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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嗒嗒……’羽林飞骑的电报员拿着电报机过来,在旁边发报。
特阁兀接过旁边人递过来的水喝着,一面喝一面看。
他想知道自己怎么输的,大唐的军队像从天而降似的,不都是千人队吗?
大唐的兵看特阁兀的时候挺同情的,特阁兀的应对其实没有太大的问题。
非要找错误的地方,在于特阁兀的千人斥候队伍未继续派斥候。
排斥候,特阁兀的人会出现伤亡,而且要死不少人。
死完了人,还是无法给自己一方造成损失。
自己收获会改变,马跟着死,俘虏没现在的多。
原来想好的战术,关键时刻,羽林飞骑提个建议,火攻。
人和马趴在草里,等距离差不多的时候放火。
反正后突厥的人追不上,谁能顶着火追,一追,跑的人继续放火,边跑边放。
原打算在火小的地方堵,哪知道这个突厥的将领聪明,不冲。
而且利用人的暴躁引起马的不安,再放炸药包。
哎呀!为了突厥人的生命,自己等人简直操碎了心。
大概过去七分钟,发报的人抬头:“张都督回电,命我等一同回去,进行休整,之后替换其他队伍。”
“好!回电,我们带俘虏连夜赶路,此地不可久留。通知外面两层包围圈的兄弟们,回家了。”
将领答应,组织队伍,给俘虏绑绳子,双手绑在身后,再放到马背上。
还晕着的一样对待,难受就让他们往前趴。
无须考虑他们是否会掉下马,大家是同样的人,手不抓缰绳就骑不了马,弓怎么拉?
特阁兀听了一会儿,又想想,问:“你们有办法从此地与天兵军通信?”
“嗯!”将领点头。
“你们互相之间更能通信?”特阁兀再问。
“嗯!”将领颔首。
“你们用望远镜和这东西欺负我们!”特阁兀笃定道,脸上有着悲愤的深情。
“嗯!”将领认同对方的说法。
“非战之罪啊!”特阁兀仰天长叹。
这就跟用骑兵和弓箭欺负步兵一样,哦,大唐的步兵不算,是欺负别人的步兵一样。
“这仗怎么打呀?这仗怎么打啊……”特阁兀不停地嘟囔。
一直到他骑在马上,他还没结束呢,他倒是未被绑住手,他即便有神一样的骑术,也得有神马来配合。???.biQuPai.coM
马不管其他的,它们被熏了后跑出来喝到水,跟着其他的同伴走,去哪无所谓。
别的队伍逐渐汇集,四万六千余人。
突厥的人看着,不知为何,心生庆幸,大唐为了对付自己的一千人,至于派这许多将士么?
大唐军队的斥候出去,来回奔跑,他们可不想再被别人给火攻一回。
羽林飞骑的电报员骑在马上,发着电报,介绍战斗的详细情况。
天兵军中,张嘉贞几个人困顿俱消,开几个罐头,喝酒庆祝,白酒,李家庄子特供,非医用酒精。
“这酒,烫热后急着喝,要小口抿。”张知运一副我有经验的样子。
“这就,凉了同样得小口抿。”张嘉贞反驳。
“是该小口,喝酒一大口,属于灌,品不出酒的味道。去年冬小麦收割时候酿的酒,到现在,一年多。”
关瑜锦了解情况,介绍。
王翰抿一口,皱眉头憋气儿,过上十来秒,缓缓吐出酒气:“好酒,小麦酒醇厚。”
“这是大麦酒。”关瑜锦一脸无辜地说道。
“不是说冬小麦收获时候酿的酒么?”王翰提起关瑜锦说的话。
“对,去年冬小麦收获时候用陈年的大麦酿的酒,不如新粮,新粮酿酒浪费。
可惜家中钱财少的百姓买粮,还愿意买陈粮,都是生产力不够。”
关瑜锦说着感慨不已,为大唐百姓难过。
陈年粮比新粮便宜,煮饭的时候,同等重量的粮食,新粮比陈年粮煮出来的少,含水分大。
便宜又能多吃,家中不富裕的百姓只好选陈粮。
“报纸上写李大夫于海外之地带回丰产物种,想来过上几年,百姓都吃新谷。”
王翰喜欢吃新的粮食,口感好,味道也香。
关瑜锦吃口罐头:“到那时草原水多的地方种玉米,其他地方种土豆,挖人工的水渠。
种出来喂马、喂牛。如能培育出丰产的种子,把种子送到别处。”
“喂牲口?粮食运到其他地方岂非更好?”王翰指出其中的问题。
张知运出声:“运输损耗大,养好牛马,把牛马赶过去,百姓种田轻松,有百姓拉不动犁,只能刨个小坑下种子,如何能增产?”
“我家就借马给周围的百姓种地。”王翰想起来了,对,没毛病。
他家势力大,正是因为这个,借牲口给百姓,跟李家庄子一样,百姓在借的时候喂就行。
谁想动他家,得问问百姓答应与否。
说抄了王翰的家,把马给百姓,百姓都不干,养不起。
百姓只在需要耕地的时候借马,平时还给王翰家。
除非换成牛,牛能养起,牛不需要喂精料,也不用加夜草。
牛只在眼见过了冬,开春前喂一些好料增膘即可。
不过百姓讲良心,怕被其他地方的百姓戳脊梁骨。
“看路。”张嘉贞开口:“看到时候路修得怎样,这边有河,河上走一段船,运起来并不麻烦。”
说完他换个话题:“一千俘虏,三千匹好马。把咱们当地不好的马送回长安,带着俘虏。”
“既然当下的使节草枯黄,派人到后突厥的地方,找上风头不停地放火,逼他们继续迁徙,乱其阵脚。”
关瑜锦出主意,他心中没有保护环境和保护动物的想法。
后突厥本身属于游牧的生活方式,他们逐草而居。
人为放火,可以打乱他们的生活节奏,不该迁徙的时候被迫换地方,牲畜和人都难受。
“明早李家庄子会送消息过来,一千骑的俘虏,不值得吵醒他们。”
张嘉贞想等等看,李易总能给出叫人想不到的惊喜,问问他。
他所不知道的是,李易刚刚被喊起来,看接到的电报。
“好,放火好,火攻之计用得漂亮,是得放火,庄子里有东西能够配合,那玩意儿的烟有意思。”
李易看完一大篇的电报内容,喝两口水,嘟囔着又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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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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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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