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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吃上了粳米什锦炒饭的本地百姓,瞬间爱上了这个主食,太香了。
他们感觉这样好吃的饭应该用手抓着吃,不过已经成了大唐人,大唐人要会用筷子。
“愿意用手抓就用手抓。”李易倒是很开明。
他小时候,不用说小时候,大的时候吃烧烤,吃一些东西,一样用手抓。
不用手撕不开,服务员给撕开的不好吃,服务员顺着纹理撕。
吃的时候,其实是逆着纹理的。
还有吃大虾、吃螃蟹,不动手?吃西餐行,别人给你处理好了,你就吃肉。。
吃牛蛙呢?全程用筷子?不自己用手揪着牛蛙的骨头啃?
“咱们大唐饮食不是用筷子,是对食材的了解和烹饪的手法,筷子仅仅是辅助。
咱们大唐喝汤的时候,可以有勺子,也可以嘴对着碗边吹气喝。
吃烤的一些东西时,筷子不好用,咱们就放下筷子。”
李易先放筷子,用手抓着炒饭吃,告诉给入籍的百姓。
百姓们却不放,他们努力地使用着筷子吃。
他们看到二十五只狮子了,认可大唐,大唐要用筷子,自己就用,等练好了再说。
“炒饭好不好吃,在于米的选择,粳米就是比籼米好吃。
另外饭的干湿度也影响口感,干一点的有韧性的好吃。
大灶下面有锅巴煮出来的米,比用盆在蒸锅里蒸出来的米好吃。
其他的鱼肉什么辅料另算,只说米饭炒的时候,得放足够多的油。
放荤油或素油的选择在于吃饭人的情况,总是吃不到肉的人,放荤油比较好。
现在咱们这些百姓,他们更愿意吃素油,他们天天吃鱼。
油要大,大了后油多可以控出去,其实还有一种作弊的方法,咱们不用。”
李易继续科普,告诉别人炒饭怎么炒好吃。
他那时有些快餐店是先蒸出来米饭,别人想吃炒饭的时候,直接用油和其他的东西拌一拌就送上桌了。
那不叫炒饭,太侮辱人了。
米饭炒和拌,耗油量和火候控制不一样的。
炒饭炒不好,饭粒会变软。
用电饭锅现蒸的饭,越炒越软,但拌就没问题。
永穆公主和洛阳那边的人学到了,其实庄子里炒饭一直按照传统来做。???.BiQuPai.Com
大臣们吃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过这个情况。
就像吃炒面,伸面类的炒面,炒之前是要过冷水的。
不少小饭馆为了节省时间,从锅里捞出来抻面就开始抄,速度快呀!过冷水要耽误时间的。
小矮人们还未接触那么高深的中华饮食文化,他们只管吃,香啊!
……
游艇离岸,朝着下两个地方前进。
小矮人们抹着眼泪送别,然后拿着一个李易画出来的日历打对号。
说好了的,划三十五个之后,一定有大唐其他的人过来。
以前小矮人土著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现在他们开始期盼。
李易走之前,帮他们杀了很多野兽,包括蛇。
一片区域修出来石头的大‘院子’,以及木头的‘围栏’。
李易觉得自己对大唐的贡献又前进了一步,再努努力。
游艇抵达莫桑比克,这里的人太少了,沿海平原大部分是空置的。
游艇停留几个小时,无人机飞出去收集下数据,转头游艇就向东走,到那个岛子。
岛子在李易的时候是个国家,马达加斯加。
人种多,现在也不少。
古代人不是傻逼,他们知道每年风向和洋流。
于是就有人从马六甲海峡那里过来,马达加斯加有暖流和信风。
最初的时候,人家好不容易弄个硬帆,出海捕鱼,或者偶尔找到龙涎香。
然后突然刮起了风,船上的人还未反应过来,船就被风吹着快速前行。
从地中海那里上面的位置到马达加斯加一万多里地,用腿走的话,简直不敢想。
信风和暖流太好玩了,它的吹拂方向似乎就是要把人送到马达加斯加。
正常航行一万多里地,需要好几天。
大风吹着,你停都不敢停,你敢降帆?那就停在大海里。
就这样,风速每小时几十公里,一路受到惊吓,硬帆船捕鱼和找龙涎香的人被吹到马达加斯加。
活下来的人察觉到一个事情,他们都没到莫桑比克,不过海峡的。
地图上看那里距离近,眼睛看远着呢。
然后他们得活着呀,跟当地人接触,也捕鱼什么的。
等到了西南季风的天气,他们又回去了。
在这个过程中死掉多少人不重要,关键这个航线没毛病。
交通便利之后,自然有人愿意过来,可能是做买卖,也可能是在那边生活不幸福。
于是就有了殖民,岛子上好几个地方来的人一同生活。
李易此刻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场面,这个岛子他想要。
他也知道这里的民族和宗教复杂性,多么艰难啊!
“挑战来了啊!这个岛子上的族群可复杂了,我想一想啊,哪一种模式适合。”
别人乘船那么远突然发现马达加斯加后会特别开心,李易没有。
别人只为了补给,哎呀!这里居然有个大岛子,我因为偏航要完蛋了呢。
李易则则是,我早知道这里有个岛子,我更知道这个岛子的民族复杂。
只要拿下这个岛子,再往上就是咱们大唐的那个岛子了,外星一样的岛子。
自己转一圈回来了,大唐的船队船队也应该过来了。
“这个岛子有一点大,五十多万平方公里,将近六十万,我只能在海边的地方走一走,地形有丘陵、盆地、高原、平原……”
李易告诉船上和庄子的人本地的情况,资源方面没有太好的东西。
石墨多,可惜石墨别的地方足够使用,用船跑过来装石墨回去赔钱。
其他的矿开采成本过高,种植养殖方面倒能帮当地人一个忙,想办法把他们变成大唐人。
不是大唐人,也不是大唐的地方,帮了忙,反而给大唐制造障碍和困难。
他那时岛子国家很穷,一直没富裕起来过,稍微好一点的时候,内部保证出问题。
国内那么大的耕种、养殖土地,居然种的粮食不够自己人吃。
出口一点东西,还全是廉价品,矿石、香草、精油、咖啡、棉花等东西,换不来让本国振兴起来的足够金钱。
因为没有技术,少了技术支撑,与卖血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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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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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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