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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天琰来凤粉黛这里,其实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凤粉黛不知道而已。多半时候,玄天琰都是半夜里来天亮之前走,所以,他知道凤粉黛最近患了失眠之症,总是三更半夜的还睡不着,不是在院子里走动就是在屋里抱膝坐着,一坐就是一夜。他很心疼凤粉黛,几次都想上前去把人抱住,可又觉得那个丫头已经跟他再没什么关系,自己出现也不过自讨没脸。
今晚他又来,是听那齐芳说前几日他纳侧妃,有人在这里骂了凤粉黛两天两夜。他想着,就依凤粉黛这个性子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呢!可当他消消过来看,却见凤粉黛依然如平日般静静坐在屋子里,面色平和,丝毫不见半点生气的模样。
他又想,许是已经过了几日,气消了?可也不对,就凭凤粉黛那个脾气,哪里是那么轻易就能消了气的,正常来说应该是一连骂上一个月才算完事。他特地来得早些,赶在入睡之前,就想看看这丫头的状态,也想听听凤粉黛在得知他又纳了一位侧妃之后会有什么反应。
然而,还是什么都看不出来,凤粉黛就跟没有经历过那些事一样,什么反应都没有,就安静地生活着。
只是玄天琰到底还是看出不对劲来,他年前的这段日子都没有来,以前来的时候也多半是深夜里,看不出这院子里的生活。今日来得早了些,再加上过年,人们都睡得晚,他来时,正好看到冬樱在给小宝喂饭菜。那是半碗蒸肉,明显是已经吃过一顿又热了的。小宝一口一口吃得香,还不时地劝粉黛也吃一点。可粉黛不吃,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
后来,小宝吃完了饭回去睡觉,他又听到冬樱跟粉黛说:“小姐晚上才吃了半碗面,要不奴婢再给您做点吃的吧!这蒸肉小少爷也吃不完,灶间有剩下的米饭,奴婢给您热热,您就着这蒸肉再吃点吧?”
粉黛摇头说:“算了,我不饿,肉吃不完就留着,冬日里也不会坏掉,万一明天那孩子还想吃呢!大过年的,不能让那孩子跟咱们一样吃素,你明儿把剩下的肉也换换花样做做,放些干菜在里面,小宝爱吃。”
冬樱有些无奈,“可惜咱们请不起厨子了,奴婢哪会做什么菜啊!这碗蒸肉就只是放些盐巴而已,可能小少爷不爱吃。要不……要不咱们就请个厨子来?也不用手艺多好的,就平常人家会做饭的婆子就好,怎么也能比奴婢做的饭菜香。”
可是粉黛摆摆手,“不了,就算是个普通婆子,一个月也要给上半两银子,那半两银子咱们能买很多东西,光吃饭的话,一个月差不多都够了呢!”
冬樱听了这话就没再说什么,把粉黛这边的事情料理完,就回去陪小宝了。玄天琰听着这主仆二人的谈话,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若早知道这丫头现在过得这么苦,当初分之开时他就应该多给她留些银两的。
玄天琰心疼了,可事到如今,两个人闹成这样,他就是有心想给,凤粉黛也不会要。他没办法,只能躲在院子的角落里,像往常一样默默地看着粉黛,在天亮之前才悄然离开。
也算是陪她过了一个年吧!玄天琰想,大年初一的夜,他好歹算是陪了她,总不至于让那丫头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过。现在凤家就她一个人还在京里,这丫头脾气不好,总不肯跟凤羽珩与凤想容和好,总不愿说些软话,如果能有那两个姐姐在身边,他也能安心一些。就像现在这样,让他如何能放心得下。
天亮时,玄天琰走了,凤粉黛从椅子上站起来,脚有些麻,稳了好一会儿才能迈上几步。待她走出屋子,这院子里早就没了那个偷偷看着她的人,连气息都被冬日的冷风给吹散了。凤粉黛其实并没有看到玄天琰来,可她就是有一种感觉,就在昨夜,在这院子里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看,一看就是一宿。她想出来看看,脚都沾了地了,却又收了回去。她知道那是玄天琰,在这座京城里,还能想起来偷偷看看她的人,也就只有玄天琰一个了。可是那又能怎样呢?现在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她安静地栖身于这处小院,与世无争,他也轰轰烈烈地把一个个女子纳入府中,继续着他荒唐王爷的日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彼此之间却不该再有任何交集。
