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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不是因为老祖吝啬,这是传统!
一个民族的传统。
这个传统从老祖那里建立一直延续下来,哪怕是那一年四大势力在过年时候联手攻打火努努岛,老祖也在大年初一煮了汤圆送到每一个嫡系弟子手里。
哪怕是自己到了野人山隐居了,李家也没变过这个规矩。
老祖做的砂糖黑芝麻馅的汤圆,很好吃,吃过一次一辈子都都不会忘记。
叶老总宿醉到现在都没有醒来。
这个老阴比,竟然装猪吃象扮猪吃虎。他的酒量大得惊人。不过,还是喝不过李天王。
他喝醉以后说的那些永不解密,都是他妈的故意说漏嘴给自己听的。
弗里曼依旧在沉睡中。弗里曼的酒量也是超常发挥,不过看他的样子,不睡到下午绝对起不来。
他是老外倒是不用讲究大年初一的规矩。
李天王起了个大早,穿着单薄的内衣在雪地里打了一通拳挥发掉残留在体内的酒精。
今天李天王的状态极好,每一拳出去,空气都被打爆发出轰隆隆的风雷之音。
每一脚顿在地上,就会产生雷鸣声响。
双拳化掌为明劲,双拳化暗劲,双腿成化劲,每一拳每一脚每一掌都带着雷暴闷响。
他打的拳很慢,慢得就像是三分之一的慢镜头回放。打拳的动作和姿势都很怪异。像是十几种动物混合在一起。
李天王打的拳,神州基本上没人能认得出了。
如果夏鼎老头复生的话,他倒是知道这套拳法的大名!
如果夏鼎老头在这里看到李天王打出的风雷音,他一定会吓得来假牙掉落,再从轮椅上跌倒,嘴里结结巴巴的大叫。
“丹劲!!!”
如果张德双和李海云在这里的话,他们一定会惊骇万状。
如果夜老祖在这里的话,她一定会开心的笑起来。
丹劲,这是一个武者,最高的巅峰。
明劲暗劲化劲丹劲罡劲!
如果和道家等级划分的话,暗劲相当于炼气,化劲相当于半步筑基,丹劲则是真正的筑基。
而罡劲,还没有人能达到。
李天王进阶了!
在野人山与世隔绝的隐居岁月里,李天王破而后立,从内劲晋升到丹劲。
如果现在去打化生池,李天王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把其他三大势力的人全部打趴下,都不带喘气的。
或许只有不入轮回的洋葱头能挨上李天王的三五几拳,或许金锋全盛时候再加上用徐夫人剑能伤得了李天王。
但,金锋想杀李天王,就是个天方夜谭的笑话!
就算金家军全体加龙四徐增红朱永革、就算金锋和小苏贺用刀,他们也被李天王完虐。
丹劲的存在,就相当于骚包的百年第一人!
在野人山整整三年,失去一个肾脏的李天王参透了生死,也参透了爱恨,放下了执著和执念,放过自己和金锋。
回归内心最安宁的李天王某一天在挑水浇饮烤烟过后例行打拳的时候,一下子就升华到丹劲!
李天王就是在进入丹劲之后才来的神州!
至于李天王为什么要来神州,天底下,怕是也只有李天王自己知道。
一会,李天王收了拳头。吐纳之间,鼻孔喷出两道笔直的白气,又吞入口中。
这,就是丹劲!
汤圆很快就包好,用的还是农村的大铁锅。
大半锅的沸水中,一个个洁白的汤圆慢慢从水底飘起来,圆圆的,白白的,香香的,还有那迎面扑来的水蒸气。
小贝抄起勺子勺起汤圆,子墨盛了一勺原汁原味的汤圆汤,小贝双手捧着滚烫的大土碗弓着身将汤圆送到李天王手里。
那一刻,李天王仿佛又看见了火幽幽的影子。
当年的火幽幽给自己送汤圆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十个汤圆,不多不少。
李天王就蹲在门口端着滚烫的大土碗,张口就是三个汤圆下肚,都不带吐气。
从第四个汤圆开始,李天王就慢了下来。
咬下汤圆半边,品尝着黑芝麻的馨香,尝着砂糖的甜。
味道很好,就像是老祖当年和的馅。
“天王大哥,还有汤圆呢。你再吃点。”
“不能多吃……”
“十个,十全十美。”
小贝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还有这样的讲究啊。这是谁说的?”
