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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会令人阴暗,安静能让人冷静。墨匀的世界变得安静下来之后,便坦然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她并不恨二小姐,因为她得到了那支多少人用生命都换不来的毛笔。
她很快便得知了这个宝贝的用途。和她猜测的一样,这是一个可以造出宝贝的宝贝。
她似乎明白了二小姐在她选琴时失望的眼神,也理解了二小姐在她看中笔时的微微颔首。
琴,是用来取悦他人的;笔,是用来取悦自己的。二小姐无论多么清高,终究不过是权贵的玩物;而二小姐视若珍宝的自己,则承载了她太多太多的期望。
先做自己,才能做一个完整的人。而做一个真正完整的人,并不需要完整的身躯。这是墨匀对二小姐逼自己失聪做法的解读。
其实二小姐只是不想让她有机会学琴罢了。学琴,便会使她成为第二个自己。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拥有的是最无趣的东西,别人的偏偏都是最好的。
在二小姐眼里,只有姐姐才是最完美的。她没有活成姐姐的资格,但天资聪颖且靡颜腻理的墨匀,是这个世上唯一有资格活成姐姐的人。因此,墨匀的使命,便是活成姐姐的样子。
墨匀失聪之后,便接受了活成大小姐的第一步改造:习字。
墨匀本就安静,失聪之后,她的世界变得更加宁静了。宁静的世界里,时间不会流淌,她可以全神贯注将自己的精力放在研习大小姐残留下来的书稿上。
当然,她并不能看懂书稿的内容,只知道通过这支笔画出的奇妙符号,可以换取普通人一辈子都无法拥有的宝物。
甚至有时候,这些符号不光可以变成宝物,还可以换取人的生命。
她曾亲眼见到权势遮天的雍王在寻芳院里被一个传菜的小厮弄脏了衣襟。雍王二话不说,直接拔出剑便砍了那个小厮。两个打手不过想将小厮的尸体抬走,便被雍王瞬间砍成了四瓣。
似乎这身华服的价值并不能以区区三条下人的生命弥补。只见雍王红着眼,命所有下人都站成一排,然后便提着剑走向众人。
雍王刚举起剑,准备刺向众人,只听到一声坚毅又悦耳的绵言细语在耳边拂来:“雍王且慢。”
雍王转身,只见二小姐迎着他的剑锋,从容不迫地款款走来。
雍王收起宝剑,抚掌大笑:“本王当谁这么大胆,原来是二小姐。本王并非残忍暴戾之人,二小姐可知本王为何要他们的性命?”
二小姐指了指雍王被酒浸湿的衣襟,微微颔首:“西域的火焰山有一种体型娇小的火鼠,不畏炎热,可在烈火中生存栖息。以火鼠皮裁衣,每寸衔接处需手工精巧的绣娘以火鼠丝缝制五千余针。”
众人听罢,一齐望向雍王这身华服。它通体鲜红,绣满了华美的麒麟纹饰,在阳光下若隐若现地闪耀着金光。而且,这般尺寸的火鼠裘,目测至少要用三百块火鼠皮方可制成。火鼠本就珍稀,别说三百只火鼠,这世上大多数人,这辈子若是能见到一只,都算罕事。
“以雍王这身火鼠裘,至少要一百名经验丰富的绣娘昼夜赶工,半年方可完成。只可惜,火鼠虽可浴火,却不能沾水,一旦沾水,必死无疑。火鼠裘也只可火洗,一旦沾水,便会失去光泽,迅速腐烂,一触即破。”
二小姐补充完毕,一坐皆惊,雍王也不禁皱起了眉头。在他眼里,二小姐再名动京城,也不过是寻芳院一个高等妓女而已。然而她不仅认得火鼠裘,连其工艺和养护细节都一清二楚。她究竟是什么来历?为何会认得如此珍稀的宝物?
但是雍王的惊异之色很快便收藏了起来。他指了指刚被毁掉的火鼠裘,继而冷笑道:“二小姐果然名不虚传,见多识广。不过你既然知道,这火鼠裘价值连城,便没有理由再拦着本王要这些贱人以命相抵。”
“价值连城?”二小姐噗嗤一笑。“雍王殿下,这火鼠裘确实难得,但你身上这件,明明白白的是件二手货罢了,有甚稀奇可言。”
说罢,二小姐便在众人一脸惊愕之中,朝雍王脸上狠狠泼了半桶酒。
还没等雍王发怒,二小姐便大步向前,扯破火鼠裘被酒打湿的衣领。在众目睽睽之下,二小姐将衣领的双面皮毛展开,只见皮毛重合面的内侧,绣着几个清晰可见的金色大字:“御赐崔府,宠冠百僚”。
“不知雍王何时落魄到这个地步?竟然穿别人穿剩下的衣服,还当成宝贝。”
虽然在场所有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他们都知道雍王不姓崔。这言简意赅的绣文道明了火鼠裘的来历:这是皇帝御赐给崔府的宝物。只不过不知是何原因,如今这件火鼠裘穿在了雍王身上。
雍王在众人的窃窃私语中恼羞成怒,却不敢再大放厥词。毕竟这个二小姐来路不明,似乎能看穿人心,总能把人的老底揭得袜子都不剩。自己撒野不成反被泼,着实丢尽了人。现在必须再扳回一局,不然失了火鼠裘是小,丢了脸面是大。
沉默了半晌,脸上残留着酒渍的雍王底气不足地朝二小姐埋怨道:“本王这火鼠裘从何而来,与你何干?但你毁了本王的火鼠裘是真。不过二小姐确实才高识远,独具慧眼,本王佩服。今日,二小姐若能赔偿本王这火鼠裘的一半,本王便就此罢了,否则,不管有谁相护,本王亦要整个寻芳院陪葬。”
说罢,雍王的手下便纷纷举起刀剑上前,寻芳院哭声喊声尖叫声连成一片。
二小姐微微一笑,朝尽欢使了个眼色。一转眼的功夫,尽欢便将一封信递给了雍王。
雍王拆开信件,本以为是什么丹书铁券,但他见过之后,便露出了比见到丹书铁券更惊异的神色。
“这……是?”
“这是舒贵妃给我的亲笔书信。众人皆知,舒贵妃流传在世的墨宝只有她抄录的诗词典籍,而这封书信,全篇共五十二个‘之’字,每个‘之’字都与她其他的抄录本完全不同,举世独一。”
说罢,二小姐将书稿从雍王手中夺下,撕下一角,递给雍王:“这一角,赔偿你十件火鼠裘,足够了。”
众人都以为雍王会大发雷霆。没想到雍王丝毫不掩饰他脸上的喜色,愉悦地将那不到碗底大小的信纸小心翼翼收藏好,并向二小姐毕恭毕敬地作了个揖。
二小姐将被撕下一角的书信撕碎扔在地上,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走前,她不屑地留下一句:“这张也可以送你。但你若是收了,你们雍王府的任何人,便不许再踏进寻芳楼一步。”
只见雍王兴高采烈,如数家珍地捡起了被二小姐扔在地上的碎片。他走时,快乐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若不是下人扶着,他能跳着出门。
雍王回到自己府中,才想起,二小姐,姓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