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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炆的御酒斟满金瓯永固杯,羊脂玉杯满上女儿红,犀角杯里倒上汾酒。
压手杯和鸡缸杯分别注满黄金菊和悟道茶。
跟着,金锋又拿出一个又一个的盒子挨着挨着的打开。
一张又一张的龙图摆在坟堂的左右前后。
炷香燃起渺渺烟雾,白烛飘起幕暮橘红。
金锋默默擦拭干净象牙筷子摆在故人眼前:“六哥。锋子,来看你了。”
“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错菜,猪腰和血肠。”
“这些年,辛苦你了。”
“前尘种种,都不说了。今天好好喝好好吃。”
“当年你说你要收齐陈容的龙图,你办到了。我今天也把这些龙图带来了。”
“你边看边吃,兄弟,我就在这陪着你。陪你说说话唠唠嗑。”
心里默默的与故人神交,金锋点上烟静静的坐着,佝偻的背影看得林乔乔和张思龙一阵阵的心酸。
彩虹依旧横跨在天空久久不散,太阳火辣的照着金锋,将金锋的影子慢慢的变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除了那微风和树摇,再无半点声响。
心痒难耐的张思龙悄悄的摸出黄金罗盘一打,手指一掐,立马变了颜色。
不敢惊动金锋,张思龙悄然退后上了土坡左右一看,顿时骂出声来。
“操你妈!干你娘!”
“这他妈谁做的局?”
一边骂着,张思龙脚步加速飞快跑上坡顶查看地龙砂水。
没一会功夫,张思龙连滚带爬冲了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在金锋耳畔说了几句话,还把罗盘递给金锋察看。
金锋并不以为意,轻声说了两句,张思龙咝了一声,呐呐说道:“他老人家会干这事?”
“这可是别人的墓呐。”
张思龙发现这里有很大的问题,明明是一座风水极好的宝地,却有着一处很大的破绽。
那就是这墓以前被人用过!
没错!
小六子的墓先前是有人埋过的!
这让张思龙很不理解。
后人用前人的墓这并不有什么好奇怪。
在那些战争年代和困难时期,家里人死了之后没地安葬,就着前人不用的空坟直接放进去就完事。
朱元璋的老爹死了一样的没地埋,还是隔壁邻居送了块菜地才把朱元璋老爹草草安葬了事。
可那是穷人,就算是朱元璋,在那时候也是穷得叮当响。
这是小六子。
这是叱咤风云的少帅!
他怎么可能用其他用过的墓?
这完全颠覆了张思龙的认知。
金锋一番话让张思龙解了惑,但还是相当的不理解。
小六子现在的墓还真是前人所用过的。
用的人也算是一个大人物。
他叫马科斯。菲佣国的前主人。当年他也住在这里,死后也埋在这里。
后来不知道为啥马科斯夫人不同意自己的丈夫埋在神墓谷,执意要将其骨灰带回菲佣国安葬。于是就拍卖这块墓地。
恰好小六子听说了,就把他买了下来。
根据赵老先生所说,其实他的父亲定居火努努岛的时候就开始寻觅自己死后的归宿。
身为一代少帅的小六子对风水的讲究极其严苛。而且,他自身也懂风水,懂得不算浅。
檀香之山的风水为天生天长的海外奇山,因为盛产檀香树被誉为仙山琼树。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这里处于太平洋的中端,犹如一颗明珠,扼守了四面八方无论是海或是空,都在这里交汇。
从风水的角度来说,这里就是一个聚宝盆。
如果这里的火山是死火山的话,那这里风水会更进一步。
在此地定居的数年间,小六子自己走了很多地方,找了很多风水宝地。其中在恐龙湾有一个白虎照堂的龙穴非常的好,但缺点是能埋一个人。
不得已,小六子就选择在了神墓谷。
也是该小六子命中注定,恰好马科斯的墓地要拍卖,当即小六子就主动找到对方买了下来。
这里的位置比起恐龙湾来要差了点,五龙出海局的风水大局好是好,但其他四条来龙潜力也不小,将来生成了气候会搅乱神墓谷的气场,到那时候这个风水宝地也就废了。
但好处则是这里可埋双棺。
赵老先生曾经说过,小六子一直以来都跟赵四小姐相依为命,老了之后相恋更深,他肯定是要跟赵四小姐埋在一起的。
少年夫妻老来伴这话虽然不适用小六子,但他跟赵四小姐相处时间最长,一起度过了那最患难的时期,彼此依恋相濡以沫,死了也不会分开。
“金总,那座东瀛狗寺庙在这里把气也抢了不少。要不要?”
