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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中的人都品尝花生,当地土著把所有用来吃的花生全给了李易。
李易的队伍则帮对方制作了大量的咸鱼干,比花生多十多倍。
还有虾干、贝干、狼皮、熏的狼肉……
羽林飞骑进丛林了,帮忙收拾一大批野兽,顺便自己采集丛林里的植物种子和幼苗。
给当地人盖了许多大房子,还有切好的木头。
李易制作吊炉花生、煮花生米、盐爆花生米、油炸花生米、水煮带壳花生。
煮的花生米又分为五香和酱的,顺便榨了点花生油,然后用榨完的花生放点糖,变成花生酥。
永穆公主一样尝一点,不吃了,舍不得。
她知道好吃的东西要拿回去当种子,队伍中的人更如此。
“吃吧,下一个地方还有,很多,花生吃多了腻味,磨碎了能做成花生汁喝。
旁边那片沙漠,里面有大量的硝石,等咱们大唐后续的船多了,在本地提纯,再装船运回去。
樱桃苗准备好了,等到前面环境适合的地方,跟当地人说说,叫他们帮着种。
咱那反季节樱桃成本过高,在这里种,以后技术好了,可以运到大唐。”
李易刻意带了大唐鲁地的大樱桃,他庄子也种了,个头大,还甜。
这边是智利,智利大樱桃一个翻译名都差点让人打起来。
许多人其实知道名称是怎么回事儿,就是同一种东西,犟的原因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现在本地还没有樱桃,不同族群的印第安人生活着。
如今还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对外来人相对友好,愿意进行贸易和接触。
当然,想强占土地,并且命令他们干活,他们不答应。
“哦,那我多吃,现在的地方除了硝石,还有什么好东西?”
永穆公主一听能补充,又用指头捏起个粒。
“铜矿石,很多很多铜矿石,只要能采出来一部分,大唐的铜价格就降低一半。
另外还有白银和黄金,白银其实也不应该太过值钱,就是黄金全世界都少。”
李易资料随便查,即便不查,他一样知道当地的铜储量、产量高到什么程度。
“以后挖,不指望换钱,咱们工业需要。”
永穆公主想得很周全,她现在也不把铜当钱看。
铜密封、铜管子、铜水龙头、铜火锅……
“让当地人采,咱们跟他们换。”
李易说着抓起一把油炸花生米,双手搓搓,捡去了皮的吃。
中午看到了人,先去下一网,带着鱼当见面礼。
本地印第安人见到那么大的船,纷纷站到岸边。
这边有水的地方他们种东西,顺便打渔,里面还有人,太远,过不来。
同样的套路,当地人带着樱桃苗去种,等着有一天看到平板电脑中的樱桃成熟。
两天后,大家挥手告别,游艇走德雷克海峡,绕大圈,回来的时候再从麦哲伦海峡通过。
过去属于李易时的阿根廷,李易不想停留过久,遇到人的话,见一面,给东西。
游艇速度快,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帆船的速度快慢取决于风怎么吹,三十七艘大帆船围着三艘蒸汽机船经过了二十来天的海上航行,终于抵达关岛。
领队的人是羽林飞骑的阮津,助手大部分也是羽林飞骑,另外就是大唐水军。
水军都督叫柳庭光,他以前快要没位置了,大唐不需要海上的战斗,后来又被宋王李成器给扶起来。
整个水军都感激宋王,同时感激李易。
朝廷有二十个官员随同,一个个身体素质不错,扛一百斤大米爬六楼不带喘的。新
文弱的病秧子不选,怕死在海上。
即便如此,二十个官员还是吐啊吐,眼看就习惯了。
他们根本没去屋久岛,对照着海图,他们发现这个风向能直接去下一个地方。
补给有很多,风从正面吹过来,选择航线斜着往下,鸟岛、硫磺岛等岛,一概没见到。
一口七冲出来三千多公里,航海线正好是一个大斜线。
“太热情了,他们太热情了。”大唐的海员们下船补给淡水,受到了当地人的热烈欢迎。
女首领打着三辰旗,她还是没选择大唐的国旗。
大唐的人看到,知道接触时间短,不过当地的美女多啊。
问题是许多的美女咋穿麻袋片子?
一堆堆的椰子送过来,女首领找到大唐说话最惯用的阮津,比划着出声。
她指身上的衣服,要东西,李易说好了的,后面来的船给换好东西。
“要绢帛?好说。”阮津看明白了,对方穿着华丽的蜀锦,他吩咐人划着小木头船取绢帛。
五匹绢帛摆出来,岛子上的原著民们瞬间眼睛看进去拔不出来。
首领的衣服看着更好,但就有两套,都是首领穿。
自己还穿着舒适的麻袋片服装,倒是清凉。
岛子上的淡水早就准备好了,原著民们天天盼,他们指望着过好日子。
此刻看到五匹绢帛展开,一时间他们手足无措起来,不知道用什么东西换才好。
贝壳显然人家不要,就给点水和吃的?
“李大夫在前面当好人,东西不安排明白,绢帛没有剪刀和针线,他们怎么用?”一个官员突然抱怨。
他看上女首领了,结果被羽林飞骑用眼神瞪回去。
唰!更多的人看他,阮津手放在刀鞘上。
“我的意思是说,李东主果然安排妥当,信任我等,知道我们会听从吩咐带剪刀等工具。”
官员一瞬间失去了对女首领的兴趣,回归正常状态。
“其他东西拿过来,岛子处在关键位置,作用巨大。”
阮津的手离开刀鞘,不理会那个官员。
先不杀人,等回去的,慢慢算账。
更多的日用品拿过来,额外一匹绢帛当演示品,羽林飞骑进行简单地剪裁与缝制。
其他人给船上装水,淡水才重要,之前船上带的淡水倒了不要,全换新的。
女首领看一看,也拿起针线缝,动作略微有一点笨拙。
“她为何这般熟练?”一个水军纳闷。
旁边的水军用下巴示意:“看那边,有人的腿上应该受了伤,缝的,居然没感染,想来是李东主传授。”
“将来船上是不是应该带上绣工?就怕受伤。”
另一个水军看着那个缝合的样子直皱眉,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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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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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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