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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喝可乐!”扬·菲利克斯在餐桌边气势汹汹地说。
“巫师都喝南瓜汁。”波莫娜在餐桌另一边,也一点都不退让得对他吼道“再说麻瓜也没有大清早就喝可乐的习惯。”
“你胡说,我认识的小孩早上就喝可乐。”
“你尽管胡编,先生,我可不是普通的巫师,不知道麻瓜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早安。”刚才跑完步回来的西弗勒斯带着一身汗味和林间的雾霭味亲了波莫娜脸颊一下。
“我要的果酱呢?”
西弗勒斯将放着草莓果酱的纸包放在了桌上。
“喝太多可乐你会变胖的!”波莫娜看着西弗勒斯重新恢复正常的腰围说“没女孩喜欢又矮又胖的男孩!”
菲利克斯气得哑口无言,最终还是坐在餐桌边和野兽似的撕咬着面包。
波莫娜追着西弗勒斯离开了餐厅。
“在阿尔卑斯山晨跑的感觉怎么样?”她傻乎乎地问道。
“很不错,你也可以试试。”
“哈哈哈,除了魁地奇运动员以外你瞧见哪个赫夫帕夫晨跑?”
“追着维克多跑的那些女孩算不算?”
波莫娜被老蝙蝠问无语了。
维克多有早上绕着黑湖跑步的习惯,好吃懒动的女孩们一大清早就起床跟着他跑。
就算哈利没有救世主的头衔也不是毫无吸引力,她曾在温室里听到姑娘们评论,他刚从扫帚上下来,运动过的样子看起来“性感”极了。
德拉科那瘦得能看见排骨的美男子有不少女孩喜欢,但也有喜欢那种运动型男孩的女孩,她们可不喜欢那种臭汗味,而是在运动中展现的灵活、聪明的一面。
总而言之,波莫娜在老蝙蝠去洗澡之前亲了他,等结束了这个吻之后,她就跟漂浮在云朵里似的回到了餐厅,菲利克斯一脸鄙夷地看着她。
“干什么?”她凶巴巴地问。
“没什么,今天我们要做什么?”
“等一会儿再说。”波莫娜看向了厨房敞开的窗户,以及专门用来给乌鸦站的鸟架,上面放了盘子,里面撒了一些碎面包。
也不知道伏地魔会不会赏脸吃一口。
“埃德加说你要想办法给我弄根魔杖。”菲利克斯咀嚼着培根“今天就给我弄一根如何?”
德国距离阿尔卑斯山不远,要买魔杖也不是很困难。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建那个舞池?”波莫娜问菲利克斯。
“黑魔王说以后这里会有很多客人。”
“他说是谁了吗?”
“如果你有问题想问,可以问我,不用拐弯抹角地问小孩。”伏地魔的声音在她脑海响起,她朝着刚才的鸟架看了过去,一只黑得发紫的乌鸦正站在上面,它的眼睛是血一样的红色。
“你想干什么?”
“时候到了你就会知道。”乌鸦将嘴里的魔杖扔进了盘子里“你试一试这根魔杖。”
“这是给我的?”
“除了山毛榉以外,你用过其他材料的魔杖么?”伏地魔问。
“用我现在这根就很好,菲利克斯比我更需要。”
“在老魔杖以前,你猜格林德沃和阿不思邓布利多的魔杖是什么?”伏地魔又问“黑胡桃木有一种怪癖,它喜欢拥有洞察力和敏锐直觉的主人,却无法忍受主人自欺欺人,一旦主人无法直面自己的内心,它将无法正常使用,那场世纪决战中,白巫师要对昔日情人举起魔杖,这是多么矛盾的心情,但他还是赢了,这不是因为格林德沃放水,而是因为老魔杖一直都不曾属于他。”
波莫娜的心情一下子低到谷底。
“就算你变英俊了,如果你还是这么和女孩子说话,还是没人会喜欢你的。”波莫娜插着腰,气势汹汹得对着伏地魔“你就不能可爱点吗?”
