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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江晚上前一步,拉住了年代的手,她瘦削的身躯在微微发抖。
“没关系的,幸亏阿姨提醒,我正好有些话想对你说。”年代轻轻拍了拍江晚的手,转头对着韩静点点头,“谢谢阿姨给我这个机会。”
韩静愣了。
年代向着乐队走去,台上,方觉拿着麦克正往下看。
两人的目光正面接触,周遭空气都为之一滞。
迎着方觉略带敌意的眼神,年代笑着主动伸出了手,“你好,我是年代。”
方觉凝视着年代晶莹的眼睛,略一迟疑后,也伸出了自己的手,两人握了握。
“你好,我是方觉。”
从他给江晚带上钻石项链那一刻起,他就知道那串廉价的施华洛世奇背后肯定有故事,再到刚才江晚拉住这小子的手,一切都很明显了。
江晚很喜欢这个高大帅气的男孩,他是我的情敌。
但很奇怪,方觉完全感觉不到对方的攻击性,甚至他感觉到年代对他释放出的善意,就像多年老友久别重逢一般,这很不合常理啊!更令他吃惊的是,二十九岁的他在面对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年代时,竟然有一种自己是孩子的感觉。对方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成熟甚至是沧桑的味道,让他手足无措。
年代冲方觉笑了笑,心中满是温暖。
世事弄人,谁能想到,前世他将方觉打倒后,江晚对他失望到死心,但也没接受方觉,两人同时情场失意。几年后的一个偶然机会,他重新遇到了方觉,可能是相同的失败经历,让这对情敌有了共同语言,可谓不打不相识。年代十分欣赏方觉的光明磊落,和朋友相处时,他真诚,坦荡,不计较个人得失,很对同样豪爽的年代的胃口,两人竟然成了好友。
方觉带着满心的疑惑,将麦克交到年代手里,两人擦身而过时,年代小声说了一句,“大头,有时间一起喝酒聊天。”
方大头,是方觉的外号,只有和他最亲密的朋友兄弟才会这么叫他。
方觉瞪大了双眼,满脸的不可置信,一直到走下台,他都没弄明白第一次见面的年代是怎么知道这个外号的。
年代手握着麦克,看着台下的人群,静默三秒钟,直到台下安静下来后,他才开口道:“方先生的歌唱的真好,我是肯定不如他的,本不想上台献丑,但既然韩阿姨点了我的名,我怎么也要上来表现一下,其实我的腿都在发抖。”
很谦虚的开场白,还带了一点点幽默,台下想起了稀稀拉拉的笑声。
“因为我实在紧张啊!今晚的来宾中有很多前辈是各行业的翘楚,隔着几十米都能感觉到你们冲天的气势,嗯,没错,就是那种金币落在钱袋里发出的声音,像我这样毛头小子见到你们害怕也是正常的,相信大家也不会笑话我。和诸位前辈比,我唯一的优点就是帅了,哎,做一个除了帅以外一无是处的人,很苦恼的。”
笑声明显大了一些,有些商界名宿明显露出了笑意,大家不约而同的觉得这小子说话有那么点意思。
江晚痴迷的看着台上挥洒自如的年代,韩静却是另一幅矛盾的表情,她没想到这个穷小子话说的竟然这么精彩。
“今晚的月色很美,各位女士也都很漂亮,但毫无疑问,小晚才是最夺目的公主。”年代朝着江晚笑了笑。
掌声响起来。江晚捂住了自己的嘴。
“小晚是我认识的最美丽,最真诚的女孩,愿你未来所有快乐,无需假装。愿你此生尽兴,赤诚善良。祝你岁月无波澜,敬我余生不悲欢。”
江晚的眼圈再一次湿润了。年代的话像最柔的春风,最美的诗,一点一滴,融入心里。
“好了,不啰嗦了,唱歌。”年代回身朝乐队借了把吉他,调了调音后,简单的旋律飞旋在夜空里。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金黄的麦田
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着落山风吹过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
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
给我一个人唱歌
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
等候鸟飞回来
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
就这样吧
吉他弹的很生疏,完全是业余水平,歌声还有些跑调,但谁都能听得出,这首简简单单歌里蕴藏的深情。男孩和女孩的爱,不就是最简单最纯粹的吗?没有金钱家世,没有名车豪宅,甚至没有未来,此时,你,我,简单爱。
谁都有初恋,谁都青春过。
台下一片死寂,所有人都被歌声击中,陷入暖暖的回忆。
最后一个音符消失,年代的眼中泌出泪水,他就像全身脱力一般,几乎站不稳了。这首歌是唱给江晚的,但更是唱给自己的。就像是一个对前世遗憾的交待,唱出来,就无怨无悔了。今生和江晚会走到哪一步,他不知道。
命运在今天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避过了年少轻狂犯过的错,奔向不可知的未来。
江晚早已泪如雨下,她飞奔上台,死死抱住年代。
稍倾,掌声铺满整片草坪,经久不息。
江晚梦吟一般,痴痴问道:“年代,这首歌真好听,叫什么名字?”
