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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悦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我们边吃边聊,一顿饭足足吃了三个小时,从黄昏吃到夜深,八点多才离席,结了帐,只花了3元钱,相当于这顿饭都是张静林帮我从书店老板嘴里抠出来的,我想着,以后有机会再请她来这吃一次。
饭庄离宿舍不算太远,虽然天黑了,但有我这个大男人陪着,三个姑娘还是有说有笑的,一点也不担心,年轻人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跟她们聊着谭咏麟、周润发、张国荣的各种奇闻轶事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那个时代的脉搏,我生来就是个怀旧的人,活在21世纪的我,时常感觉和身边的同龄人缺少共同语言,我穿越三十余年的光阴来到这里,却与这个时代的丝毫没有代沟,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雨夜相逢一个情投意合的知己,幸福而美妙。
我将三个姑娘送到宿舍后,跟她们道了别,刚转回身准备回去,却突然被人一声叫住,我回头望去,是晓旭。
“你这就走了?”
“今天太晚了吧。”我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但已经八点多了,我觉得再出去不太好。
晓旭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道:
“那你走吧,不过你这算欠我一次人情噢。”
“嘿,这倒成我的不是了,我是怕你害怕,你要去,我就陪你。”
“哼,一言为定,等我去给你拿吉他。”
晓旭说完蹦蹦跳跳的和袁玫张莉跑了回去,我在门口等她,心里却直打鼓,这么晚了,且不说大晚上,该去哪唱还不能打扰别人,就是被人撞见也不好啊,我知道红楼梦剧组禁止谈恋爱的规定,晓旭此时还没选上黛玉,要是因为这点小事打乱了她演黛玉的计划,我可成了千古罪人。
没多久,晓旭便跑出了门,瘦削的身子后背着一个硕大的棕色吉他,显得特别有喜感,她左手还拿着一个墨绿色的小本子,右手拿着一个长长的金属手电筒,我见了赶忙站起身,接过吉他背在了自己的悲伤,和她并排站在一起。
“走吧!东西都给你拿好了。”
“去哪啊?”
晓旭东张西望了一会,又看看我道:
“我也不知道。”
“那你就叫我出去?”
“要不…要不你去我们宿舍吧,我们宿舍的人都喜欢听你唱歌!我走的时候她们还叫我学会了教她们唱呢!”
“不行不行,这么晚了,我一个大男人呆在你们女生宿舍算怎么回事,再说,也扰民不是,隔壁给咱俩举报了,咱们俩都吃不了,兜着走,绝对不行。”
“那…怎么办啊。”
晓旭咬了咬嘴唇,低下了头,双手握在了一起,显得局促而又无助。
“我真是很喜欢那首歌…我希望早点能学会…就…”
我看着她这幅楚楚可怜的样子,也不好再说什么,思考了半晌,突然想到今早和张静林去的那个小亭子,早晨去的时候就没人在,估计晚上更没人在。
“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
“到了你就知道了。”
我带着?她,借着我残存的记忆追溯我曾走的路,路上很黑,老式手电筒的照明效果极为有限,路上覆盖着大小不一,密密麻麻的鹅卵石,白天还好,晚上光线不足,一路上磕磕绊绊,虽能依稀看得清路,不至于摔倒,但还是大大拖慢了效率,本来五分钟的路,我们俩互相帮衬着还是走了十几分钟。
“马上到了,就是那!”
