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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响岳的关怀

作者:星星的泡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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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市同行的态度出奇的好,竟让文沫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以前看惯了同行们或轻视、或不在乎、或看好戏的眼神,终于有一次在没有做出成绩前就获得肯定,文沫忍不住泪流满面,难道她终于要熬出头了,让人们看到了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艺术性,以及对破案的积极作用,开始承认它也是一门正经的科学,而不是旁门左道了吗?

    其实文沫真的想多了,N市同行的想法很简单,发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找出那个禽兽不如的凶手,才是他们的第一目标。所谓不管黑猫还是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也别管是什么方法了,传统的刑侦手段也好,分析罪犯的犯罪心理也罢,只要条条大路都能通罗马,他们不在乎走的是哪条道。

    李常志一家三口的尸体,现在还在解剖室的冰柜里冻着,钱若琳每天以泪洗面地坐在刑警大队办公室里,任谁劝都不想回到冰冷的家,就那么一脸哀伤地坐在角落里面,低着头,无声垂泪,不打扰任何人。刑警们最受不得这样的家属,懂事明理,不哭不闹,但是眼中的哀伤,沉重得无法抹杀,他们每流一滴泪,每叹一声气,都像一把沉重的大锤,砸在所有办案刑警的胸口,让他们明白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想抓住凶手的欲望,前所未有地强烈起来。

    可是蔡清雅不知道是何方神圣,悬赏通告发出去了,黑白两道的线人都被发动起来了,各主要交通要道全部被监控起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里的每一双眼睛,都在寻找着她,可是她就像从来没有出现在N市过一样。

    时间一天天过去,办案民警一天比一天寝食难安,所以他们并不排斥文沫的到来。可怜受宠若惊的文沫不知内情,下了火车后马不停蹄地就奔赴了三个案发现场,捧着卷宗,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天夜里,程功在宾馆里安心地擦着他亲爱的佩枪。每天擦枪的习惯是他在部队养成的,作为一名职业军人和职业刑警,枪相当于他的第二生命,每天养护一遍早已是根深蒂固的习惯,这次出门,实际上文沫是反对他配枪的,无奈李响岳坚持,甚至还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允许外出携带枪支的手续跑了下来,然后才催促他们两个来到N市。

    文沫知道,这老头子一定是听说了齐冉的事。自己没那么找抽,是谁嘴巴这么不严,告诉了老头子,让他跟着着急上火。

    当年齐冉的事发,李响岳嘴上没说什么,那长了一溜的大燎泡却瞒不住,那火可上老了,老爷子一个星期连话都说不出来,双眼直冒火星子,手里边的瓷杯更是不知道摔了多少,任谁都能看出来,他恨不得把齐冉抓回来碎尸万段。

    这么一个欺骗人感情外加心狠手辣的角色,万幸是跟文沫在真正结婚之前就被抓出了小辫子,如果两人真的去领了结婚证了,事情才被捅出来,后果会是什么,李响岳想都不敢想。

    文沫自从出了校门就跟着他,当了十多年的警察,如果因为被近亲属连类,脱掉这身警服,以文沫的性子,她是与齐冉必须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哪怕那个时候她已经不是一名人民警察了,也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将齐冉抓捕归案,如果没有办法抓回来,估计会动用私刑,到那时候,文沫这辈子都被毁了。

    她抓了一辈子的坏人,临了临了,将自己送进监狱里,当她与她抓住的那些杀人犯被关在一起后,恐怕比杀了她还要难过。

    李响岳只要设想一下有千分之一出现以上情景的可能,就觉得齐冉这种人绝对无法被原谅。他老老实实地跑得无影无踪,李响岳根本没有功夫搭理他,人生如此美好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这样一个小瘪三身上呢?但是时隔一年他居然又跳了出来,还继续疯狂作案,这是李响岳所不能忍受的。因为他实在太过了解文沫,她会恨自己当初为什么看不懂齐冉的真面目,会将现在两条人命算在她自己头上,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找到齐冉,将他绳之以法。

    如果他们两个人只是单纯的警察与罪犯之间的关系,那么凭借文沫的聪明头脑和冷静睿智的推理能力,抓住齐冉是早晚的事情,但是这两个人之间有太深的牵绊,文沫会不会心软,李响岳不知道,他只知道文沫一旦心软,而齐冉又一次做出背叛她的事情,文沫的处境和精神状态就都危险了。她脆弱的神经无法再一次接受别人的背叛。

    所以李响岳必须从根本上杜绝以上种种情景发生的可能。他背着文沫给程功下了死命令,一天24小时贴身保护,务必要保证文沫的人身安全,将她平平安安带出去,再平平安安带回来。

    李响岳对文沫没称得上沤心沥血,像一个父亲,给予孩子所有能给予的保护一般。不过每个孩子,心底都有叛逆的因子,文沫当然也不例外。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成年人,而且还是一个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警察,程功愿意跟着,她完全没问题,工作时间她可以容忍,但是私人时间,过分了吧?

    现在可是夜里十一点半,他们做了一天的火车,又马不停蹄地出了三个现场,文沫也是人,她也会累也想睡觉,可是半夜十一点多,两个单身未婚的大龄男女青年,为什么不按照常理各自去休息,程功这个家伙死皮赖脸地在她的房间中擦他那支破枪干毛啊?

