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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三人不一致的证词

作者:城外朝花拾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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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都有各自的理由,似乎很难仅从言语中,判断出谁在说谎。

    而少年侦探团的几个孩子,恰好看见了犯人。虽然并没有看见犯人的脸,但都记住了犯人的特征,所以根据特征推断,应该就可以很好的找出,犯人究竟是谁了。

    “那个人,个头很小,衣服上印着数字2,衣服颜色是中灰色的。正好和灰原穿的这件衣服,颜色十分相似。”

    听完元太的说法后,光彦却表示了不赞同。

    “那人个头挺高的,穿的是深灰色的衣服,就和小棠姐姐的衣服颜色一样。而且,跑步姿势像个男人。”

    其实,灰原哀身上穿的,和青海川棠身上穿的衣服款式相同,只是颜色不同。而明美的,则是浅灰色,是之前一同去商场时购买的……亲子装。

    “我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女人。”

    步美的说法也与前两者不同,“衣服的颜色,是接近白色的明灰色,应该是正常身高吧。”

    目暮十三和高木面面相觑,三人的证词完全不同,这就有些难办了。

    “小棠,你看出什么来了吗?”

    面对灰原哀的提问,她摇了摇头。

    或许,三者的说法都没有错的,而造成这一差异的,便是视觉错觉。只是是否真的如此,还有待商议。

    毕竟,这也只是她的猜测罢了。

    被拦下来的这三人,外套全都是灰色,只不过是颜色深浅不同。

    “元太说的,穿着和小哀一样灰色衣服的人,是镰屋先生吧。”

    被提到的镰屋崇司,看上很是紧张的模样。

    他连忙说道:“别、别开玩笑了,我是真的在找有空位的厕所啊!”

    说着,他向前走了几步。

    “哎呀,你的右手手指受伤了。”

    目暮十三盯着他的右手,只见对方的食指和中指,都被用绷带缠绕着。

    “这个是戳伤,”镰屋崇司解释道:“我跑得太急,不小心撞到厕所门上了。而、而且,另外两个小鬼,一个说的是深灰色,一个说的是明灰色。再说,这个胖小鬼还说,衣服上印着数字2,我的衣服上印着的是‘米花’,完全不同好嘛?”

    青海川棠一脸“你看我信吗”的表情。

    这么慌张的想要解释,俗话说的好:过于解释,就变成掩饰了。

    话说,其实只要厨师长指认一下,那么凶手是谁,不就一清二楚了吗?只不过,看样子厨师长现在,应该也没醒过来吧。

    “那步美说的,穿明灰色衣服的人……”

    “等、等一下!”

    因为穿明灰色衣服的人,正好就是那位女士,名为鹿间充子。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是为了找钱包,才把今天去过的卖场,全都跑了一遍。”

    “可是,”高木走到了她的面前,“你的钱包其实就在你自己包里吧?那你当时,为什么还要匆忙地离开这里?”

    鹿间充子咳嗽了几声。

    “我想起来,今天傍晚会重播我之前漏看的电视剧,所以才着急走的。”

    说完之后,她又剧烈地咳嗽了几声。

    “你感冒了吗?”

    鹿间充子点点头,“本来快好了,结果跑来跑去,出了一身汗。被冷风一吹,好像又复发了。”

    目暮十三靠近一看,对方的衣服上并没有数字2。不过她胸前的胸针,看上去挺像数字的,但不是2而是6.

    那剩下的,只有那位穿着深灰色衣服的,宫台优了。

    见目暮十三看向自己,他连忙解释道:“我之前所说的,可全都是事实啊。其实,我是听说这个餐饮区泰国餐厅的汤,和我们店里的很像,所以……不过喝完之后,感觉味道也不是特别像,所以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目暮十三轻轻“哦”了声,然后说道:“你的夹克衫背后,好像也印着图案。”

    宫台优听后愣了下,然后取下脖子上的围巾,转身背对着大家。

    只见上面的并非是数字,而是英文,也是东京灵魂队的标志。

    宫台优的脚不停地在地上蹭着,看上去有些奇怪的样子。

    高木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蹲下身问道:“你刚才开始,两只脚就一直在蹭来蹭去,是有什么原因吗?”

    “我有足癣,所以想快点回家涂药啊。”

    凡得癣者,应尽量避免辛辣和海鲜类的食物。

    高木和目暮十三对视了一眼后,他看向了步美,好奇对方会认为是女人的理由。

    高木弯下腰,与步美对视,语气十分的温和:“你为什么会那么认为呢?”

    似乎高木在面对孩子时,都会是这样的姿态,同样的温柔,也难怪那群孩子,会这么喜欢高木了。

    “这个啊……”

    步美思索着,“就是觉得那是个女人。”

    所以,靠的是直觉吗?

