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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翰从一个箱子里拿出条毛巾,展开,发现上面有字,念:“将士守边关,百姓得心安。”
“居然刺绣,浪费人力。”王翰评价。
“用机器绣的,这样的毛巾一天能绣出来几千条,你拿东西过去,自己带线,花一钱,给你绣个大图案。”
张嘉贞也拿起来一条,上面写:但为擦手脸,不作拭血干。
“分明在逼将士拼命,用心险恶!”王翰找到问题所在。
“没有这些后勤的好东西,莫非将士可以不拼命?如只给毛巾,可以说叫你去死,给了窜天猴、炸药包、子弹,是让你杀敌更轻松。”
张嘉贞知道王翰总决定李易年轻,还比了,心中有股子憋屈。
“冬天打仗,后突厥即成哀兵,哀兵必胜啊。”王翰脸有一点点红,赶紧换个话题。
“抗兵相若,哀者胜,我大唐跟突厥相若?我们比他们兵多、马多、武器好,待冬天,你就知道新的军需品是什么了。
李易冬天的时候琢磨夏天的东西,夏天时想着将士们冬天的需求。
去年打吐蕃,吐蕃将士军大衣,最前面的穿鸭绒。
今年转向突厥,咱们估计军大衣是标配,然后有鸭绒和羊绒的衣服。”
张嘉贞说着看另一个箱子,里面放有冰糖,一块块的,没去除杂质的冰糖。
他知道这个东西的价值,之前斥候队伍携带,没吃的东西时,吃一块,人就不会饿晕。
军中遇到得风寒发热的,用此冰糖煮姜水发汗。
“听闻打吐蕃,李家庄子的后勤直接送到最前面?”
王翰总在太原府呆着,除了看报纸,就是听别人说。
“还帮着杀敌呢,张孝嵩的一万精骑要偷袭,他们躲过了吐蕃的斥候部队,却被送辎重的羽林飞骑找到。
那时看他们太过劳累,羽林飞骑负责斥候绞杀,进行战场遮蔽。哈哈哈~~”
张嘉贞说着哈哈大笑,打算等张孝嵩回来,好好嘲笑一番。
军资交接完毕,炖菜做好,大家拿出来七八壶盛饭盛菜,这军用水壶的优点太多了。
缺点就是,清洗不干净的话,有异味。
异味对于将士来讲无所谓,吃的东西又没有毒,洗不干净怪谁?
张嘉贞跟王翰一人一个大搪瓷缸,先把饭放里面,再舀炖菜,连着汤,之后拿个大馒头。
边关将士吃饭,只要有条件,就是米饭和馒头全准备,两样一起吃。
旁边还有一块腐乳,一寸见方的。
“今天有咸蛋,鹅蛋四分之一,鸭蛋半个,鸡蛋的没有。”炊事班的人发咸蛋,很咸的那种。
鸡蛋的没有是因为京兆府的百姓把鸡蛋都吃了,鸭蛋和鹅蛋腥,适合腌咸的,鸡蛋煮着吃、煎着吃、拌馅、蒸水鸡蛋、打到汤里。
“老许,腐乳汤呢?给倒点。”有军士对发咸蛋的人提要求。
“什么汤?炖的汤不够吃?”老许瞪眼睛,还想要好东西?做梦!
“你是不是给贪墨了?好长时间没见过腐乳汤了。”
“对,全叫我给喝了。”
“那你没被齁到?”
“我多喝水,怎滴?”
“没事儿,你这个不对,缺一块,换……哎!这个老许,脾气暴。”???.biQuPai.coM
旁边人说话:“猎到的野味腥臊太重,用水泡,时间不够,就放腐乳汤一起做,有的玩笑不能开。”
“我就是闲的,我知道,等咱们吃完,他们才吃咱们剩下的,要是没剩,他们自己弄点野菜放盐。老许,别在意啊!”
“懒得理你。”
“仗打得舒坦啊,换到几年前,铁勒十姓,咱们打他们何必费力气?早给他们打服了。”
“别瞎说话,都是兄弟。”
“无所谓,我们不在乎,早几年知道现在过的日子,我们早降了,何必打?”铁勒九姓的人说,不生气。
他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家里的家什不缺,粮食更多,冬天在火炕上一躺,再不担心半夜被冻死。
再去像原来那么生活,才不干呢。
如今婆娘都是香喷喷、肉乎乎的,自己出来,不担心家中有事情。
……
吃过饭,后来的铁勒九姓的人被分配任务,帮忙防守和巡逻。
西南蛮负责搬运东西,有五千西南蛮不参与。
他们睡觉,晚上再吃一顿饭,再睡。
翌日天亮,吃过早饭的五千西南蛮在李家庄子人的带领下,朝着东北方向出发。
他们会先到奚族,给奚族一些东西,再继续往东北走。
他们的目的地是渤海国,会到大唐的三个都督府,也就是一个都护府。
给那里的将士送东西,再去渤海国换东西。
一路上山多,最适合西南蛮行军。
从此地走,直线距离两千七百余里,真正走的路,要加一倍。
五千西南蛮有三千背弓,两千带盾,人手一把狗腿刀,杀人和清理路上的树木杂草非常好用。
狗腿刀在李易那时叫廓尔喀刀,当地的勇士使用这个刀,配合着日已落帝国东征西讨。
只要遇到强敌,需要肉搏的时候,他们就冲在第一线,无可挡之敌。
狗腿刀因这些勇士而闻名于世,一提起廓尔喀,莫不叫人恐惧。
但是……白刃战从未一败的廓尔喀刀,败在了三棱刺之下。
并非三棱刺比狗腿刀更厉害,白刃战的武器没有什么厉害与否。
未尝一败的廓尔喀遇到的是李易那时的国家军队,双方以命搏命,刀刀见血,最终廓尔喀勇士败了,干不下去了,胆寒了。
伴随着廓尔喀勇士被杀怕,三棱刺名扬天下。
三棱刺不是最好的军刀,但要看握在谁的手里。步枪和小米,也可以成为牛逼的武器和后勤补给。
现在的西南蛮就不是最好的那个,羽林飞骑才是。
知道差距的西南蛮很努力,不就是五千多里路么,到地方,跟别人换完东西,顺便在丛林中狩猎。
之后再转回海边,有船接应,乘船到海州,坐火车把东西带到洛阳,西南蛮继续坐火车回灞水李家庄子南边的家。
一去一回,冬天,能够带回很多榛子、蘑菇、松子、人参、鹿茸、貂皮、柞蚕茧……
他们多带一套衣服和军靴,等到渤海国的时候换上。
说是贸易,实则叫渤海国看看李家庄子随便抽一支军队过来有多强,莫搞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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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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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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