“嗳。”晓旭轻轻应了一声,跟我一同穿越最后的小径,她不自觉的小跑起来,我也不由得跟住她的步伐,就在我们即将到达凉亭时,突然听到了有人交谈的声音,我俩急忙关掉了手电筒,不约而同的蹲了下去,循声望去,亭子里果然有两个人,我们俩相视一笑,悄悄地蹲下,慢慢的蹭了过去,两个人还没发现我们的存在,还在自顾自的聊着天:
“今天的事情,我听宏亮说了,谢谢你了。”一阵男声传来,这声音非常熟悉。
“没什么,你特意嘱咐我的事,我怎么能忘呢?而且你说巧不巧,我们寝室四个,好像都不约而同的受了别人的委托,今天都莫名其妙的帮佳奇说话,我们四个一开始都想着怎么把剩下三个人拉拢过去,结果最后发现,谁也不用拉,大家想的都一样。”
我的室友只有四个,而在这个阶段就和女孩子约会的不是吴晓东就是侯长荣。
“这怎么回事?邓婕我是知道的,高宏亮去找过她,可是沈琳和张静林是怎么被策反的?”
既然提到了沈琳,那这两人必定是侯长荣和陈剑月。
沈琳估计是吴晓东安排的,唯有张静林,是完全自发为我造势,想到这,心里再次感谢她。
“这我也不太清楚,可能佳奇也托人找过她们吧。”
晓旭突然掐了我胳膊一下,我疼的差点没叫出来,她低声对我说道:
“敢情那些人都是你找来忽悠我的?”
“她们都是假的,只有我是真的,这就够了。”我说完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再听听他们是谁。
男人继续说道:
“可能是吧,反正最后结果是好的,皆大欢喜。”
“佳奇准备了那么多,特意买了晓旭喜欢的东西,还写了那么好的一首歌,女孩想不感动感动都难,他唱歌的时候,别说晓旭了,我都有点激动。”
“是吗?他今天还唱歌了,我记得他平常都只弹吉他而已,很少在寝室唱歌,很好听吗?”
“他没给你们唱过吗?这歌不仅好听,他唱的也非常棒,而且这歌的词曲都是他自己做的,写的都是晓旭的经历,他说这歌他作了半年之久,看来他真的很喜欢晓旭。”
听到这,我有些紧张,回头偷偷望了望晓旭,借着月色,我仿佛看见她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我冲着她摆摆手,想退回去,我怕他们在说些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晓旭一动不动,还用手把我的头扭了回去,不让我看她,我只得继续望着阴影中的两个人。
“是吗?我不记得他有这种想法,我还以为他那天是见色起意,但其实他本来很老实的,哎呀,说实话,自从那天他掉进水里之后,我感觉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很多地方都不太一样了。”
“人确实是会变的,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不,还是有的。”
“是什么呢?”
“我对你的爱。”
“唔。”
我真切的听见一个女孩的嘤咛,同时看见两个人影缠绵在了一起,我一惊,赶忙回头看着晓旭的反应,她大大的眼睛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个影子,我赶忙捂住她的眼睛,没想到这一下用力过大,晓旭直接失去了重心,一下子坐倒在了地上,轻轻的喊了一声哎呀,声音很小,但在寂静的夜晚还是显得无比刺耳。
“谁!?”
