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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我就被月儿拖出了被窝,扒了扒眼屎,坐在镜子前困得东倒西歪,任她们给我梳洗打扮。
直到妆娘秋生剜了一块猩红的胭脂朝我的脸蛋抹来时,才将我吓得一个激灵,我只想到凡世里叶如过年时画的年画娃娃,那脸上的两个大红圆滑稽又愚蠢,瞬间便清醒了,说什么也把这腮红免了。
刚抿完唇红,碧卿到了。
“好生打扮打扮,倒有几分淑女模样。”碧卿勉为其难地夸了我一句。
切,没个正形。哪有大大咧咧来别人女孩子闺房还倚着门框的。我白了他一眼,伸出手去:“今日是我的生辰,你可带了什么好东西给我?”
碧卿摇头叹道:“贪!”但好歹递了个小物件给我。
那是一只颜色比较少见的玉镯。霍山本盛产珠玉,玉饰多不胜数,以白、青两色为主,蓝玉为珍品。而这一只,是血玉镯,以金丝勾了云纹镶于其上,还算华美精巧。但这血玉,霍山百年间也能产出一枚,最贵重的,也不过千年,真不算是太过贵重的物件儿,那个金丝云纹没准儿都比这血玉金贵不少。
我撇撇嘴,略有些嫌弃:“我家的雕花摆件儿均是血玉,不过你这枚镶纹倒是精致,漓儿谢过了。”抬手便要扔进首饰盒子,却被碧卿拦下了:“你可看仔细了。”
难道这镯子还有什么精妙之处?
我疑惑着,将镯子凑上眼前,细细打量,半透明的镯身中,忽见一线蓝色一闪而过!竟好似闪电一般!惊疑之感还未平息,又见一捧蓝雾游走穿行其中!
这是……仙力!这镯子竟将仙气纳于其内并且化为了仙力,细细看来,那竟是雷霆与云雾之力!
人间人修所需是灵气,死物灵气极低,品质极差,价值甚微,但也最易吸收转化;草木活物则灵气稍郁,深山茂盛处更浓。仙气在仙界并不罕见,几乎处处存在,只有浓淡之分。品阶与灵气相似,死物最低,活物次之,天地之力,如雨如风,则仙气至盛,也最难取用,只有高境界的仙者方能做到。而雷霆云雾这种只可远观的天之圣气,要化为己用,最少也得修得神仙之境,方可取用一二。如今这仙力封在镯内,拥有之人只需巧施仙法,便能指哪打哪,少说灭个天仙境界的那是轻而易举。
这是个上品仙器。
见我目瞪口呆,碧卿洋洋得意地介绍道:“这可不是寻常血玉,那金丝是我特意为你镶上的,为的是压一压这玉的仙蕴,你这修为,还驾驭不了这番仙力,但可借力而自用,打架比武、借力幻形都是不在话下的。待你再长些年岁,这封印便自动消解了。”
这可是万年都不可得的好东西啊!不行!这必须是我的!我忙不迭地套在了手腕上,装模作样道:“哎呀这镯子怎么如此奇怪,我不过试试大小,怎么摘不下来了呢?”
碧卿略带鄙视地翻了个白眼:“这怎么还有两副面孔呢?送你就是你的了,我不会反悔的。倒是你,把我这灵仙当什么了?”
如此我便放下心来,拱手俯身拜了个大礼:“碧卿灵仙,万寿无疆,辞金蹈海,霍山永昌!”
“油嘴滑舌!”碧卿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翻来覆去地看着这血玉镯,爱不释手,忽然惊觉这镯子还未认主,若是被他人拾了去,我可亏大发了!
人间的话本子里,宝贝都是滴血认主,方有血脉之印,其实所写还差了一点,血脉之力,当取心前,辅以仙力或灵力,将其融进器物之中,若器物封印有灵兽或仙兽之魂,还须得战胜它,方可彻底使其认主。
我小心地拿银针取了一丝心前血,不取心头是怕把自己给扎死了,用仙力一融,缓缓送进了镯内。霎时,一丝雾气裹着一道细闪瞬间撞进了我的指尖!我听见血管和骨骼噼啪作响,扯出一片巨痛,灵台一片激荡!它们疯狂奔向我的经脉与仙根,慌乱之际,一丝金光猛然亮起,二者瞬间变得温和了许多,细细游荡一番,便乖乖回了镯子。
我长舒了一口气。谢天谢地,若不是这金丝封印,我可能会被这镯中雷给劈死。嘿嘿,好在,彻底属于我了!
我感受到它与我血脉相连的那种奇妙的共鸣,像是婉转莺啼,那么就叫你,血莺吧。
待其余收拾妥当,我也该去殿前招待各方仙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