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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静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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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最喜欢的地方是市中心的图书馆。在这里,她可以不被别人打扰,安心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看书。这里人人都很安静,她可以融入其中,看上去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

    很少有人知道,她是一个先天性失聪患者。

    安静人如其名,平时很少与人沟通,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戴着耳机看书,每天与孤独为伴,与书籍为友。用她的话来说,她是一个被世界所抛弃的臭虫,活在这世上已属实不易,不敢再奢求有人能陪伴,得到什么温暖。

    这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安静戴着耳机,专注地读书,遇到了喜欢的句子,会把它们抄在札记本上。

    “最动人的音乐在心里。”

    安静的字相当不错,是一眼看见就会被惊艳的秀气字体。因为她听不见,所以和妈妈交流时候妈妈会写纸条给她看,她也会用纸条回,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练就了一手好字。后来安静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了一点唇语,能看得懂妈妈说的话,便不会麻烦妈妈写纸条。但是妈妈每天依旧会背一个包,包里是笔和纸,方便安静看不懂唇语的时候写给她看。

    安静生下来就听不见,她的爸爸一听说治不好,就要把孩子掐死,妈妈哭着和爸爸离了婚,大骂她爸爸是人渣,说自己一个人会照顾好孩子,并给她取名叫安静。从此以后,安静就是妈妈一个人的女儿了。长大了的安静发誓,会听妈妈的话,对她好。

    安静性格内敛,不善言辞,在特殊教育学校的人缘也不好,妈妈怕她孤独,找来隔壁邻居的儿子陪她玩,这一玩就是好多年。说是一起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其实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做自己的事。安静不喜欢这个哥哥,因为他言辞中的关心总是带着同情,对她的好也不过是受了妈妈的嘱托,让她觉得他不够真诚。

    此时安静合上了书,趴在桌子上休息,她格外爱惜自己的眼睛。不知道睡了多久,一睁眼,就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人。

    他一件红色半袖,恰到好处的健康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鼻梁英挺,正百无聊赖地看书。是和安静年纪相仿的男孩子。照理说安静坐的这张桌子离书架很远,很不方便,一般人不会坐在这里的,平时也不会有人和她做一张桌。

    安静不喜欢和人坐一起,想站起来换一张桌,但是睡觉睡的腿麻,腿一软,膝盖碰到桌子,发出了很大的噪音。附近有人看书入迷被吓了一跳,纷纷朝这里看了过来。气氛有些尴尬,安静揉揉腿,又坐了下来,想着缓缓再走。

    对面男生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没事吧?”

    安静原本不想接,但拒绝人家不太礼貌,于是在下面写了“我没事,谢谢关心。”但其实磕这一下确实很疼,膝盖破了皮,渗出一点血。

    男生又传来一张纸条“我这儿有碘伏,上点药吧。”安静写“不用了”还没写完,对面的男生就动作迅速地把拿出碘伏,坐到安静身边,大有给她上药的意思。

    男生用干净澄澈的眸子看着她,像是在问她自己上药还是我来。安静无奈地接过了男生手里的棉签,简单涂了两下,用纸条写“谢谢你。”

    “不客气,你的字可真漂亮。”男生写这几个字的时候,动作潇洒帅气,笔速飞快。字体苍劲有力,一看就是练过的。

    “你也是。”安静由衷的赞美,一个男孩子,这么热情细心乐于助人,长得还帅气,轻易得到了青春期女生的好感,哪怕是安静这样稳重自持的女孩子也不例外。

    男孩子接着给她传纸条,书也不看了,左手支着下巴看着安静,右手给她写纸条。

    安静被人这么盯着有点不好意思,脸颊烫烫的,是从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后来男孩子接了个电话先走了,安静自己在桌子边发呆。

    他们两个的纸条还在桌子上,安静想了想,把它们夹在了她最喜欢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没有丢掉。