侯长荣大喝一声,飞快的冲出了凉亭,我见状想拉起晓旭逃跑,结果她连叫着不行不行,这一耽搁的功夫,侯长荣和陈剑月已经站在了我俩的面前。
“李佳奇?陈晓旭?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哈哈哈,长荣啊,好久不见啊,今天天气不错啊。”我边扶着晓旭,边说了一通不着边的话,结果晓旭依旧不敢动,场面也更加尴尬。
“我崴脚了…”陈剑月听了,从侯长荣身后闪身而出,蹲在了晓旭旁边,轻轻的把她的裤腿拉了上去,鞋子也脱了下来,我赶忙打开电筒给她照亮,她仔细的看了看后说道:
“没什么大碍,稍微扭了一下,回去抹点药膏或者贴个膏药,明天估计就好了。”
“好,谢谢你了,剑月,那我现在就带她去上药,你们继续吧,抱歉了。”
陈剑月的脸嗖的一下红的像苹果,转过脸去不说话,侯长荣走了过来,把我的吉他接了过来,又把晓旭的本子整理好道:
“我们跟你一起去,把晓旭送回去,也有个照应。”
我点了点头,拎起了晓旭的鞋子,陈剑月走到我身边接过鞋子和手电,帮我们打着光,我把右手伸到了晓旭的颈后,还没等我伸左手,晓旭突然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继而用手不断的拍打着我的胳膊,嘴里直喊着不行,我一时困惑不解,只好停下了动作。
剑月看见了,赶忙对我说道:
“你背着她就好了。”
我一下子明白了,飞快的蹲到了晓旭的面前,侯长荣和陈剑月一人驾着一边,把晓旭抬了起来,放到了我的背上,她的体重非常轻,根本感觉不到什么重量,我慢慢地站了起来,和晓旭一齐向他俩道了谢,四个人一同往回走。一路上我们向他俩解释了来这里的原因,侯陈二人也和我们讲了他们的感情,深受感动的我和晓旭对他俩作了保证,绝对不告诉任何人。过了男寝,侯长荣帮我把东西拿了回去,我和剑月一起把晓旭送到了女寝门口,跟看门的阿姨通报了一声,我走了进去,把晓旭送到了屋里,开门的是胡泽红,见我背着晓旭,她急忙让出一条路,嘴里大声喊道:
“晓旭这是怎么了!”
这一嗓子震的我耳膜生疼,我顾不上别的,赶紧往屋里走,几个室友七手八脚的替她收拾被子和床,我慢慢的把晓旭放到了床上,袁玫替她盖好了被子,还找了一个枕头把她的腿垫了起来,晓旭白皙的足部裸露在外边,修长而圆润,极具美感。
“她这是怎么弄的?”张莉趴在晓旭边上,握着晓旭的手问道。
“天太黑了,手电筒一下没照到,不小心崴了脚,没事的,不用担心我,过两天就好了。”
我瞥了一眼陈剑月,她的眼光很温柔,估计是在感谢晓旭为她的隐瞒,她站起身,转身往外走,却和开门而入的一个身影撞了个满怀,她见是邓婕,忙道:
“邓姐,我正要去找你,晓旭脚扭了,想找你拿点膏药什么的。”
“哎呀,这怎么弄的?”邓婕边说着,边往屋里走,嘴里还念着:
“我听胡泽红这一嗓子就过来了,我一猜就有事,哎呦,这脚,还好,不算太肿,疼吗?这么动能动吗?哦,那还行,能动就没伤到骨头。”
邓婕把晓旭的脚轻轻的放下,继续说道:
“不过还是得上点药,我这原来到有几帖,可前些日子被沈琳要走了,现在我这也没了,这么晚了,药店估计也关门了,只能等明天了。”
“益民药房不是全天开着吗?要不去那看看?”胡泽红道。
袁玫回头看了看表道:
“益民太远了,隔这里三条街,现在都九点四十多了,这个时间基本上打不到车了,要是走过去,来回怕不是要走三个小时。”
“我去!”
一听说有药店开门,我急忙凑了过去,今天的事其实也有我一半责任,给晓旭买药自然是我的工作。
一屋姑娘都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袁玫站起身,对我说道:
“你别逞能了,这么晚了,你出去走三个小时,多危险啊,再说,时间也不够啊,现在都快十点了,十一点外面大门就锁了,那个看门大爷每次锁门就走,你根本回不来,听我的,你明天起个早,再去给晓旭买药,也来得及,今晚忍忍就过去了。”旁边几个姑娘听了,也都跟着劝我,我摇摇头道:
“今天的事也有我的责任,我身体好,跑过去再跑回来,也就一个小时,就是我不知道在哪,你们谁给我描述一下?”
“我我我!”胡泽红跳着举起了手,说完便给我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该怎么走,她语速又快,咬字也不是很清楚,说了三分钟,我脑袋里还是一团浆糊。
“你别说了,你给我画个简易的地图吧,我怕我忘了,行吗?”
