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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九十一章 身有异物新技法

作者:农家一锅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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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价值来讲,一匹好马换两瓶香水和十块香皂,双方属于正常贸易。

    香水放在玻璃瓶中,一点不便宜。

    实际用途上看,对方属于送礼,大种马确实有用,羽林飞骑的马多,用来配种。

    算是对方送礼,有这样大马的人,根本不会用它换香水,家中定然有其他的马。

    没用多久,过来一大群人。

    他们全骑着马,看马的状态,皆为好马。

    手上没武器,倒是有土篮,土篮里放着茄子、黄瓜等蔬菜。

    羽林飞骑迎上去接土篮,顺便检查。

    一群人下马,一共三十三个人,从穿着上看,日子过得不错。

    但有一年约五十许的人下马后,被其他人放到一个藤椅上抬着走。

    最前面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等着被搜完身后,独自来到李易近前。

    “见过李东主,我一家都姓王,原籍银州,我叫王聆。

    家中养马为业,通骑射。二十年前,突厥攻打胜州。

    家父送十匹马送给安道买所部,以抗突厥。

    战场形势变幻,家父到时,恰巧卷入战场,双方骑兵奔射如流星。

    家父边送出马,边引弓与大唐边军一同击敌,此战胜。

    家父杀敌三人,右大腿中敌一箭,取箭时太过匆忙,以为全取出……”

    王聆介绍情况,他爹取箭的时候,箭的尖,居然断了一点,就留在身体里了。

    当时他爹二十多岁,也发过热,渐渐的,伤口就好了。

    继续养马,养了不少马,由于杀敌立过功,哪怕不是军人,也拿到了勋官。

    杀三个敌人骑兵,可不一般,在战场上对射,他爹还送了十匹马。

    就给他爹一个三转的勋官,飞骑尉。

    胜州,连古县,李易那时的神木县北面一点的位置,冬天冷,春秋的时候天也不怎么好。

    最近五六年,他爹腿疼,不能继续在那个环境下生活,搬到了黄河以南。

    这边有平原,还有山,继续养马。

    现在种大棚,除了种一些蔬菜,一般就种苜蓿草。

    别人家的马冬天吃什么他家不管,他家的必须有青草,还有青贮。

    他爹腿疼,得知李易的队伍过来,赶紧把家中最好的大种马换给李易,希望能见一面。

    果然赌对了,见到人。

    “要把东西取出来?车上设备不够,需跟我回庄子,我要看清楚东西周围的情况。”

    李易听完,答应下来,说明王聆父亲腿上的残留物周围组织继续包裹生长了。

    疼,应该是压迫到了神经,不然没有事情,就跟珍珠一样,一层层包。

    “李东主,需要多少钱?我家现在就给。”

    王聆松口气,果然是神医,别的人不敢碰,神医说回去就给拿出来。

    “你家这匹马我留下,用来给羽林飞骑的马配种,再送你家两盏柴油灯,每月供应柴油五十斤。”

    李易说出价格,给东西,始终提供柴油。

    王聆回忆一下,自己说的是给父亲治病多少钱,不是种马换多少钱,对吧?

    “李东主,我方才问给家父取箭头价钱。”王聆强调。

    “为国负伤,医治不要钱,正巧,令尊又身为飞骑尉,羽林飞骑也有飞骑二字,缘分啊。”

    李易摆摆手,这钱不能收。

    人家好心去给送马,被卷进战斗,又立即跟着打,还干掉三个敌人。

    不去就不会遇敌,不帮着打则不会受伤。

    人家去了,也打了,现在活着,打的时候却以命相搏。新

    突厥的骑射技巧难道差?只能说明王聆他爹骑射本事更厉害。

    为国厮杀,所受之伤,当然是大唐来管。

    自己就代表了大唐,取个金属物,回去拍个片,切个口子就拿出来了,再养一养。

    “多谢李东主。”王聆一躬到地,抬起头时眼圈红了。

    “应该是我感谢令尊为国而战,没有令尊等人的浴血,又如何有后方的安宁。

    令尊跟着队伍走,先去弘农,路上我看看情况,家中出两个人伺候即可。

    往后家中有什么事情,可去人到李家庄子寻我。”

    李易又给出承诺,有事儿找他,他管。

    银州的北面就是胜州,王聆的父亲显然是怕胜州失守,然后突厥又打到银州。

    干脆送东西,可不能丢了胜州。

    属于自救,很聪明,又敢拼。

    如此的人不给好处,岂不是叫其他将士寒心。

    王聆犹豫一下,开口:“想要种胡萝卜,喂马。”

    他知道胡萝卜,南边已经种上了,需要等有种子才能继续种。

    北方胡萝卜打籽特别费劲,不要籽,只吃就没问题。

    他想在大棚中种了打籽,到时候用胡萝卜奖励马。

    他家还养家禽,用火炕孵化、种大豆。

    一切都为马匹服务,要不是胡椒太贵,北方又种不了,他都想拿胡椒来奖励马了。

    “行,我派人回去,先给你送来一批,胡萝卜切下来,后面留一点,还能长出来。

    你家有马需要配种,带着到庄子,庄子的精料好,配上了,养一养再回来。这个……”

    李易说着给马配种的时候,突然顿住。

    他一拍脑门:“忘了,那么大的事情居然叫给我给忘了,你家这个大种马好,看上去一年能配一千匹母马。”

    “啊?”王聆瞪大眼睛看李易,满眼不可思议之色。

    他家就是养马的,马一年能配多少匹,数量已经记在心中。

    一年一千匹?一天三匹?不用一年,半个月下来,马就废了。

    不,根本不可能一天三匹,那玩意儿又不是尿。

    “人工,我有人工帮忙的技术,那个……就你家的这匹马,一年一千,轻松。

    我那技术成熟,非常方便,就是需要人来操作,有点烦琐。

    你家想不想学?若是想的话,我可以……”

    李易想到了人工给马进行接种。

    “不想,我家不想死。”王聆非常利索地摇头,不学。

    一匹公马一年给一千匹母马配种,逆天的本事,学完会被人抓走。

    能配就行,到时候自己家的母马都送过去。

    “李东主,我家还有几匹种马虽比不上大高,也算不错。一起送你庄子去配,一年能配出好几千匹。”

    王聆愿意献马,大高是大种马的名字,通俗易懂。

    到那时,大唐的马匹数量将飞快增长,甚至也给驴用,生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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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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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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