粉黛在院子里坐下,凉了一夜的石凳浸得她一个激灵,全身都凉透了一般。可她并没有起身,就让这样的冰冷一直蔓延着,直到指尖都凉了,直到冬樱都来了,她这才对劝着她回屋里坐的冬樱说:“不要紧,凉点好,凉点头脑清醒,能让我分得清谁是谁非,分得清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我该有的。”
她很满意现在的状态,虽然穷了点,虽然眼瞅着压箱底的银子就要空了,虽然很快地她就得想办法谋生计让日子能维持下去。可是凤粉黛想,就算一直这么穷苦着,也比从前在凤府的日子好得多了。她有点想不明白,何以从前的自己就那么的喜欢争斗,何以从前的自己就那么的在意凤家的一个嫡女之位。现在回过头来看,即便她做了凤家的嫡女又能如何呢?现在凤家都没了,她是嫡女也不过就是个落破家族的嫡女,永远也成就不了另外一个凤羽珩。说到底,她没有凤羽珩那样的本事,也没有凤想容那样好的性子,更不会高瞻远瞩,从最开始就站错了队,以至于落得如今无亲无友。
可是又能如何呢?她笑笑,还有小宝啊!那个孩子不管到底生父是谁,母亲总归是韩氏,是她的亲弟弟。
“身边有个亲人的感觉真好。”她对着冬樱笑笑,可那笑容也不过一瞬,很快便又黯淡下来。她跟冬樱说:“过了这个年,我就把卖身契还给你,你走吧!不用再侍候我,再去找个性子好的主子跟着,好歹不用像现在这样,十天都吃不上一口肉。”
冬樱一愣,凤粉黛愿意把卖身契还给她?这是她曾经多么梦想的一件事啊!这位凤四小姐脾气暴躁阴晴不定,对她也是非打既骂,她曾经那么想能要回卖身契得回自由身,曾经想过不管再跟个什么样的主子,都会比凤粉黛好的。
可是现在,当凤粉黛真的说要把卖身契还给她时,冬樱竟有些不知所措了。也忘了高兴,反而是愣在原地,鼻子发酸。突然就觉得自己好像并不愿意走,并不是很想抛弃凤粉黛再去讨新的生活,跟着凤粉黛都习惯了,她的生命已经跟凤家、跟凤粉黛完全的融入到了一起,再言离开,就好像被爹娘赶出家门一样,心里难受。
她摇头,对凤粉黛说:“奴婢不走,小姐若是为了省月银,那就更不必赶我走了,奴婢不要银子,就想陪着小姐和小少爷就行。现在日子是苦,但这也没什么,做下人的什么苦吃不得的呢?您一个大小姐都能过这样的日子,奴婢有什么不行。再说,从前日子好的时候,小姐也没亏待过奴婢,好吃好喝好穿奴婢都尝过,这辈子不遗憾。小姐也不用担心以后的日子,奴婢都想好了,等过完年奴婢就到外头去接点针线活计,赚不到多还赚不了少么,咱们粗茶淡饭的,至少能吃个饱。”
她说完,也不等凤粉黛回话,转身就进了屋,再出来时,带了个斗篷给粉黛披了起来。粉黛一愣,“这斗篷是狐狸毛的,很值些银子,我记得让你拿出去当掉的,怎么还在?”
冬樱轻叹,“奴婢没舍得当。小姐从凤府里带出来的东西本就不多,这斗篷您一直很喜欢,咱们现在还活得下去,没必要为了换银子就卖了它。”
粉黛怔了一会儿,伸手去摸那件斗篷。雪白的狐狸毛,是从前凤家兴旺时,凤瑾元送给她的生日礼物。那时她还小,将将九岁,身量也没现在这么出息,斗篷现在披起来都显得很小气了。可她一直宝贝得紧,舍不得用,毛色直到现在还发着亮,特别漂亮。
这是凤瑾元唯一一次送她这么好的东西,还是韩氏又哄又闹帮她求来的。在那个父亲眼里,从来都只有那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凤沉鱼,其它的女儿在他眼里都是为了给沉鱼铺路的石子而已。现在,那些曾经辉煌的人都死了,反到是她活了下来。这样想想,凤羽珩对她还是不错的,至少曾经跟其作对的人里,就留了她这一个活口。
凤粉黛苦笑,早知今日心境有如此变化,她当初就不该为了个破嫡女做尽违心之事。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现在懂得的道理都是用当初犯下的错误换来的,时光不能逆转,一切,都回不去了。
“我的希望已经没有了”她开口轻轻呢喃,“二姐姐,不能让你再没有希望。快点回来吧!我总觉得这座京城并没有表现上那样平静呢!”