胡泽红干什么都那么有精神,她用力的点点头,飞快的拿出纸笔,跑到一旁的桌子上开始了自己的创作,躺在床上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晓旭突然开了口道:
“李佳奇,你快回去吧,我现在都没什么事了,你早点休息吧。”
“没事的,我去去就回,很快的,要不然,一时半会不好,也耽误你练功演戏。”
“叫你别去你就别去,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你就算去了我也不会领你的情的!”
“没关系的,我不在乎。”
“你回不回去!”
“我不回,就不回。”
晓旭见我耍起了无赖,又冲着胡泽红喊道:
“小红!你别给他画!”
“我马上画完了!”胡泽红全然不顾晓旭的反对,转身把画好的地图给了我,别说,胡泽红说话不利索,绘图倒是一把好手,街道和地标建筑勾画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让人一看就感觉到明朗。我一把抓起地图,放进了上衣的口袋,转身对大家说道:
“等我的好消息,我一个小时之内肯定回来。”
“你别去!”
我对着晓旭笑笑,飞出了房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了走廊,在门口紧了紧鞋带,开始一路飞奔,果然如袁玫所说,80年代的我国人民严重缺乏夜生活,大街上别说车,连个人影都没有,这倒也好,省的我还要注意车和人。
我走之前粗略地计算过,往返全程大约15公里,我还特意将几个地标建筑作了标记,一开始还好,跑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感觉眼前有些模糊,腿也有些发软,我的移动愈发的由肌肉驱动变为意识驱动,再后来,甚至连意识都开始消散,心中只有
一个清晰的念头来支撑我的行为,那就是让晓旭早点好起来,终于,我连滚带爬的跑到了在一串漆黑店铺中星星点灯的益民大药房,我来不及欣赏它的任何东西,直接跳进了屋子里喊道:
“有没有治扭伤的药!我很急!”我强忍着气息的波动说出了这句话,刚说完,我变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以维持身体剧烈运动后的氧气需要。
只见一个原本躺着的头发花白的老人慢悠悠的从柜台后面直了起身,从旁边摸了一幅老花镜戴上,慢条斯理的对我说道:
“这么晚还来买药,什么急症啊?”
“我的朋友脚扭伤了,想买些膏药之类的。”
“不买些软膏吗?效果很好的哦。”
“什么都行,拿最好的药,我很急,求求你了大爷!”
老先生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速度也加快了几分,一分钟后,他自作主张的帮我装好了一塑料袋的药,对我说道:
“总共7毛钱,我肯定不会骗你,你要不信,也可以拿出来对一对。”
“不用了大爷,谢谢你了!”
我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十点半了,我飞快的结了帐,向大爷鞠了个躬,我清晰的听见他在我身后说了一句年轻真好,但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塑料袋系好,捆在了我的胸前,用外套包好,手里不拿任何东西,只是为了便于奔跑。
我继续飞驰在无人的街,我承认,我确实高估了自己的耐力,只跑了三分之一,我便已经接近虚脱,从某种层面来讲,精神是虚无的,是软弱无力的,我以为思维的力量是强大的,但我错了,只有肉体是真实的,疲劳是真实的,归途还未过半,我的整个身体就像是膨胀的气球,脆弱而柔软,我伏在地上,双膝跪地,大口的喘着气,我的身体散发着大量的噪音,我却能听见静谧的深夜蝉鸣,正当我心里为着即将食言而懊悔之时,突然感觉有人说话,我吃力地转过身,是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人,黑夜中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闻到他一身酒气,他看来喝了不少,舌头都有些大了。
“兄带(弟),你咋滴了?咋趴这不动了?”听口音是个东北人,我顿时感觉亲切起来。
我按了按胸口,努力让自己的呼吸平稳起来,对他说道:
“我出来给我妹子买药,怕来不及,一路跑着,现在跑不动了。”我特意加重了我的东北口音,想和他再拉近一点距离,漂泊到外的人,总是能被乡音唤起一些记忆,大哥听到我的口音,一把就把我揪上了他的摩托道:
“兄带,缘分啊,这大晚上还能碰见老乡,真叫个缘分啊,你去哪,老哥给你送过去。”
听到这,我也顾不得安全不安全了,赶忙把宿舍的地址告诉了他,他叫我抱紧他,还特意说了三遍,知道他的摩托启动后,我才知道他的用意…
不知是否是借着酒精带来的亢奋,抑或是老乡相见的愉悦,总是这位大哥的摩托,在我心里就如同一架喷射机,我无法描述速度和景物,因为我根本不敢抬头看向四周,我唯一能描述的就是我耳边呼啸而过的风,不断极速流动的风声甚至压过了摩托车聒噪的引擎声,在那个温暖的夏夜,我却感觉自己穿越在无垠的东北雪野,因为在那段旅程中,我又一次体会到风像刀子一样割破脸颊的感受。
“到了,老弟!”大哥又像揪小鸡崽一样把我从车后座?提了下来,我的双腿发软,竟然一下子直接坐到了地上。
“嘿!你咋这么完犊子!站都站不起来了!”