    “目暮警官——”

    千叶跑了过来,“被害者细越先生,和那三个人之间的关系,已经查明了。”

    接着,千叶就开启了队内语音。

    镰屋崇司两年前,在被害者担任厨师长的餐厅里打工,因为工作态度恶劣,所以被开除了;鹿间充子和被害者是同一栋公寓的邻居,因为鹿间充子家的狗叫声太吵,两人经常因此发生争执;三年前宫台优,生成被害者抄袭了他们店的料理,在他的餐厅里大闹了一场,还惊动了辖区警察。

    没想到,看似寻常的三人,竟然都和被害者扯上了关系。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真巧,巧到真的太巧了?

    “被害者现在情况如何?”

    目暮十三小声问到。

    “手术已经顺利结束了,但还没有恢复意识。”

    目暮十三轻轻“恩”了声,然后看着那三人说道:“总之,你们和我到别处继续接受问话吧。”

    “那我们也去。”

    元太说着,就想要跟上一起,但是被千叶阻止了。

    “接下来就是警察的工作了,所以你们乖乖待着就好。”

    高木也连忙说到。

    孩子们看上去,似乎有些失望的模样。

    再不破案人就醒了……

    不过按照柯学的剧情套路,应该是少年侦探团破案之后,医院那边才传来被害人的消息。

    “真是的,搞什么啊。为什么不让我们看审讯啊?”

    元太双手背在了脑后,看上去很不开心的模样。

    “毕竟你们的证词,太不靠谱了。”

    灰原哀吐槽到。

    “才没有不靠谱!”

    “我看得清清楚楚的。”

    “我可没有说谎。”

    三个孩子一人接一句的说到。

    灰原哀笑了一下,“难得今天某人没有立马说出答案,难道是被难住了吗?”

    这里的某人,自然是指青海川棠了。

    她笑道:“等人醒来之后,就可以知道的答案,至于这么麻烦吗?如果你们这么迫切想知道答案的话,不如去调查一番好了。”

    假设三人的证词都是正确的,那么,元太为什么当时没有看见犯人的脸呢?

    “因为有一群打篮球的哥哥,要走楼梯离开体育用品区,我被他们遮挡了视线。”

    一群打篮球的哥哥?

    一行人来到了体育用品区,询问了柜台的工作人员,得知了那群人,是杯户高中篮球赛的队员。因为今天队服做好了,所以整支队伍一起过来取了。

    “一群大高个虽然看起来像成年人,但一拿到队服,大家都开心地往身上套。说什么,今天就要穿着队服回家,像小孩子一样欢闹个不停呢。”

    看来,就是参照物所造成的视觉差了。

    因为打篮球的人,一般个子都比较高,所以这样一对比,就会显得犯人比较矮小了。

    也正巧,店员有拍照留念。

    他从手机相册中找到了照片,展示给大家看,只见他在这群人中,的确显得有些矮小。

    青海川棠思索着:看来,自己刚才的推测,是正确的了。

    不过,这队服的颜色,的确和灰原哀的一样。

    “那么,那些篮球社的人,有看见犯人吗?”

    元太摇摇头。

    “我那时候朝他们大喊了一声‘让开’,然后他们就都看向我了。”

    不愧是你。

    “不过,篮球社的队服上,应该印了数字吧?元太,你是不是把篮球社的2号队服,和犯人穿的衣服看错了?”

    光彦猜测到,倒也并非没有这个可能。

    “我才没有看错!因为只有那人在跑啊!”

    元太为自己辩解到。

    柯南拿出了手机,翻出了之前他们发给自己的照片。

    “要是你们能拍下犯人的照片就好了。”

    偌大的商场,连个监控都没有,还指望能直接拍到犯人的脸?

    我看你是在想桃子。

    元太发来的照片上,一手拿着球棒,一手拿着手套,是篮球社的人帮忙拍的。灰原哀和光彦的,都是自拍,而步美双手抱着一个大玩偶,是玩具卖场的店员帮忙拍的。

    在步美告诉她,柯南让自己去楼梯那时,店员还很耐心的带她前往了目的地。

    那么,那位店员小姐,有没有看见犯人的模样呢?

    “那我们赶快去玩具卖场那边吧!”

    说着,柯南就带头跑了出去。

    在这种节日的时候,电梯排队的人,一般会比较多,所以走楼梯有时候更为快捷。

    跑到五楼时,光彦突然停下了。

    只见一个男子正抱着一个人体模特,慢慢往上爬的样子。

    光彦惊呼道:“我看到犯人的时候,有一排这样的人体模特,摆在了5楼的楼梯处!看见这个我就想起来了,犯人是从人体模特中间穿过,然后跑下楼去的。”

    路人一脸懵逼: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