“如果有来生。”年代轻吻江晚发际。
如果有来生,正是此时年代的写照。
台下众人,反应不一。
韩静陷入沉思。
方觉先是黯然,随即释然,热情的鼓起掌来,他本就是豁达之人,既然得不到佳人倾心,那就为她送上祝福好了。
汪星大喜过望,更是坚定了要与年代交好的信心。
只有那个奇怪的苏锦,听到如果有来生五字时目露异彩,她走到为晚宴拍摄现场的摄像师跟前,悄悄塞给他几张钞票,小声道:“把最后那首歌翻录给我一份。”
这首从没听过的歌更加坚定了她的那个猜测。
晚宴圆满结束,和江晚告别后,年代搭汪星的车回到了学校。
他没有急于回寝室,而是一个人绕到学校外面的大排档处,点了两瓶啤酒,几盘烤肉。
刚才在晚宴上他只喝了几杯香槟,现在早就饥肠辘辘。
年代掏出手机,拨通了寝室老大孙国安的号码,“老大,兄弟们都睡了吗?西门排挡,有酒有肉,来不来?”
很快,同寝的三兄弟风风火火赶到,四人围坐在小桌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聊着对未来的展望。
年代看着身边的那一张张年轻的脸,有些感慨。
老大孙国安,沪市人,家里有些背景,毕业后回家乡进入政府某职能部门,凭借着踏实肯干,熬成了一个处级干部。
老二蒋自如,关中人,家境贫寒,毕业后留在燕京,成了一名北漂。同寝四兄弟中就属他的命运最为多舛,十年间换了不下十份工作,10年蒋父患病掏空了本就不殷实的家底,15年好不容易讨了个媳妇,可17年老婆外遇,两人离婚,直到年代重生前他还在命运的苦海中挣扎。
老四李成,燕京本地人,是四兄弟中除年代外混的最好的,毕业后他去了法国留学,和一个法国女孩结婚定居巴黎,在异国他乡开了一家小有名气的中餐馆,成了一名厨子,事业有成,妻贤子孝,可谓人生赢家。四人中他和年代的感情最好。
酒桌上,孙国安和李成两人去向已定,所以言谈中比较轻松,只有蒋自如,一连参加了几次招聘会都无功而返,至今还没找到工作,心中愁苦,只顾闷头喝酒。
大学四年,他们四兄弟感情很好,年代看着蒋自如,心中一动。
“二哥,过两天你跟我去见一个人,我把你推荐给他,说不定能帮你找份工作。”
蒋自如飞快抬头,有些激动,“见谁?”
“刘铭,他在广告圈人脉广,我让他想想办法,说不定能帮你找份工作。”
“真的?那可真要谢谢你了,老三,谢谢,谢谢,这杯酒我干了。”蒋自如语无伦次的将杯中啤酒一饮而尽。
谢什么?既然重活了一次,当然要尽力让身边的人生活的更好。
年代举杯,“哥几个干了。”
“干!”青春的吼声汇聚成一片。
排挡昏暗的灯光下,年代一次次举杯。
一杯敬明天,一杯敬过往,是夜,年代大醉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