    文沫忍了又忍才忍住将自己手中厚厚的卷宗砸到对方头上的冲动,她状似不经意地问:“今天时间实在是有点晚了,咱们还是先休息吧,明天再去一下蔡清雅的家那个现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文沫一边说,一边故意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做出疲惫的样子,那意思再明显不过,希望程功有点眼力价儿赶紧滚蛋。

    可是程功依然低头,仔子细细地擦着枪膛,半个眼神都没扫过来。我了个去,不能因为李响岳生硬地把程功推给她,这家伙都就对她有了什么非分之想吧?两个人可是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朋友关系了,想要发展成男女关系,难度系数不是一般的高啊!他怎么就好意思,死皮赖脸的跟自己挤在一个屋呢?犯罪心理学研究室预算挺充裕的,不可能一男一女两个人出差连两间客房都开不起吧?

    文沫按下性子又看了一会卷宗,直到看着纸上的字都出现重影了,她是真的困得不行,一年多暗无天日的生活给她的健康带来了很大影响,好不容易逃回来后,文沫又是个闲不住的,身体根本没有恢复到以前的巅峰状态,熬夜时精力不济,她也就慢慢的习惯了早睡早起。今天又熬到12点,她已经困得两眼皮直打架,再没有耐心跟程功兜圈子,直接开口赶人:“喂,程大队长,赶紧回屋睡觉去吧,我也真的困了。”

    程功狠狠地戳着手中的枪膛,咬牙切齿的开口:“你以为我不想走吗?可是我走哪去呀,李主任对我下了死命令,半步都不能离开你身边,尤其是晚上,他让我24小时贴身保护你的安危。”

    文沫瞬间炸毛:“他说你就听,不知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道理?赶紧的再去开间房去,好好休息,咱们明天早上见,我保证不会丢下你乱跑。”

    成功冷冷的抬起头,扫了文沫一眼:“我能说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吗?这宾馆早就住满了,就这一间房,爱住不住,我去洗漱睡觉,您随意。”他将擦好的枪三两下拼好,子弹上膛,拉开保险,压在枕头底下,然后跑去洗手间,洗了个战斗澡,又跑回自己的床上挺尸。

    李老爷子,你很好!那个老古版又找了个小古板,你们两个才是绝配,干嘛都来荼毒我!哼,回去再算帐,现在困死了,睡觉睡觉!文墨心中腹诽,无奈身体不给力,困得她几乎失去了思考能力,只能晃晃悠悠的也简单洗了个漱,和衣躺上床,不一会儿便梦会周公,狠狠地告了李响岳一状,做着梦将李老爷子训斥得乖巧得跟只哈巴狗似的,倒也一夜好睡。

    反倒是先上床的程功,折腾到好几点钟都没有睡着,他时不时地看看旁边床上的文沫,这没心没肺的丫头睡得正香,时不时发出些小猪似的呼噜声,听在耳朵里,并不让人感觉十分烦躁,反倒有些心安。

    说实在话,程功以前也有过和女性同住一屋的经历。执行任务时,盯梢监视中,这些都不算,那不过是因为任务,无奈之下没得选的选择。就说以前他那小女朋友,两个人也是开过房的,可是和文沫在一起的感觉又是不同。

    这个女人越跟她接触,就越能发现她身上的优点,总会让人不自觉的想亲近。无论多么尴尬的场景,最终都会因为她的存在,变得理所当然,她这样的人,合该做犯罪心理学专家,能平静人心绪的气场,大抵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吧。

    程功胡思乱想着渐渐进入梦乡,一只手还扣在枕头底下的枪上,竖起一只耳朵,时刻准备着。

    第二天,蔡清雅家中。

    这里发现的两具尸体,早已经被安放在解剖室的冰柜中。蔡清雅家中的案发现场,地面上残存着早已干涸发黑的血迹,两个人形线条勾勒出当初发现死者的位置。

    窗台边暖气管前的一摊血迹,引起了文沫的注意。这摊血迹的边缘,有被稀释过的痕迹。结合现场物证的检验报告来看,在那片被稀释的血迹中,送检样本中分离出洁厕灵的成分。这一片血迹边缘处曾经被人用洁厕灵清洗过,血迹残留时间,与清洗时间高度吻合。

    正常人,在杀人之后,内心是很慌乱的。因为潜意识里,凶手明白,杀人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哪怕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再冷酷无情的罪犯,案发之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尽快逃离现场,避免被抓,这是人的求生本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但是本案的凶手很奇怪,她不仅留在了现场,而且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处理地上的一滩血迹。注意,本案的现场中,大量遗撒的血迹一共有三处,可是凶手却仅仅清洗了其中的一处,还没有清理干净。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她是想毁尸灭迹,那么她这份工作做得实在太过拙劣。从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上来看,她们应该是在李常志被害前的好几个钟头就已经死了的,尤其是那个小男孩,死亡时间比老太太还要早几个小时。这一家三口的死亡时间间隔这么长,凶手有的是时间可以从从容容地毁尸灭迹。毕竟周围的邻居也证实,蔡清雅已经好久不在这栋房子里居住,没有人知道这屋里有死人。

    可是她这几个小时,却仅仅清洗了一小块血迹的边缘,就不再清理,再有,法医的检验报告上说,老太太的尸体,有被移动的痕迹,她死的时候,根据血迹滴落的方向应该是垂直站立,死亡之后一段时间才被人放倒。凶手到底想干什么,文沫才不出来,她只觉得凶手杀人的手段透漏着一丝诡异。她似乎是既想隐藏自己的行踪,又恨不得暴露自己。

    难道她在杀人的时候其实也很矛盾,希望警察能快点抓住她?

    最让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凶手在杀了李常志之后,没有迅速逃离现场,而是返回了小区,最后引导着警察发现了一老一少两具尸体。

    案发地点所在的小区,四周都有高高的围墙,正门是唯一的出入口,她回来之后就不怕被警察瓮中捉鳖吗?她到底是真的有心投案自首,还是干脆就在故弄玄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