    回到家,妈妈跟她说话,安静没有跟妈妈说在图书馆遇到的像红色一样热情的男孩子,按照平时,每天发生了什么事,遇到了什么人,她都会告诉妈妈,让妈妈放心。

    但这件事是个例外,这是除了邻居哥哥之外第一次有男孩子跟她说话。这种感觉是从前没有过的,陌生的体验。

    这件事不过是个小小的插曲,安静还是和以前一样,来到图书馆看书。

    过了一周左右,那个红衣男孩又来到了她的身边。

    这次安静也没有走的打算了,她不讨厌这个男孩子,坐在一起也没什么。

    “嗨,还记得我吧。”男孩写道。

    “当然记得啦。”安静回他。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程烈宁,交个朋友吧。”这段话后面还画了一个笑脸。

    朋友?

    这个词让安静觉得很陌生,在书里经常看到,但从来没有人在现实里跟她说过交朋友的话。

    但她还是回了“好,我叫安静。”

    这么帅这么热心肠这么开朗活泼的男孩子,应该不是坏人吧?

    于是两个人渐渐地熟悉了起来,每个周六的下午程烈宁总会来,陪着安静看书,传纸条闲聊。

    他很幽默,很开朗,和他聊天总会很开心。

    慢慢地安静自己一个人的日子就没有那么有趣了。

    自己在札记本上写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会在周六来,那么周一我开始期待,周二在徘徊,周三在发呆,周四在无奈,周五在窗外,等你来。”

    又是周六,安静站在镜子前,换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还是不满意,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好看。

    突然整理衣领的手顿住,她这是在干什么?

    为什么会在乎自己的形象?不,自己只是在意自己在程烈宁前的形象。

    安静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自己太反常了,期待着那个人来,和他聊天会很愉快,会因为他的一句赞美而兴奋激动,

    夜晚睡觉带着甜蜜的笑容进入梦乡。

    见不到他会难过,见到他了又紧张。

    越来越不像曾经的自己了。

    这是……恋爱的感觉吧。

    揣揣不安地来到图书馆熟悉的座位,却发现今天程烈宁早早在那里等着她了。

    有些忐忑地坐下来,偷瞄着他的脸。

    他今天意外地没有带从前那么多的纸条,安静带了,是红色的,还用香料染过。

    “我们找个咖啡店出去聊吧。”程烈宁要了一张纸条,写道。

    安静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是一个聋子?

    犹豫了很久,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其他的人都是摆设,安静眼里只有前面这个眉目如画,牙齿洁白的男孩子。

    他正真诚地对她微笑。

    “不了。”一笔一画,安静写的极为缓慢沉重,仿佛用完了所有的力气。

    写完以后,她舒了一口气,就这样吧,她想,是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贱如草芥的我,和光芒万丈的你,我们不可以。

    “为什么呀?出去聊天不是很好吗?我请你喝奶茶,那家奶茶店超级好的,总放我最喜欢的歌。”程烈宁画了一个委屈的小表情。

    这些话却狠狠地刺伤了脆弱敏感的安静,她非常生气,把那张她精心准备的红纸条撕了,转头就走。

    程烈宁不知道怎么就惹她生气了,追了上去。

    “安静?怎么了?去哪儿啊?”干净清冽的少年音叫着她的名字,只可惜她却听不见。

    安静狂奔出去,拐了图书馆旁的一个小胡同里,大口大口地喘气,无声地流着眼泪。

    眼睁睁看着程烈宁找她的模样,心被撕裂了一个大口。

    不能对别人有任何不该有的期待,安静不敢告诉程烈宁自己是个聋子,她希望自己在他眼里是完美的,最好的姑娘,他给她写过的,喜欢像她这样清冷孤傲,冰清玉洁的优秀女孩子。

    其实她哪里是清冷孤傲,不过是自卑孤僻,胆小懦弱,何谈优秀?