大哥边说着边跳下了车,把我又拎起来让我站好,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道:
“这样才对,像个爷们似的!”
借着门卫室的光,我看清了他的面貌,圆脸,大鼻子,一圈络腮胡子参差不齐,显得邋里邋遢,但我此时对他只有感激,我从兜里掏出一块钱递给他:
“大哥,你拿着!”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钱,把我向后推了一下,他的力气很大,这一下直接把我推了个趔趄,他回过头去,转身上了车,对我喝道:
“埋汰谁呢?老弟,咱们东北人都是热心肠!拿钱干什么玩意,走了!”大哥很潇洒,没有挥一挥衣袖,也没带走一片云彩,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但他确实帮我大忙,如果不是他,别说我不能拿药回来,我甚至都可能死在无人的大街上,我望着他一骑绝尘的摩托车,为他祈祷,希望他一路平安。
我走到了大院门前,门果然还没锁,但我的腿已经不太听使唤了,只能一步一步的挪着,我这样子走了好久,才走到了女宿舍门口,门却已经关上了,我敲了敲看门阿姨的窗子,却无人响应,我怕打扰她休息,便又慢慢地转到了宿舍的左侧,从外面透过窗子可以看到走廊,我等待着,等着过来一个能帮我忙的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真有一个女孩拿着脸盆和毛巾走在走廊里,看起来身材高挑,神采奕奕,我赶忙喊道:
“姑娘!姑娘!帮帮我!”
女孩听到了我的呼唤,向声音的方向走了过来,等她走近我才得见真容,原来是乐韵。
“你是谁,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是陈晓旭的朋友,她的脚扭伤了,我帮她买了药,你能帮我拿给她吗!”我边说着,边把衣服里捆着的塑料袋解了下来,想从窗户递给她,但窗户离地面很高,我跳起来也只将将够到窗户的最底沿。
“你等一下,我去拿根杆子,帮你挑上来。”乐韵说完转身想去拿东西,我见她要走了心里很慌,赶忙叫住了她。
“不用!你把窗户打开,我扔进去就好了!”她听了,即刻打开了窗子,退到了一边,我把药拿了出来,挨个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怕摔的药品,我有把药装回了袋子,封好了口子,用力的扔了进去,只听啪的一声,乐韵从窗子探出头来,冲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我冲她喊了声谢谢,离开了女宿舍。
事情办完,我心里终于轻松起来,本来僵硬的身体竟然又变得充满活力,甚至还能跑两步。我回到了宿舍,直接去水房洗了个凉水澡,衣服裤子和我自己都脏的不成样子,但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我过度劳累了,我已经没有洗衣服的力气了,我穿着裤衩,拎着衣服,从水房一溜小跑赶回了房间,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床,直接倒在了被子上,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