“拆了!”
金锋抬头看了看正对面的那座矮矮的寺庙,目光透出一抹阴冷。
早课时间一到,钟声一响,神墓谷里边埋着的人立马就得起来跪着听经。
虽说也是度化,但金锋可不会让小六子听鬼子的经。
日头慢慢到了正中,和风送暖,彩虹慢慢消失,白云万里阳光普照,神墓谷的气场也在这时候露出了真容。
金锋四下里走了一圈回来,开始拾摞东西准备走人。
故人已拜,接下来就要把这里好好的看一看。
火努努岛一百三十多个岛屿,那是最佳藏匿东西的地方。
一行人从山坡陵墓祭拜完毕走了下来,正遇见金锋在收拾最后的几个杯子。
“咦!?”
对面一群人中,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头轻咦出声,偏头看了看金锋正在收拾的鸡缸杯,忍不住身子一震。
正要再看的时候,金锋一抄手已经将鸡缸杯收了起来。
那老头再看另一只金瓯永固杯,面色再变,却是被张思龙拦住身前挡住了视线。
等到老头歪头再要细看,小六子的墓前也是空无一物。
老头面色急转了好几下看着满脸白头戴着墨镜的金锋欲言又止,回头冲着一个年轻男子说了两句。
那男子正是刚才开着丰田保姆车的司机。
男子直起身子看了看金锋和张思龙,阴壑冷漠的脸上看不见一点点神色表情,黑黑的墨镜下似乎有两道寒光透出。
张思龙敏锐的捕捉到男子的气机,昂着头冷冷看了过去。
那男子看了看张思龙一眼,当先走人。
张思龙目送一行黑衣人离开,嘴皮子蠕动不停也不知道在骂些什么。
东西收拾完毕,坟堂清扫干净,金锋给小六子点上一支大雪茄,放了一瓶汾酒在墓前,摁着冰冷的墓碑默默哀思
说完这话,金锋从包包里摸出一本泛黄的黑皮圣经放在小六子跟前:“这是宋夫人的圣经。当年是你送给她的。”
“她不在了,圣经就给你吧。”
“一万多公里带过来的。也是一种情分。”
抚摸着墓碑,金锋一阵阵的伤感,深吸一口烟咳嗽了了几下,垂着眼眸黯然转身。
“六哥。我没多少时间了。一年之后我就去见你。”
“我知道大鼎在你这里。”
“给我一个提示,给我托个梦吧。”
“我找得很辛苦!”
一阵风吹过,汾酒飘香,扁柏摇动,扶桑花飞舞,似乎在送别故人。
突然一阵诡异的风过来,翻起圣经,哗哗作响。
也就在这时候,一幕光亮反射到金锋的墨镜之上。
金锋身子一顿,逮着墨镜不动,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墨镜的镜片。
忽然间,金锋肩膀一抖,眼睛瞬间凝结。
猛地下金锋偏转头过去,鹰视狼顾爆射而出,圣经上的单词如同一个个重卡轮胎爆射刺入自己的眼瞳。
残影乍起乍灭,金锋飞射到了小六子墓前,一把抄起圣经,细细一看,顿时如遭雷击浑身僵硬,魂飞魄散。
“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