“我在山谷里找到了一个存放魔杖的山洞,我猜是以前挑战那个迷宫失败者留下的魔杖。”伏地魔冷漠得说“你可以带那个小子去里面挑选。”
“你让他用二手魔杖?”
“用这些魔杖不用登记,也不用被踪丝跟踪,他可以随便使用魔法。”
伏地魔说完就挥舞着翅膀飞走了,波莫娜没去碰那根魔杖,菲利克斯却跑去拿了,那根魔杖在他手里发出一个火星,把那个喂食的盘子给打碎了。
“它不适合你。”波莫娜面无表情得说。
“那只乌鸦为什么要叼着它?”菲利克斯将那根魔杖给了波莫娜。
“猫头鹰总是能找到巫师,乌鸦也有它的特别之处,霍格沃滋的拉文克劳学院就是渡鸦之爪的意思,刚才那只乌鸦算是我们的宠物。”
“什么?”
“我们现在伪装成拉文克劳,养只乌鸦做宠物很正常。”
菲利克斯还是迷糊的,但他被波莫娜强行推回餐厅,而波莫娜则拿着那根魔杖发呆。
这是一根银椴木魔杖,非常适合预言、摄神取念等神秘魔法,伏地魔事摄神取念的大师,也许他在使用波莫娜的山毛榉魔杖时没那么顺手,所以才给自己弄了一根新的魔杖。
用不适合自己的魔杖造成的后果不可预测,也许是不能顺畅得使用魔法,也有可能像伏地魔和哈利的决斗时一样,被“除你武器”产生的魔力给弄得灰飞烟灭。
波莫娜原来的魔杖跟了她几十年,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用新的,现在这根漂亮的银椴木魔杖放在眼前她依旧这么觉得。
她希望能回英国,参与狼人和人类的战争,不过伏地魔却不那么觉得。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魔戒里的山姆,然而眼前的情况似乎她正朝着萨鲁曼的方向大步前进,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邓布利多才没把石像鬼的咒语教给她。
拒绝黑暗,才能远离黑暗,一旦开始接受它,那么人就容易被黑暗的力量诱惑,最终坠入黑暗之中。
她拿起脖子上斯莱特林的挂坠盒端详,她是个赫夫帕夫,为什么要带着斯莱特林的珠宝?
这让她想起了猫狗脖子上的铭牌,上面写着它的名字,还有主人的名字。
她的身上还残留着西弗勒斯留下的汗味,这让她想起了那些缠绵的时刻。
偶尔他们也有相拥着睡觉,什么都不做的时候,她感觉很幸福、宁静,这样其实也挺好。
如果老傻瓜和老疯子能像他们一样隐居,那么他们就不会走到敌对的结局。
同样,如果他们俩能继续隐居,不去管外面的人和事,他们一样可以宁静得生活下去。
比起这个豪华的庄园,她更喜欢那个在荒原之中的房子,因为里面只有两个人,而这个地方则会成为伏地魔会见盟友的地方。
“轰隆隆”
窗外响起了雷声,天空乌云密布,看起来像是要下一场大雨了。
“要下雨了,看来咱们今天不能外出了。”波莫娜将那根魔杖放下,看着菲利克斯。
“那我们今天干什么?”菲利克斯又重复了之前的问题。
“我教你跳舞怎么样?”
“你是说爷爷和奶奶才跳的华尔兹?”
“不,另外一种舞。”波莫娜笑着说“埃德加可是个出色的‘舞者’。”
菲利克斯露出困惑的表情。
“你注定成为战斗法师,扬·菲利克斯。”
“但你不是。”
“教练不一定是拳击运动员,一个鉴赏家不一定会画画。”
“我们什么时候才去那个天坑探险?”
“当我说准备好了,就是好了,现在,吃完你的早餐!”
菲利克斯听话得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不过他还是不愿意喝南瓜汁,即便他差点被干面包给噎死。
让我们瞧瞧谁更顽固。
波莫娜假笑着看着菲利克斯,看起来温柔又和蔼,是个善良的女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