    两个人之间,那些化不开的暧昧,若即若离的美好,终究是要散了。

    亲爱的少年,请不要留恋,我生于沟渠,死于沉寂,我的世界是安静的,不能够陪你听你喜欢的音乐,不能够听到你说话在我耳边,我给你的,就是周六的纸条,说不开的感情,压抑着的思念。

    安静在那条胡同里经历了失恋。还没开始过,从未拥有过,就已经失去你了。

    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我和你遇见在一个美好的雨天,我可以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和你谈恋爱,听你在我耳边说情话,我就在你身边。

    可惜没有如果。

    之后安静再也没有去过市中心的图书馆。

    所以她不知道,有一个穿红色半袖的男孩风雨无阻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翻看着他们传过的纸条。

    那天程烈宁没有找到安静,情急之下他只想到顺着大道找,却没有考虑这么短的时间,她能跑到哪里去,肯定是躲在某个地方了。

    终究还是错过,没有彼此的联系方式,没有拼尽全力也要在一起的决心,一个懵懂无知,一个自轻软弱,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

    后来这些年,程烈宁过着普通的生活,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拥有了一个普通的女朋友,毕业,结婚,有了自己的女儿。

    日子过得顺风顺水,只是依然会想念那个爱戴着耳机看书的女孩子。

    有一日三十岁的程烈宁去外地出差,正好碰上了喜欢的作家开的读者见面会,这个作家写的文字总是能触动他的心灵。他想着来都来了,顺便看看,却不曾想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

    不,她现在已经是女人了,身着黑色小礼服,妆容精致,举止得体,站在台上自信从容地说她自己的经历。

    她说自己是个聋子,在图书馆里与她的初恋邂逅,他和她传纸条,彼此试探对方的感情。

    她因为自卑,不敢与心爱的男孩约会,于是从此逃离了他的生活。她在自己的书里写他们的故事,程烈宁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姑娘。

    不是没有找过她,他当年一直在等她,只是她再也没有来过,她对人的防备心那么强,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她的事情。

    亲爱的姑娘,请不要悲伤,我生于长空,死于烈日,我的世界是喧闹的,但也愿意为你写静默的情诗,也期待着你能够在我耳边说情话,和你在一起是我度过最美的时光。

    就这样吧,人生总是充满着意外,他有了深爱着他的妻子和女儿。

    她也不是当年那个害羞敏感的小女孩。

    安静从读者见面会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了,她的读者很多,有人是从远道而来,为的是就是见到她,她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回到家,她的丈夫还在等着他。

    安静在特殊教育学校后,一直潜心写作,熬了这么多年熬出了头,混的不错。听了妈妈的话,和隔壁邻居家成熟稳重的青梅竹马结了婚。丈夫学历不高,但对安静好,也不嫌弃安静是个聋子,会像妈妈一样,给她写纸条。

    安静觉得这样很好,夫妻之间虽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也相敬如宾,日子过得平静安稳,妈妈满意。

    就这样吧,人生总要经历离别,时间是灵丹妙药,可以医治难以愈合的伤口。

    夜晚枕着丈夫的手臂入眠,安静做了一个梦。

    那是多年以前的春天,微风徐徐,她和程烈宁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她自己看书好好的,男孩子厚脸皮地坐到她身边,非要跟她看同一本,两个人的脸都快贴到一起去了,安静耳朵红的仿佛能滴血,离得实在是太近了。

    好像能闻到他红色半袖上洗衣粉的味道,熏得她晕乎乎的。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男孩子俯下身,唇碰到了她的耳朵尖儿。

    不是别的地方,是耳朵。

    她想,她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爱上程烈宁的。“你怎么天天带个耳机?听的什么歌?”程烈宁写道。

    安静把自己的一只耳机摘下来,和他分享。

    是王菲的《矜持》。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尽管你不曾对我着迷。

    最动人的音乐,在心里。

    动人的不是歌手的靡靡之音,不是旋律,不是歌词,是我和你一起听。

    尽管我听不见。

    安静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半天没缓过神来,这个梦,完全还原了当年的场景,她的心跳,他的温柔。

    她又把锁在箱子里的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翻开,里面夹着的是数目惊人的纸条,每一张都被小心地安放好,被主人细心对待。

    纸条诉说过的爱恋,穿过多少时间,来到了她的面前。

    我爱你,可是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