原因,因为王洛琦,也涂了相同款的颜色,这姑娘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差距的根本原因。
一个人想要自信,骨子里的气势是少不了的,何况她是遭受背叛,想要重建自信,的确很难,不过我是谁?怎么可能被这点问题给难倒?
所以,反击是其次,如何抚慰她心上的伤痕,才是主要的。
赵阳说:“二哥,这个问题我有经验,还记得那次去上海吗?一姑娘痴迷于我的帅气,差点儿要投黄浦江的,哥们甩给她一张支票,什么心病全消失了,要不你也试一试?”
俗气。
“真的,嫂子现在也缺钱,这男人啊,有时候不能太尊重女人的意思,毕竟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要是你,直接甩给十万八万的当着她的面砸死那个王八蛋,到时候,一举获得美人心,咳咳……”
一举获得美人心,这点听上去还算不错,至于赵阳这主意,我琢磨着还是烂了点,具体的,得有个计划。
趁着独自一人的时候,翻开那本《恋爱攻略》,来回扫了两眼,最后锁定在“投其所好”的那一条上,然而,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了一点,我居然还不了解她的爱好。
遛狗算一条吗?
难道真的要像赵阳说的那样,买一条母金毛回来?这样的话,至少增加了见面的次数?
打开电脑,扫了一眼宠物市场,看着上面价格不同的金毛宠物,点了其中一条,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张医生的提醒冒出我的脑海,我生气的关上电脑,盯着头顶发呆。
“咚咚锵,咚咚锵”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响起,扫了一眼墙上的时间,竟然已是晚上十点了,可是这声音,是怎么回事?
直觉告诉我,这声音,是从袁小洁的家中传来的,难道说,那混蛋来找他麻烦了?
想到这里,我立即起身,直接走到了门口,再仔细一听,几乎确定这个声音就是从她家发出的,那么——出了什么事了呢?
一个成年人,保护自己的能力应该是有的,我这么安慰自己,可是发现,我已经坐不住了,偏偏,“咚咚锵”的声音,还持续了好一会,算了,我还是上去看看吧,可走到门前了,屋子里又忽然安静了。
安静,该不是出了人命了吧?
我紧张的按了门铃,连续按了两三次,毫无动静,我急忙拿起了电话,拨打了她的手机,号码拨出去时,我的双手还在抖。
门开了,这姑娘顶着一个爆炸头伸从室内伸出了个小脑袋,一双眼睛怒视着我,而空气里,都是酒味,再仔细一瞧,这姑娘的脸上,还泛着粉红。
我急忙掩饰自己的焦灼,结果这姑娘居然讽刺我是蝙蝠。
哼,就算是蝙蝠,也是蝙蝠侠。
为了确认她的前任没有回来找麻烦,我还是进了这间“属于他们的”小窝,然而下一刻,我才意识到,这姑娘是在清理垃圾。
当我听到她说要把前任的东西都丢掉时,我承认,我偷偷的笑了。
得意中,我忽然意识到了一点,我的晚餐还没有吃,好在这姑娘还是有点眼力见的,居然套上了围裙,亲自为我下厨。
这么说来,我们的关系算是亲近了一步。
很多年后我还是会记得这一幕,这天晚上,日思夜想的姑娘拿着锅铲站在狭小的厨房里,小心翼翼的翻着煎锅里的牛排,时不时的跟我说上一句话,温馨又暖意。
性感有很多种概念,然而这一刻,穿着围裙的女人,自然是魅力十足。
在这里,我有必要重申一个重要问题,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以看到性感的女人,有点儿把持不住,也是正常。
而机会往往是在不经意间,所以在油花四溅的这一刻,我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环在了她的腰上。
有肉感,偏偏这个距离里,她的胸口就贴在我的身上。
香味四溢,不知道是来源于煎锅中的食物,还是她的身上。四目交织,我看到了她的惊慌,也看到了她的娇羞,我可以笃定一点,她对我,是有感觉的。
身体里荷尔蒙告诉我,我要睡到我喜欢的女人。也是这一刻,我下定决心,我要攻陷她的心,把那个混蛋挤出来。
女人喜欢男人的时候,会想着掌控这个男人的一切,衣服如何搭配,袜子什么颜色,甚至追查他的短信等等,我妈验证了这一点,那时候我是没法理解的,可是当我想要征服一个女人的时候,我便想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她穿什么衣服,定什么发型,什么样的唇色适合她,包裹严实的衣服下,又是什么类型的内衣,关于她,我全想知道。
我开始对这个女人指手画脚,并且,我喜欢看到她眼神里闪过的惊喜,正如赵阳所说,他嫂子的硬件条件十分不错,假使,丢掉二十斤肥肉。
男人对女人身上的要求还是偏高的,长腿,傲胸,大眼,纤手,小脚等很多细节都会吸引男人的目光,我们喜欢玛丽莲梦露,也倾心于奥黛丽赫本,当然,没有遇到这姑娘前,我一度以为,我的女人,至少应该具备这两种气质,可是我发现我错了,她就是她,独特的她。
第一次带着她去跟前任交手时,我并未想到会是四个人对峙的局面,也是在这时候,我有些心虚,甚至是害怕,我害怕她察觉到我和王洛琦的关系,更害怕王洛琦会主动告知于她,无论是哪一点,都不是我所想。
然而这一次,这姑娘再一次用行动证明我们之间的脑回路是多么的不同,因为我没想到,一直软绵绵的性格,居然动手打人了。
我一直觉得使用暴力是最愚蠢的方式,文明人,打个电话给律师,远远比自残要来的高效,可是来到这座城市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些事情律师是解决不了的,比如她的前任出轨的这件事,物质补偿可以追回一些,但精神上,绝对是种煎熬。
偏偏她打的,还是王洛琦。
王洛琦就像是我的妹妹,我当然不允许她受伤害,可我的反应也让我出乎意料,因为矛盾产生时,我第一反应,就是保护这脑回路出奇的女人。
我看到了王洛琦双眸中的怨念,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可思议。
毕竟算起来,我和王洛琦之间,也是相处了十几年的时间。
一个是妹妹,一个是看上的女人,还是一个心里有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女人,理智上说,我肯定选择妹妹,可结果是,我选择了后者。
我一定是疯了。
我用借口掩饰了这种慌乱,因为我发现,我比想象中,在意这个姑娘。
“喂喂喂,你醒醒啊,你没事吧?”
“叫救护车,可能是晕倒了……”
“不对,可能是哮喘,怎么办?快,打电话!”
“你别担心啊,你一定会没事的,我们已经打了急救电话了,”那么柔然的一只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你冷静,要不这样吧,我……我跟你说话,或者,我给你听歌,等等,你是不是不能呼吸了?怎么办!”
“要不人工呼吸吧?”
“不行呀。”
“小洁,你又不是没接过吻,现在人命关天啊。”
“可是……”
“没什么可是了,就像急救课里的那样,快!”
根本就看不到那张脸,偏偏接近死亡的那一刻,我还是感受到了那温暖柔软的双唇。
“你别怕啊,我们现在是去医院了,我给你放首歌吧,很好地听的,”瞧吧,这声音里明明带着恐慌,她才是胆小鬼吧,“你要是听到了,就抓紧我的手,你一定会没事的……我跟你……”
我长得很丑吗?我昏迷看不到你,你至少应该能看到我吧?这么一张帅面孔,你就那么容易忘记吗?姑娘,你夺走了我的初吻你知道吗?
可是没有你,我或许早就不在了吧?
ps: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