李天王擦擦嘴,轻声说道:“夜老祖。”
小贝怔了怔,默默点头,忽然娇声叫道:“那我再去吃六个。也十全十美。”
说着,小贝拿着碗就往厨房跑:“嫂子,天王大哥说要吃十个。十全十美。”
“你再包!”
炊烟渺渺升起,李天王点了支烟,看了看周围的白山默默穿上那土得掉渣的制式大衣,悄然上了库里南滑出老式的农村院落。
自己该走了!
自己该回野人山了!
大年初一并不是出门的日子,但自己却是不用讲究。
金贝发现李天王不在,急忙去看库里南,又叫来了子墨。
“嫂子,天王大哥走了。”
哐当!
一声响!
子墨手里的大土碗跌落在地,碎成碎片。
十全十美的汤圆滚落一地!
李天王走的时候,叶布依就站在窗口。手里拿着望远镜注视着库里南滑出院落滑下山路,慢慢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中。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李天王,你真的要走吗?”
曾子墨出门来想要去追李天王,但只是走了两步便自停下。凝望库里南半响,默默回身收拾掉落的汤圆。
“嫂子!”
身后传来金贝凄厉狂颤的呼唤。曾子墨回头看着惶急惨切的金贝,紧紧抿嘴轻轻摇头。
“嫂子!!!”
再一声嫂子,金贝哭叫出声,泪如雨下!
曾子墨再次摇头,露出最刚毅的脸,露出最坚决的心!
金贝俏脸扭曲,五官挤在一处!蓦地间转身就跑。
噗通一声,金贝重重摔在地上,却又奋不顾身挣扎爬起。跑向叶布依那里!
曾子墨嘴唇轻张,想要叫回金贝,却没叫出声。
在曾子墨的脚下,一滴滴的殷红的血牵线一般滴落在地面,又在瞬间凝结成褐色的冰粒。
曾子墨低头看了看自己掌心。
掌心上有一条超过五厘米长的口子。
装汤圆土碗的碎片极为锋利,那条长长的口子横着将自己的三条掌纹线贯穿,像极了一个死字!
饶是自己攥紧了手心,那血也不断的指缝中冒出。
紧紧的握紧小小的拳头。娇躯簌簌颤栗着,绝世无双的容颜淌出一行最伤最痛最苦的泪。
小贝就跑到叶布依身边便自停下再没去追李天王。
这让曾子墨很欣慰!
金锋的妹妹,就是长着一股子不服输不求人的傲劲!
“叶老总,你怎么不去追李天王?”
正月初一的寒风冰得戳骨,叶布依脱下自己的大衣为小贝披上,轻声说道:“追上了也没用。”
“为什么没用?”
“我哥,救过他的命啊。”
“我哥现在……都这样了,他难道就忍心见死不救?”
“我哥哥说过,李天王和你都是他最佩服的两个人。我嫂子也说过,李天王只这个世界上最讲义气的人。”
金贝密切的盯着山下,想要寻觅库里南的踪影,惶急切切,口鼻中不断喷出几乎燃烧的白雾。
“这与义气无关。小贝公主。”
叶布依轻声说道:“你哥,还有子墨小姐,从不逼迫李天王去他不想做的事。”
金贝茫然懵懂低低叫道:“那怎么办?”
叶布依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口。那冷冽的空气灌入自己身体,冷得叶布依不住咳嗽。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